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州府军监并不是完全同级的,军监都有两种,分别称为大军监,小军监。级别也不同,大军监和州府同级,小军监则否,与县同级。一般来说大军多,小军少,小军的来源是镇,待会我会再讲到。大军的来源一般是小军升级,或是边疆军事需要,级别不能太低。但大军虽然说是州府同级,但管县的例子并不多,一般下面设的是堡和寨。小军又有两种,一种做为独立行政单位,属于州府,有直辖地,也管民。还有一些设在州府治所,如江州即有军额,军城在州城内,不管民,也属小军。

请教贴:宋代的州,军,府,监有什么区别

府州军监是宋代地方政区。宋逐步取消节镇兼领支郡﹐使各州直属京师﹐向皇帝奏事。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尽罢天下节镇所领支郡﹐从此全国诸州直辖于中央。州的长官称知州事﹐简称知州。又设通判﹑大州两员﹐其馀一员﹐不及万户者不置﹐广南小州有试秩充通判兼知州者﹐与知州均理一州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之政﹐而且“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得刺举以闻”。

府州军监分等

编辑

宋与州级相等的还有府﹑军﹑监。“知州事﹑通判州事各一人﹐府﹑军﹑监如州。”设府者体制较尊﹐“州郡之名﹐莫重于府”。府有京府﹑次府之分。京府为首都或陪都所在地。宋初建首都开封府为东京﹐以陪都河南府(今河南洛阳东)为西京﹐大中祥符七年(1014)﹐升应天府(今河南商丘)为南京﹐庆历二年(1042)﹐升大名府(今河北大名)为北京﹐遂有四京府﹐其馀则为次府。南宋临安府称行在(见北宋四京与南宋行在)。

府率以州升﹐多缘皇帝未即位时所封或任官之故﹐如宋太祖以归德军节度使代周﹐景德三年(1006)﹐升归德军所在之宋州为应天府。宋太宗赵炅以晋王嗣位﹐又尝领泰宁军节度使﹐政和六年(1116)升晋州(今山西临汾)为平阳府﹐八年升泰宁军所在之兖州为袭庆府。宋真宗赵恒曾封襄王﹐而由寿王立为皇太子﹐政和六年﹐升寿州(今安徽凤台)为寿春府﹐宣和元年(1119)升襄州(今湖北襄樊)为襄阳府。宋仁宗赵祯曾封庆国公﹐宣和元年﹐升庆州(今甘肃庆阳)为庆阳府。宋英宗曾为齐州防御使﹐政和六年﹐升齐州(今山东济南)为济南府。宋神宗赵顼初领安州观察使﹐继加忠武军节度使﹐进封淮阳郡王﹐元丰三年(1080)﹐升忠武军所在之许州(今河南许昌)为颍昌府﹐宣和元年﹐升郡名淮阳之陈州(今河南淮阳)为淮宁府﹐升安州(今湖北安陆)为德安府。宋哲宗曾授天平军节度使﹐封延安郡王﹐元祐四年(1089)升郡名延安之延州(今陕西延安)为延安府﹐宣和元年﹐升天平军所在之郓州(今山东东平)为东平府。宋徽宗赵佶曾封端王﹐政和八年﹐升端州(今广东肇庆)为肇庆府。宋钦宗赵恒曾封定王﹐政和三年﹐升定州(今河北定县)为中山府。宋高宗赵构曾授静江军节度使﹐进封康王﹐绍兴元年(1131)﹐升康州(今广东德庆)为德庆府﹐三年﹐升静江军所在之桂州(今广西桂林)为静江府。宋孝宗赵眘生于秀州(今浙江嘉兴)﹐庆元元年(1195)﹐升秀州为嘉兴府。宋光宗以恭王立为皇太子﹐绍熙元年(1190)﹐升恭州(今四川重庆)为重庆府。宋宁宗初封英国公﹐进封嘉王﹐庆元元年﹐升英州(今广东英德)为英德府﹐二年﹐升嘉州(今四川乐山)为嘉定府。宋理宗赵昀以成国公登位﹐宝庆元年(1225)﹐升成州(今甘肃成县)为同庆府。宋度宗以忠王继位﹐咸淳元年(1265)升忠州(今四川忠县)为咸淳府。

州之升府﹐还因名同国姓者﹐如宣和元年﹑升赵州(今河北赵县)为庆源府。有因皇帝驻跸而升﹐南宋建炎末﹐高宗驻于越州(今浙江绍兴)﹐绍兴元年﹐升为绍兴府。有因地望冲要而升者﹐嘉祐四年(1059)﹑五年﹐复升并州(今山西太原)为太原府﹐益州(今四川成都)为成都府﹐即因“素号大府”﹔梓州(今四川三台)据“水陆之冲﹐为剑外一都会”﹐重和元年(1118)﹐升为潼川府。

