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属于娱乐场所,《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1、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2、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3、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4、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5、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住宅楼下商铺能开ktv吗?

在中国,开设KTV一般需要具备特定的条件和资质,例如必须获得文化和广电部门颁发的《演出许可证》等。同时,KTV经营场所的选择也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例如不能在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场所、医院、居民区等禁止营业的场所经营。
对于住宅楼下的商铺是否能开设KTV,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判断。如果当地规定允许商铺在住宅楼下经营KTV,且商铺本身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那么在遵守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是可以开设KTV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开设KTV可能会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例如噪音、车辆和人员流量等问题。因此,在商铺开设KTV时,需要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遵守相关的噪音、环境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商铺和周边居民的和谐共处。

ktv开店要求与居民区相隔多少米

没有规定相隔距离,但规定居民住宅区周围不得开ktv,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白天(6时至22时)不得超过40分贝。

1、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2、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中国提出了环境噪声容许范围: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白天(6时至22时)不得超过40分贝。

3、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扩展资料: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娱乐场所。娱乐场所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需要查阅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等资料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提供。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检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环境噪声标准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