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2、其中,结婚证、父母的身份证以及当地居委会填写书面申请并让其出具入户通知单。要求原件携带,复印件各一份。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要求原件携带,复印件各一份。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要求原件携带,复印件各一份(户主页)。孩子落户的街道/区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只要原件即可。如果是生育二胎的,还要提供街道/区计生办出具的二孩生育审批表。要求原件携带,复印件各一份。

3、新生孩子上户口流程。办理地址: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4、办理材料: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6、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7、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8、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