府﹑州分等﹐按政治或军事地位的轻重﹑辖境范围的大小﹑经济发展程度的高低﹐分为都督府﹑辅﹑雄﹑望﹑紧﹐体制皆埒上州﹐及有上﹑中﹑中下﹑下之别。

军有直属于路﹐与府州同级者﹐其地位与下州相埒。又有隶于府州﹐与县同级者﹐即县治置军﹐由知县兼军使﹐史称“即县置军使”和“降军为军使”﹐并指此。如《宋史‧地理志》载﹕开德府(今河南濮阳)辖德清军﹐即清丰县置军使﹔沧州(今河北沧州东南)辖保顺军﹐即无棣县(今山东无棣西北)置军使﹔河中府(今山西永济西)辖庆成军﹐即荣河县(今山西荣河镇)置军使。

监为管理矿冶﹑铸钱﹑牧马﹑产盐区等而设﹐兼理民事。有直属于路﹐与府州军同级者﹐其地位与下州相埒。又有隶于府州﹐与县同级者。

宋代全国地方两级行政区划﹐北宋元丰三年共京府四﹑次府十﹑州二百四十二﹑军三十七﹑监四﹐宣和四年共京府四﹑次府三十四﹑州二百四十三﹑军五十二﹑监四﹔南宋嘉定元年(1208)共府二十七﹑州一百三十二﹑军三十四﹑监二。

州府军监并不是完全同级的,军监都有两种,分别称为大军监,小军监。级别也不同,大军监和州府同级,小军监则否,与县同级。一般来说大军多,小军少,小军的来源是镇,待会我会再讲到。大军的来源一般是小军升级,或是边疆军事需要,级别不能太低。但大军虽然说是州府同级,但管县的例子并不多,一般下面设的是堡和寨。小军又有两种,一种做为独立行政单位,属于州府,有直辖地,也管民。还有一些设在州府治所,如江州即有军额,军城在州城内,不管民,也属小军。

监,以经济目的而设,不但有与州府同级的,只有一个,云阳监。还有与县同级隶属于府州的(绝对不会属于军监),很多,还有隶属于县的,也不少。小监也有管民不管之分,和军类似。

府特例

编辑

最基本的一级行政区域为州和府,府可以说是州的特例。我们一总说吧。说到州府就不能说到唐朝,这是息息相关的。最开始,全国没有府,全都是州。即使唐朝建都之地长安,最早也只是雍州。后来为了表示与众不同,建西京,别称京兆府或长安府(只是因为首县是长安县),实际上并没长安府这一正式称呼,唐朝只有西京。当时同等待遇的有,北京太原府(龙兴之地,李渊起兵),东京洛阳府(洛阳,沿隋东都置)。长官,长安称京兆尹,太原洛阳称府尹,正式官称也没有府这个字,且府尹不常置,只以亲王为之。很快地,北京撤了,又变成了并州。东京则设东都留守。唐末至五代,有些州开始因为各种原因升格。如玄宗逃蜀,蜀州建南京,后废京改成都府。肃宗举义,改岐州为凤翔府(后又改回岐州,《江南逢李龟年》诗首句为“岐王宅里寻常见”可证),不一而足。皆因一时政治需要而设。可视为特殊的州。经五代而至宋初,全国共有十府。有宋一代,建府也不多,多因是入继大统的皇帝之潜邸而升州为府,如重庆府。但有一点,升府的州一定都是大州,军额也一定是节度州。所以,府完全可以看成州的一部分。以府统州和大规模地设府是元明的事了。

州上特例

编辑

州,是最普遍的。州之上没有任何正规的行政区划。但不正规的行政区划则是一直有的。

隋开皇九年,并全国八百多郡为二百多州,一改东晋南北朝的一摊糟的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二级制。把以前的什么侨州郡县,空头州县全部革除,所有州县都以实地为依据,而不以户口为依据。但这样下来,中央直接掌握二百多个行政单位自然有困难,便有都督府之正规化。当时全国有三十州为都督府州,刺史兼都督(分大都督,中都督,都督三级)之职,分管各州。大都督府如秦,青,并,雍等,中都督府如蜀,杭,都督府如桂,广。各都督府所辖地域也称“某管”,如“桂管”,

“广管”。都督府设都督,长史,司马等职。都督不常设,以亲王为之,杨广就是扬州大都督。多以长史为长官。司马为副职。下设别驾,参军,录事,从事,等等。这一制度一直用到唐初,秦琼,程知节,尉迟敬德等都当过都督之职。唐高宗时,废都督府。又成为实际上的州县二级制。唐朝有道的说法,始于太宗置十道采访使。分全国为十道,可见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但这不是正规的行政区划,只是一种习惯。北宋初乐史的《太平寰宇记》、王存的《元丰九域志》基本上就是按十道的顺序来讲述的。但,这一行政区划并不存在。真正在州之上的,只有节度使,是比较固定的,即为为祸唐朝一代的节镇。节度使最初置于高宗时,以备西陲。旋设旋废。到武周以中宗睿宗两朝,渐成常设之职。所管的州也开始固定下来了。但在全国并不普遍。只在有军事需要的地方设。当时最大的四个节镇就是,陇西和范阳,卢龙,魏博(后三者又称河北三镇)。安史之乱后,战乱兼于内地,即使如江南,四川等没打仗地方,出于防备,也开始设节镇(不一定是节度使,可以是观察团练防御使)。到唐宪宗元和年间,全国除畿内,共分为四十七镇。此时,州刺史已经变成了节镇长官的属吏了。节镇的长官,一开始按照官职的大小,分为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都没有隶属关系,职权都差不多。后来,各节度使开始对自已所管的州的刺史授予防御使团练使的职位,就开始混淆起来。总之一点,节度使(兼管内观察使)和观察使肯定是独立的。防团则不一定。使额固定于州。所以开始全国的各个州有了节度州(有节度使或观察使),防御州,团练州,军事州(只有刺史)之分,并一直沿用到宋金辽西夏。如宣州,长官应为宣歙等处管内观察使兼宣州刺史,一般就只称宣州观察使。节镇有两个名字,一个为节度名,如汴宋,魏博,卢龙,一般来说以地名称,另一个称为军号。如定海军,威远军,威胜军,等等。这些都是固定的。有时用节镇名,有时用军号,有些不太清楚的人就会搞错。只有节度镇才有军号,防团则无。手上没书,否则顺便把大的都写上来。

