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只能随单位参保,由单位办理参加

失业了怎么领失业金

1、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自出具解除劳动关系合同60日内到就业局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线下申领:

1、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及档案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收到失业人员有关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单位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由原单位开据《重庆市失业职工介绍信》,交失业人员本人。

3、失业人员应自原单位签发有关证件之日起60日内,到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网上申领:

登陆:下载“重庆掌上12333”APP,进行注册并登陆。

申领材料要带些什么

在参保地(重庆)领取:

自己需要带:身份证、社保卡。

注:建议去之前咨询电话023-12333确认所需材料。

申领待遇标准及期限

选择在重庆领失业金,标准与重庆本地户籍相同

选择回省外户籍地领失业金,标准与所在省的标准相同

重庆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80元/月,深度贫困县(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失业金标准上调到1890元。

领取期限规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二年的为三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