性格相似和性格互补都有助于爱情的发展
心理学上认为性格是一个人对现实的态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习惯化的行为。性格是个性心理特征中最重要的方面,它通过人对事物的倾向性态度、意志、活动、言语、外貌等方面表现出来。
不可否认,两个陌生人若能意识到彼此的相似性,则容易容易相互吸引,两者越相似越能相互吸引,产生亲密感。社会心理学家柯尔等人研究发现,一个人最好的朋友,与他们在教育水平、经济条件、社会价值等方面都很相似,即所谓门当户对。这种相互交融、相互吸纳、相处共生的感觉会让人们更加欣赏自己,起到正面强化的作用。相似的人容易共同组成一个群体,人们生活在这个团体中,能获得更强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为了证实“相似性原则”的效用,美国心理学家纽加姆曾做过一个著名的心理学实验。他让17名互不相识的大学生同住在一间宿舍中,对他们之间的情感变化过程,进行了长达4个月的跟踪调查。实验结果表明:在相识之初,空间距离的远近决定了彼此的亲疏程度;然而在实验的后期,那些在信念、价值观和个性品质上相似的人,在研究结束时都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与“相似性”不同,著名心理学家荣格认为“互补定律”也极大地影响着人际交往。他认为每个人都具有“显性”与“隐性”(影子)两种不同的人格,也就是说,一个很活泼的人实际潜藏着抑郁的一面;而一个很安静的人也可能变得躁动不安。因此,当遇见一个有我们“影子性格”的人时,我们内心会涌起兴奋的愉悦感,因为对方体现出我们所缺乏或压抑着的特质。这种心理被称为互补定律,指人在需求、性格、兴趣、能力、思想观念等方面存在差异,当双方的需要和满足途径又正好成为互补关系时,彼此更会有吸引力。体现在亲密关系中会常见这样的恋人搭配如:支配型的人和服从型的人、热情健谈的人与忧郁沉静的人、脾气暴躁的人与稳重恬静的人。研究表明,互补因素增进人际吸引,使双方的关系更为协调,满足彼此的需求。
爱情的消退并不完全因为性格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发现原来性格相似和性格互补都有助于爱情的发展,因此“性格问题”的分手理由纯粹是无稽之谈吗?也不是。
性格相似的人,起初双方因为“心有灵犀”的契合感而产生的熟悉认同,在时间久了之后就会产生审美疲劳,退去激情。性格互补的人,相处时间久了双方的差异性越来越明显,一旦一方不再满足对方的互补需要,就会暴露原先就存在只是双方没有意识到的问题,争吵、矛盾日渐增多,彼此之间伤害也就越大。
很明显,性格问题与恋爱长久之间并不是充分必要条件,也就是说你可能因为一个人的性格而爱上他,也可能在后来的相处过程中,因为他的性格而讨厌他。所以你看,爱情虽然不完全是盲目的,但却足够没道理。
既然不完全因为性格,那么究竟还有什么会让爱情渐渐消退呢?
从生理学的角度来看,爱情是源于人体自然分泌的一种物质我们把它称为“爱情物质”,如苯基乙胺、多巴胺,内啡肽等。研究表明,这些爱情物质的分泌能使男女之间产生爱慕之情。比如多巴胺,在热恋期时能喷发而出,传递情欲、迷恋、兴奋及愉悦等信息,使人产生快感并上瘾,但它们不是源源不断的,通常会持续一年半到3年。随着多巴胺的减少和消失,激情也由此变为平静。
当多巴胺风平浪静的时候,我们该如何维持自己的爱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