宋初承唐五代十国之制,设节镇。杯酒释兵权后,大力推广文官(尤其是京朝官外派)管地方,收兵权,聚全国精兵为禁军屯于畿内,而以地方汰剩之兵为厢兵,仅供杂役驱遣。节度留后观察防御团练刺史等渐成虚衔。实权尽为知州所夺。但各州的军额仍保留,且时有升降。变成了州的一种等级。北宋设路,专指转运使路,转运使分诸路转运使,和随军转运使,听官名就知道是干什么的。但他还有一个职责,就是监督考核路内州府长官。路的长官不单单是转运使(简称运使),还包括转运副使(运副),转运判官(运判),可能同时设,也可能只设一个。按照资历阶官高低授职。都称为监司。监司还包括诸路提举常平(常平是常平仓的简称,管籴平米价),提举茶马,提举茶盐,甚至包括官位卑小的走马承受(原称勾当公事,避高宗违),都在广义的范围之内。凡是有监责州府长官职责的都算。但,路可以算是一个正规的行政区划,北宋的转运使路,南宋安抚使路,都是固定的。区别在于,北宋的转运使有专官,无治所,南宋安抚使则以其兼驻在州府的知州(知府),管军民之事,权力大于北宋时。

下州特例

编辑

州上的讲完,现在讲州固有的等级。州除了上面讲的节防团军的区分外,还有一个分等级的方法。唐朝刺史是有固定品级的,每个州的刺史是几品官,就按照这个等级来分。这个等级的划分是这样的。全国除了府外,所有的州分为七级。刺史的品秩也从正四品下到从五品下。七级为,四辅,八雄(这都是因为近畿内的十二个州),望,紧,上,中下后面的五级主要以户口为定夺,当然也考虑一些其它的原因。这一制度为宋朝沿用,但已经和知州的官品没什么绝对的关系了。大军监都于下州同。这两套制度是独立的。下州也有节度州,当然,辅雄望紧里边绝少有军事州也是事实。

这一制度,在县上也有反映。县令从从六上到正八下,分的档次更细:赤(唐朝的京兆,宋朝的开封府驻地):唐朝的长安,万年,宋朝的祥符,开封。次赤(陪都的治县):河南县,洛阳县。及唐朝的成都县,太原县等。畿(赤县的郊县):宋开封府唐京兆尹所管的所有县。次畿:(次赤县的郊县):唐洛阳府宋河南府的所有县,唐成都府太原府的郊县望,紧,上,中,中下,下:以户口,繁荣与否分。

宋朝的官职是什么

以宋代为例:

知府,东平府知府陈文昭等

副省级市市长

还有青州知府慕容彦达,高唐州知府高廉,江州知府蔡德章,济州府知府张叔夜等(查宋史地理志,青州、江洲、济州是州而不是府,高唐州宋代实际上叫做博州,也是个州不是府)。宋代在重要的地区设府,府的地位高于一般的州,所以以州为地市一级,府应该算副省级行政级别。府的最高长官知府应相当于副省级市的市长。知府低于北西南三京留守司和东京开封府尹,但高于知州,一般由相当于正五品官以上的京官担任。超过二品的京官被下放到地方就不叫知府了,而叫做“判某某府”。

知州,泰安州知州

地级市市长

按照州的职能,应该等同于现在的地市一级的行政级别。看施大爷恐怕也未必弄得清知府与知州的区别。水浒上出现的州一级地方官几乎均为知府,只有74回燕青去泰安州参加相扑比赛的时候,出现过一个无名的泰安州知州。宋史上有州刺史一职为从五品,知州应相当于刺史,一般由从五品京官担任。

通判黄文炳

副市长

通判为知州、知府的副手,所以对应为副市长。举报宋江的反诗给蔡九知府的黄文炳就是卸任的通判。通判一般由从六品京官中委派。

无论知府、知州还是通判,理论上都算是临时性的差遣,不是常设官职。担任知府、知州和通判的官员的具体行政级别,是由他们的寄禄官或散官阶反映出来。上面所说的正五品知府、从五品知州、和从六品通判只是个大致情形。作为临时性差遣的知府、知州、通判等,并没有确定的品秩。比方说,知州可以是低为七品,也可以高为三品。举个例子,神宗元丰八年(1085年),苏东坡贬官后起复以正七品的朝奉郎知登州,而在哲宗元佑四年(1089),苏东坡则以正三品的龙图阁学士知杭州。

