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里程计价、递远递减的计程票价:乘客乘坐轨道交通1次,在270分钟内,按照乘坐里程计算票价。最低票价2元,最高票价10元。

票价标准

起步价2元[0-6公里(含)],3元[6-11公里(含)],4元[11-17公里(含)],5元[17-24公里(含)],6元[24-32公里(含)],7元[32-41公里(含)],8元[41-51公里(含)],9元[51-63公里(含)],10元[63公里以上]。

车票优惠政策

(一)畅通普通卡、开通电子钱包功能的成人优惠卡,乘车可享受单程票价9折优惠。

(二)开通电子钱包功能的学生卡乘车可享受单程票价的5折优惠。

(三)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轨道交通。

(四)本市行政区域内年满65周岁的老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轨道交通;其他一级二级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办理免费卡,凭卡免费乘车;三级四级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办理爱心优惠卡半价乘车;残疾人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应予免费。

(五)身高1.3米(含)以下的儿童免费乘坐轨道交通,若为学龄前儿童须有人监护陪同方可免费乘坐轨道交通。

(六)乘客持同1张“畅通卡”使用电子钱包时,在规定时间内可在主城区轨道交通与公共汽车之间,实行相互优惠换乘。具体的优惠政策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车票种类

1、单程票:乘客购买后,限本站当日1次乘车使用,出闸时回收。单程票仅限单人、单次于车票发售当日限时使用,仅限于购票站进闸,不能挂失。乘客持票超程或超时出闸,需按规定补票。

2、纪念票:根据重大节日或有纪念意义的活动,有计划发行的车票,其使用规则以当次发行票卡规定为准。纪念票售出后概不退换,需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车票不回收、不可挂失。

3、定次票:发行时限定使用次数,在有效期内限单人使用。车票不回收、不挂失、不退票。

4、一日票:在有效时间内,可在任意站点不限次不计值使用的车票。采用不记名方式发行,一旦发售,不挂失,不退票,不回收,不可储值(次),每次仅供1人使用有效。

5、宜居畅通卡:由重庆城市通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包括宜居畅通卡普通卡、免费卡(含敬老卡和爱心卡)、爱心优惠卡以及需开通电子钱包功能后才可乘坐轨道交通的学生卡、成人优惠卡等。宜居畅通卡各类票卡购买及使用参照重庆城市通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