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抵扣房贷自主办理流程

重庆已实现公积金按月冲抵还贷。为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简化提取手续,改进提取业务办理方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功能。

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个人网厅等线上服务平台,自助办理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签约。若在线上服务平台不能办理该项业务,可尝试临柜申请。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签约方式:

(1)微信搜索“重庆公积金”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后点击“用户中心”,进行注册、登录。

(2)登录后会回到业务办理界面,点击“业务办理”。

(3)在“提取业务办理”栏目选择“公贷约定提取签约”。

(4)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后,选择“同意”,在签约界面选择“签约”,核实清楚房屋及贷款信息后,点击“提交”,根据操作提示录制人脸识别视频进行签约。

重庆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

目前,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5年以下(含)贷款年利率为2.6%,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1%;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5年以下(含)贷款年利率为3.025%,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575%。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参贷规定

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人配偶可以参与贷款(以下简称“参贷”),夫妻参贷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可贷额度为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参贷后的借款人配偶视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