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

2、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的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的戊类厂房。

3、粮食仓库、金库、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独立建筑。

4、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

5、室内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的其他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