谁能说一下宋朝时的官职都有什么啊?从最小的说到最大的官吧。

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如汉初刘邦既封皇子为王,又封了七位功臣为王,彭越为梁王,英布为淮南王等;魏曹植曾封为陈王;唐郭子仪被封为汾阳郡王;清太祖努尔哈赤封其子阿济格为英亲王,多铎为豫亲王,豪格为肃亲王。再如宋代寇准封莱国公,王安石封荆国公,司马光为温国公;明代李善长封韩国公,李文忠封曹国公,刘基封诚意伯,王阳明封新建伯;清代曾国藩封一等毅勇侯,左宗棠封二等恪靖侯,李鸿章封一等肃毅伯。

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如《陈涉世家》:“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广《廉颇蔺相如列传》:“且庸人尚羞之,况于将相乎!”《蜀相》:“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如宋代赵普、文彦博等曾被加太师衔。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颜太师以兵解”,颜真卿曾被加太子太师衔,故称。再如明代张居正曾有八个虚衔,最后加太子太师衔;清代洪承畴也被加封太子太师衔,其实并未给太子讲过课。

太傅参见“太师”条。古代“三公”之一。又指“东宫三师”之一,如贾谊曾先后任皇子长沙王、梁怀王的老师,故封为太傅。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曾国藩、曾国荃、左宗棠、李鸿章死后都被迫赠太傅。

少保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文天祥曾任少保官职,故称。其二,古代称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为“东宫三少”,后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没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如《张衡传》:“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再如大书法家颜真卿曾任吏部尚书,诗人白居易曾任刑部尚书,,史可法曾任兵部尚书。

学士魏晋时是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职。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因而有“内相”之称。明清时承旨、侍读、侍讲、编修、庶吉士等虽亦为翰林学士,但与唐宋时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职掌都不同。如《(指南录)后序》“以资政殿学士行”,这是文天祥辞掉丞相后授予的官职;《谭嗣同》“君以学士徐公致靖荐”,徐致靖当时任翰林院侍读学士,这是专给帝王讲学的官职。白居易、欧阳修、苏轼、司马光、沈括、宋濂等都曾是翰林学士。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如《廉颇蔺相如列传》:“廉颇为赵将……拜为上卿。”

大将军)先秦、西汉时是将军的最高称号。如汉高祖以韩信为大将军,汉武帝以卫青为大将军。魏晋以后渐成虚衔而无实职。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张衡传》“大将军邓骘奇其才”,邓骘当时为汉和帝的大将军。

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框密副使合称“宰执”。宋代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职。《训俭示康》“参政鲁公为谏官”,“鲁公”指宋真宗时的鲁宗道。《谭嗣同》“参预新政者,犹唐宋之参知政事,实宰相之职”。

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清末汉人只有左宗棠、张之洞、袁世凯等短时间地任过军机大臣。《谭嗣同》“时军机大臣刚毅监斩”。

军机章京参见“军机大臣”条。是军机处的办事人员,军机大臣的属官,被称为“小军机”。《谭嗣同》:“皇上超擢四晶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同参预新政。”

御史本为史官,如《廉颇蔺相如列传》“秦御史前书曰”,“相如顾召赵御史书曰”。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子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韩愈曾任监察御史,明代海瑞曾任南京右佥都御史。再如《记王忠肃公翱事》“公为都御史,与太监某守辽宁”,王翱当时任都察院长官。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宋欧阳修曾任枢密副使。《〈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文天祥当时掌管军事要务。

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屈原列传》:“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我因恶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场官司。”高太尉指高俅。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拜相如为上大夫。”当时蔺相如比上卿廉颇官位要低。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如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屈原列传》:“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 “上官大夫”,一般认为是指上官靳尚。“子非三阊大夫欤”屈原担任的是掌管王族昭、屈、景三姓事务的长官。《〈指南录〉后序》:“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指的便是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师说》:“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者,则群聚而笑之。”《石钟山记》:“士大夫终不肯以小舟夜泊绝壁之下,故莫能知。”《训俭示康》:“当时士大夫家皆然。”《五人墓碑记》:“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职掌范围渐小,其地位渐低。司马迁做过太史令。《张衡传》:“顺帝初,再转,复为太史令。”《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问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文起为翰林院修撰,史官,故称太史。

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如李斯曾任长史,相当于丞相的秘书长。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出师表》:“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长史”指张裔。《赤壁之战》:“子瑜者,亮兄瑾也,避乱江东,为孙权长史。”

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详见“三省六部”条)。韩愈曾先后任过刑部、兵部、吏部的侍郎。《出师表》“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其中董允是侍郎。《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袁世凯为兵部侍郎。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出师表》提到的郭攸之、费祎即是侍中。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如《荆轲刺秦王》:“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此指宫廷侍卫。《张衡传》“公车特征拜郎中”,“郎中”是管理车骑门户的官名。

