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有公对公的交易在开具税务发票时才走公对公账。
2、而公对私或私对公的交易是可以通过公与私的开户银行办理代收代付业务的,可以不走公账。
开票:即会计上对经济行为开具发票。
公账:公有的财产帐目,也属于报给税务局的帐目。
开票不走公账可以吗
问题一:客户要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不愿意走公账,这个票能开吗? 20分 理论上是不可以,但是有的公司也有收对私的款,然后开个现金收据给对方。但不要太经常很多这类人,我就经常遇到。一句话 推给老板。公司这样规定,要开票必须要走公帐。
问题二:钱转公帐不开票有什么后果自找麻烦,自找罚款。货款入银行账户,必须开发票,不开是弱智的掩耳盗铃,税务很轻松就能查到,查到就意味着补税、加缴滞纳金、罚款1~5倍。为什么不开了?
问题三:是不是所有要开发票的帐都要走公帐1、现在的开票系统是和税务局直接联网,发票一经开出,会上传到税务局数据库,也就是说开具发票必须要入账,不然税务系统一比对,会发现你有收入没有进账,这就有隐瞒收入的嫌疑。
2、如果收入不想进账,对方也不想要发票,那么可以不进账。避开税金。前提是你的货出库方面不要漏出马脚。
问题四:开增值税票不走公账应该怎样处理?高手请回答!!!!!!!!!!!!正常来说,你票开给谁,就挂谁的应收账款咯,至于怎么收回这个应收账款,用现金慢慢收吧
问题五:开票不走公帐有事吗不论开具普票还是专票,只要开票金税系统就存在,不走对公账户也必须申报、交税。
如果是专票,即使申报交税,也不符合“三流一致”原则,税务稽查疑似转移利润,给自己找麻烦。
问题六: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必须走公帐是的,应该是对公账户转账到对公账户,且双方的对公账户名称必须和发票上的购销双方名称保持一致。
问题七:开增值税票货款可以不走公户,但是如果货款走公户就必须开增值税票吗?不能说必须不必须地,这样有风险,税务一查帐就看出来了,没开票收入,属于偷逃税。需要偿补增值税跟所得税的。所以尽量做到公司账户跟开发票的金额里外一致。
望采纳 O(∩_∩)O~
问题八:开票不走公账可以吗不可以,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参看刑法201~212条。
问题九:公对公转账 不开发票 如何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挂往来,如果你不想一直挂这,就通过营业外收入走一笔账,就不存在说这笔往来款一直在那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满意,望采纳!
工程款的话,预收账畅科目核算吧,分批提出来,就比较合理了,比如说一些耗损啊,什么什么的,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问题十:开票不走公帐有事吗开票不走公帐肯定有事的,不符合资金流的规定。
开发票必须公对公转账吗
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普通发票可以不走公账吗
普通发票可以不走公账,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和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所开具和收取的各种收付款凭证均为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
发票在开具时必须做到项目填写齐全;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等。
开票必须走公账吗?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公转账的要求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尽量对公账户入账,当然也可以收取现金(只要经济业务性质中相关的合同、送货单、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单据完善,也是可以的)。不过,为了尽量避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开增值税发票,尽量对公账户转账和入账。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开票时,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必须要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扩展资料作用
(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2) —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普通发票不走公账可以吗?
可以。
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清结、个人垫付等多种方式进行结算,并不一定要通过公对公账户,只需在发票备注栏内标明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开普通发票注意事项
整本发票开始使用后,应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填开的发票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开具发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逐栏填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