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如《出师表》所说的参军蒋琬。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如陶渊明曾任镇军参军,《后汉书》著者范晔曾任刘裕第四子刘义康的参军。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如杜甫曾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华州司功曹参军,白居易曾任京兆府户曹参军。

令尹战国时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长官,相当于丞相,如《屈原列传》:“令尹子兰闻之大怒。”明清时指县长,如《促织》:“天将以酬长厚者,遂使抚臣、令尹并受促织恩荫。

尹参见“令尹”条。战国时楚国令尹的助手有左尹、右尹,如《鸿门宴》“楚左尹项伯者”,左尹地位略高于右尹。又为古代官的通称,如京兆尹、河南尹、州尹、县尹等。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陈涉世家》:“陈涉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鸿门宴》:“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

冏卿太仆寺卿的别称,掌管皇帝车马、牲畜之事。《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因之”是吴默的字。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如《鸿门宴》:“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白居易当时被贬至九江,位在州郡别驾、长史之下。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红楼梦》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书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如范仲淹曾任陕西经略副使。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高于总督。如《梅花岭记》“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洪承畴降清后曾任七省经略,驻扎江宁。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苏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太守参见“刺史”条。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范晔曾任宣城太守。《桃花源记》:“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孔雀东南飞》:“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赤壁之战》:“与苍梧太守吴巨有旧,欲往投之。”

都督参见“经略使”条。军事长官或领兵将帅的官名,有的朝代地方最高长官亦称“都督”,相当于节度使或州郡刺史。如《梅花岭记》:“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刘肇基是驻地方卫所的军事长官。

巡抚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长官,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抚军”。如《五人墓碑记》:“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抚吴,即担任吴地的巡抚。

抚军参见“巡抚”条。《促织》:“乃赏成,献诸抚军。”抚军大悦,以金笼进上。”又称作“抚臣”,如“诏赐抚臣名马衣缎”。

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如《赤壁之战》:“以鲁肃为赞军校尉。”鲁肃当时担任协助主帅周瑜规划军事的副将。唐以后地位渐低。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水浒传》中的林冲就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枪棒教头。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如《水浒传》中的鲁提辖鲁智深。

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赤壁之战》:“晶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登泰山记》:“是月丁未,与知府朱孝纯子颍由南麓登。”

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孔雀东南飞》:“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如《促织》:“令以责之里正。”

里胥管理乡里事务的公差。《促织》:“里胥狡黠,假此科敛丁口。”

三省六部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隋唐时,三省同为最高政务机构,一般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官职;门下省长官称侍中,下有门下侍郎、给事中等官职;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职。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兵部(管军事,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狱,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各部长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下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职。六部制从隋唐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末。

from:>

宋朝政治制度的官制

正一品有如下官员:太师,太傅,太保,丞相,少师,少傅,少保,亲王。 

从一品主要是枢密使和郡王,还有太子太保等。

正二品的官有太尉和参知政事(就相当于宰相)

从二品是御史大夫,六部尚书和金吾卫上将军以及节度使。

正三品是翰林学士,散骑常侍等

从三品有御史中丞,开封尹,上将军,护军,正议大夫、通奉大夫

通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卿,宗正卿,秘书监,诸卫大将军,殿前副都指挥使,承宣使,开国伯,上轻车都尉,为正四品。

太中大夫,保和殿、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侍制,左、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七寺卿,国子祭酒,少府、将作监,诸卫将军、轻车都尉,为从四品。

中大夫,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观察使,通侍、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大夫,开国子,上骑都尉,为正五品。

中奉、中散大夫,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太子左、右庶子,枢密都承旨,中亮、中卫、翊卫、亲卫大夫,殿前马、步军都虞候,防御使,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诸州刺史,驸马都尉,开国男,骑都尉,为从五品。

朝议、奉直大夫,集英殿修撰,七寺少卿,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尚书左、右司郎中,国子司业,军器监,都水使者,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入内内侍省、内侍省都知副都知,宣庆、宣政、昭宣使,拱卫、左武、右武大夫,入内内侍省、内侍省押班,枢密承旨、副承旨,骁骑尉,为正六品。

朝请、朝散、朝奉大夫,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右文殿、秘阁修撰,开封少尹,尚书诸司郎中,开封府判官、推官,少府、将作、军器少监,和安、成和、成安大夫,陵台令,飞骑尉,为从六品。

朝请、朝散、朝奉郎,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尚书诸司员外郎,侍讲,直龙图、天章、宝文阁,开封府司录参军事,枢密副承旨,枢密院诸房副承旨,武功至武翼大夫,成全、平和、保安大夫,翰林良医,太子侍读、侍讲,两赤县令,云骑尉,为正七品。

承议郎,左、右正言,符宝郎,监察御史,直显谟徽猷、敷文阁,太常、宗正、秘书丞,大理正,著作郎,崇政殿说书,内符宝郎,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和安至保安郎,翰林医官,合门宣赞舍人,太子中舍人、舍人、诸率府率,亲王府翊善、赞读、直讲,判太医局令,翰林医效、医痊,武骑尉,为从七品。

奉议、通直郎,七寺丞,秘书郎,太常博士,枢密院计议官、编修官,敕令所删定官,直秘阁,著作佐郎,国子监丞,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国子博士,大理司直、评事,训武、修武郎,内常侍,开封府诸曹参军事、军巡使、判官,京府判官,亦畿县令,两赤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令,太史局五官正,中书、门下省录事,尚书省都事,为正八品。

宣教、宣议郎,御史台检法官、主簿,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监丞,寺、监主簿,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太常寺奉礼郎、太祝,太学、武学、律学博士,主管太医局,合门祗候,枢密院逐房副承旨,东、西头供奉官,从义、秉义郎,太子诸率府副率,亲王府记室,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监判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京府、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推官,诸州签判,节镇、上中下州录事参军,京府诸曹参军事、军巡判官,承直、儒林、文林、从事、从政、修职郎,京畿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丞,诸州上中下县令、丞,两赤县主簿,尉,诸府诸曹,节镇、上州诸司参军事,节度副使、行军司马,防御、团练副使,太史局丞、直长、灵台郎、保章正,翰林医愈、医证、医诊、医候,三省枢密院主事,守阙主事、令史、书令史,为从八品。

承事、承奉郎,殿头高品,郊社、籍田、太官令,国子太学正、录,武学谕,律学正,太医局丞,忠训、忠翊、成忠、保义郎,挈壶正,京畿县主簿、尉,三京赤县主簿、尉,诸州别驾、长史、司马,枢密院守阙书令史,为正九品。

承务郎,高班,黄门内品,承节、承信、迪功郎,中、下州诸司参军,诸州上中下县主簿、尉,城砦、马监主簿,诸州司士、文学、助教,翰林医学,为从九品。

地方官制的特点

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两级制,即府、州、军、监为一级,县为一级。

宋朝的地方官均以中央官吏派出任“知XX事”,高级官吏则称“判XX事”。以州为标准单位,多称“知X州军州事”。知州照例兼厢军正印职。除知州外,每州设“通判”一人,其地位类似隋朝通守。州一级发出文件,必须通判签署,才能生效。目的就是要牵掣一下知州的权力。

县一级的官吏,主要有知县、县丞、主簿和县尉。知县由中央派出的官吏担任,也是一种差遣。

府州军监以上的大区称“路”。路一级的机构和职官,有监司和帅司。监司包括:“漕司(即转运司,长官称转运使),负责一路的财赋和监察;宪司(即提点刑狱司,长官称提点刑狱公事),负责一路刑狱;仓司(即提举常平司,长官称提举常平公事)负责一路的仓储。宪司和仓司也有监察责任,因而路一级可视为监察区。帅司,即安抚司(经略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安抚使照例兼任禁军军区的马步军都总管等军事职官,同时兼任某州、某府的地方官知州或知府。因此,安抚使下设有管军的幕职官和管地方事务的曹掾官。安抚使兼禁军首领又兼地方长官,权限较宽。为防止安抚使权力过重造成危害,因而安抚使要受路一级监司的监察,同时要受到下属的“走马承受”的监视,“走马承受”可直接向朝廷汇报安抚使的情况。由于路一级的军、政、财、监四权分散,无统辖各权的职官,因而宋朝地方行政区划和官员始终没有正式形成三级制。

宋朝的节度使、观察使,名存而实废,两使下的幕职官、曹掾官与唐代不同,仅是闲差。

宋国的干部从正一品到从九品,分为18个级别(本朝好像是25级),从杨家将,水浒和精忠岳传中可以留意一些官职的设置。正一品有如下官员:太师,太傅,太保,丞相,少师,少傅,少保,亲王。

宋朝在宫城内设置中书门下,作为中枢部门的首脑 官署和正副宰相集体处理政事的最高权力机构,或称政 事堂。中书门下的长官在北宋前期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为分散宰相的事权,增设参知政事,作为副宰相。宋神宗赵顼元丰官制改革,撤销中书门下,将其职权分归门下、中书、尚书三省,以尚书左、右仆射各兼门下、中书侍郎为正宰相,再设门下、中书侍郎各一人,尚书左、右丞各一人为副宰相。宋徽宗赵佶时,蔡京为相,自称太师,总领门下、中书、尚书三省之事,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作为宰相。南宋时,改左、右仆射 为左、右丞相,复以参知政事为副相。宋哲宗时,设平章军国重事或同平章军国事,以处“老臣硕德”,位居宰相之上,每数日一朝,非朝日不到都堂。宋宁宗时,韩侂胄任“平章军国事”,每三日一朝,宰相不再掌印。 南宋末年,贾似道专权,任“平章军国重事”,左、右 丞相实际上屈居于类似副宰相的地位。

宋朝设置枢密院,作为主管全国军政的最高机构。枢密院与中书门下对掌文、武大权,称为东、西“二府”。其长官称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副长官称枢密副使或同知 枢密院事等。

主管财政的最高机构,北宋前期称“三司”,即盐铁、 度支、户部三部。其长官称三司使,号称“计相”。宋神宗改革官制,撤销三司,将三司的大部分职权归户部和工部。南宋增设总领所,负责供应数路或一路各军钱粮, 并参预军政。其长官称“总领某路财赋军马钱粮”,简称总领。

北宋前期,宰相主管民政,枢密使主管军政,三司使 主管财政。宋神宗官制改革后,宰相实际兼管财政。南 宋时,宰相又兼任枢密使,兼管军政。这样,宰相再次握有民政、财政和军政的大权。

专管监察的机构是御史台,其长官称御史中丞,副长官称侍御史知杂事,主管纠察百官,肃正纲纪。台官 有弹劾权,可以上疏言事,评论朝政,弹劾官员,还准许“风闻”论事。专管规谏讽谕的机构是谏院。宋仁宗 赵祯时始单独置院,其长官称知谏院事或左、右谏议大夫,凡朝政缺失、百官任非其人、各级官府办事违失,都 可谏正。台、谏官都以言事弹劾为责,其职权本无多大 差别,这一状况导致后世台、谏的合流。

为皇帝起草制诰、赦□、国书和宫廷内所用文书的 机构是翰林学士院,设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直学 士院等。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或知制诰分掌“内制”和 “外制”,总称“两制”,翰林学士等还侍奉皇帝,充当顾问。

宋初的最高司法机构是大理寺和刑部。宋太宗赵光义时,设置有“审刑院”,其长官称知审刑院事,官属有 详议官。各地奏案先经大理寺裁决,报告审刑院复查,写出奏稿,上呈中书。中书申奏皇帝论决,宋神宗改革官制,审刑院并入刑部。

三省六部,即门下省、中书省和尚书省以及吏、户、 礼、兵、刑、工等六部。北宋前期,三省的名誉长官“门 下侍中”、“中书令”和“尚书令”,也极少委任过,而 另外各委派一名官员判本省事。尚书省所辖六部,也各 另派官员一人至二人判本部事,本官不管本职,而且新设一些机构分割了各部的大部分职权。如审官院代行吏 部考校京朝官的职权,太常礼院和礼仪院代行礼部的礼 仪之权,三司代行户、工部的大部分职权,审刑院代行 刑部复审大理寺所定案牍之事等。直到宋神宗改革官制, 以三省代替中书门下,六部各设尚书和侍郎,主管本部 事务,三省六部才行使相应的职权。

宋朝的地方政府机构实行州(府、军、监)、县二 级制(见府、州、军、监)。宋初沿袭唐制,将全国划 分为十多道。宋太宗时改道为路,路作为朝廷派出机构 的辖区,在州、县之上(见两宋路制)。宋神宗元丰八 年(1085)分为二十三路。北宋前期, 各路皆置转运使和 提点刑狱,有些路常置安抚使,各设官衙办事。安抚使 司俗称“帅司”,由本路最重要的州府长官兼任,主管 一路的军政,也兼管民政、司法和财政等。转运使司俗 称“漕司”,主管所领州县的水陆转运和财政税收,兼 管司法和民政等。提点刑狱司俗称“宪司”,主管一路 的司法,兼管财政等。宋神宗时,增设提举常平司,俗 称“仓司”,主管本路常平、义仓、免役、市易、坊场、 河渡、水利之事,南宋时与提举茶盐司合并,增管茶盐。 此外,又设提举坑冶、茶马、市舶等司,漕、仓、宪等 司总称监司。监司号称“外台”,具有监察职能,权任 颇重。

各州(府、军、监)直属朝廷,由朝廷委派京、朝 官管理州郡事,称“知某州军州事”,表示全权管理本 州的军、民之政,知州可直接向朝廷奏事,多用文人,并 经常调换。知州以外,设“通判某州军州事”同领州事, 裁处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等事,行文与 知州联署。其官属有录事、司户、司法、司理等各曹参 军。录事参军主管州衙庶务,纠察各曹稽违;司户参军 主管户籍、赋役、仓库受纳;司法参军主管议法断刑;司 理参军主管审讯狱讼。此外,还有节度掌书记、判官、推 官等幕职官以及州学教授。

各县设知县或县令,还有丞、主簿、尉等。宋初设 判县事,为一县之长。后常以京、朝官领县者称知县事, 以选人宰县者为县令。知县或县令主管一县民政、司法、 财政,如有驻军则兼兵马都监或监押。宋仁宗初,始置县 丞,以选人充任。后以京、朝官充县丞者,称知县丞。丞 为县的副长官。主簿主管本县出纳官物,销注簿书。尉 的职位在主簿之下,俸禄相同,主管阅习弓手,维持治 安,后命兼巡捉私茶、盐、矾等。

宋代实行官、职和差遣分离的制度(见官、职、差 遣)。宋初利用唐代的三省六部等官名组合而成官阶,只 用以定品秩、俸禄、章服和序迁,因此又称为“阶官”或 “寄禄官”,宋神宗改革官制时,文官(京朝官)定为 二十五阶,宋徽宗时增为三十七阶(包括选人),还改 定武官共五十二阶。差遣是指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即 “职事官”。

昭文馆、史馆、集贤院、秘阁等的职衔,如大学士、 学士、待制等,是授予较高级官员的清高的头衔。官、职 和差遣的分离,导致大批冗员的出现。

宋代还把文官按官阶划分为“幕职州县官”、“京 官”和“升朝官”三大类。幕职州县官又称选人,是低 级文官的总称。其寄禄官有两使职官、初等职官、令录、 判司簿尉共四等七阶,宋徽宗时改为承直郎至迪功郎共 七阶。京官是比选人品级略高而不常参的低级文官的总 称,其寄禄官共有承务郎到宣教郎等五阶。宋神宗官制 改革,废除京官之称,改为“承务郎以上”。升朝官是 可以参加朝见、宴坐的中上级文官的总称,其寄禄官有 通直郎到开府仪同三司等二十五阶。选人经过考核和一 定员数举主的推荐,达到一定考数(任职满一年为一考), 便能升为京朝官。选人升为京朝官称为“改官”,是每 个官员仕宦生涯中的一件大事。武官也按官阶分成使臣、 诸司使、横班。另有节度使到刺史等,实际成为另一种 官阶。

宋代保留了前代的一些附加性官衔,如散阶、封爵、 食邑、勋官和检校官等,都已成为荣誉头衔。爵有王、嗣 王、郡王到各县开国子、开国男共十二级。只要官资及 格,该封开国男以上者,即给予食邑二百户以上达一万 户;又官资及格,给予食实封一百户以上到一千户。每 食实封一户,每日计钱二十五文,随月俸领取。勋官有 上柱国、柱国到云骑尉、武骑尉共十二等。检校官有太 师、太尉、太傅、太保、司徒等十九级。文臣任枢密使, 都带检校太尉、太傅。

北宋前期的官品沿袭唐制,文官共九品,有正、从, 自正四品以下,又分为上、下,共三十等。但官品和官 职多不相称。宋神宗官制改革,正名责实,减少了官品 的等级,改为九品正、从十八级。

朝廷对各级官员制订了磨勘(考核劳绩过失)、叙 迁、荫补等法。宋初废除按岁月叙迁之制。宋太宗时,设审 官院和考课院分掌京朝官和幕职州县官的考课事宜。宋 神宗官制改革,设吏部四选分掌文、武官的考课、差遣 等事。宋真宗赵恒时,还规定文臣(京朝官)任满三年、 武臣四年(后改为五年)磨勘升转本官阶一次,幕职州 县官在改为京朝官时也实行磨勘。此后,为减少冗员,不 断加严磨勘条件,如延长磨勘年限、规定迁转的止法、限 止每年磨勘转官的员数、增加举主等。磨勘的标准有多 种。以举官当否、劝课农桑、增垦田畴等“七事”考核 监司。以德义有闻、清谨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等 “四善”和“狱讼无冤,催科不扰,为治事之最;农桑 垦殖,水利兴修,为劝课之最;屏除□盗,人获安处,赈 恤困穷,不致流移,为抚养之最”等“三最”考核州县 长官。考核分为三等,七事中具有五项者列为上等,具 有三项者列为中等,不足两项者列为下等。朝廷按官员 考绩以定升迁。其中宰执、侍从和卿列馆职、科举出身 的文官有优先权,可以超资升转,其余荫补出身、杂流 等只能逐资转官。有军功的武官,自武翼郎以上,每转 一官,即双转两官。在遇朝廷举行郊祀或明堂大典、皇 帝生日以及本人致仕、奏进遗表等情况下,中、上级官 员还可荫补其亲属、门客以官衔或差遣。如《庆元条法 事类》记载,遇大礼时,宰相可荫补缌麻以上亲十人,执 政官可荫补八人,节度使等可荫补六人。

宋代中、上级官员的待遇比较优厚,有俸禄、职田、 祠禄、恩赏等。俸禄分为正俸、添支、职钱、禄粟、衣 赐(春冬服、冬绵),还有□人(随从)衣粮,以及茶 酒、厨料、薪炭、饲刍之给等。在北宋前期,宰相、枢 密使月俸三百贯(每石米价约六七百文到一千文),禄 粟月一百石,春、冬衣共赐绫四十匹、绢六十匹,冬绵 一百两,随身□人的衣粮七十人,每月给薪一千二百束, 每年给炭一千六百秤、盐七石,节度使月俸四百贯,禄 粟月一百五十石等,待遇最高。待遇最低者为内侍省宦 官“郢、唐、复州内品”,月俸仅三百文,而“入内小 黄门”等禄粟仅一石。宋神宗改革官制,分别阶官和职 事官,用阶官定俸禄,阶官的俸禄称为“料钱”。在京 职事官自御史中丞、开封府尹以下至律学正,改给“职 钱”,每月为一百贯至十四贯不等。部分在京职事官在 料钱外,另支职钱。其中又照顾到阶官的高低,职钱略 有增减。这些俸钱一般都半给现钱、半予折支,很多官 员还可支取公用钱(公使钱)。外任地方官还配给职田, 自三四十顷至一二顷不等。宋神宗后,一些下台的或势 将下台的官员有的还被授予或自请担任宫观官、监岳庙 等闲官,坐领“祠禄”。此外,朝廷的各种临时赏赐,也成为官员的又一重要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