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内容是指各门学科中特定的事实,观点,原理和问题及其处理方式,是学习的对象,它源于社会文化,并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基于课程内容的整合,主要策略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将信息技术作为课程内容,并且要确立和加强其地位,二是其他有价值的课程内容,如果适宜用信息技术作为其载体的,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来加以传播,三是信息技术并非万能技术,还需要为那些无法用信息技术来表达的内容保留必要的空间,比如缄默知识或意会知识。

课程的定义

广义上看,课程是一种教育性经验,是对主体产生积极影响的各种因素的总和;狭义上,课程专指学校场域中存在和生成的有助于学生积极健康发展的教育性因素以及学生获得的教育性经验。

资料扩展:

“课程”一词在我国始见于唐宋期间。唐朝孔颖达为《诗经·小雅·巧言 》中“奕奕寝庙,君子作之”句作疏:“以教护课程,必君子监之,乃得依法制也。”但这里课程的含义与我们通常说的课程的意思相差甚远。

宋代朱熹在《朱子全书·论学》中也多次提及“课程”,如“宽着期限,紧着课程”,“小立课程,大作工夫”等。其意思指功课及其进程。这里的“课程”仅仅指学习内容的安排次序和规定,没有涉及教学方面的要求,因此称为“学程”更为准确。

到了近代,由于班级授课制的施行,赫尔巴特学派“五段教学法”的引入,人们开始关注教学的程序及设计,于是课程的含义从“学程”变成了“教程”。

解放以后,由于凯洛夫教育学的影响,到80年代中期以前,“课程”一词很少出现。

什么是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的定义

课程是指学校学生所应学习的学科总和及其进程与安排。广义的课程是指学校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选择的教育内容及其进程的总和,它包括学校所交的各门学科和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狭义的课程是指某一门学科。

有学者认为:国家课程是“政府旨在提高教育质量的核心教育策略。它赋予所有学生清楚、全面、法定的学习权利,规定教学的内容和目标,明确学业成就的评价方式”。也有学者指出:国家课程是由教育部主管的,它“负责制定国家课程政策,决策重大课程改革;制定指导性课程计划;制定必修科目国家课程标准,审查并向全国推荐学科教材;指导检查地方课程管理工作;审批地方重大课程改革试验;制定升学考试制度,指导升学考试的实施,确定某些课程管理权限的下放”。还有学者指出:“国家课程是国家规定的课程,它集中体现一个国家的意志,专门为培养未来的公民而设计,是依据未来公民接受教育之后所要达到的共同素质而开发的课程。它根据不同教育阶段的性质与培养目标,制定各个领域或学科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编写教科书。它是一个国家基础教育课程计划框架中的主体部分,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

想问一下课程是什么

1、课程体系是指同一专业不同课程门类按照门类顺序排列,是教学内容和进程的总和,课程门类排列顺序决定了学生通过学习将获得怎样的知识结构。

2、课程体系是育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培养目标的具体化和依托,它规定了培养目标实施的规划方案。课程体系主要由特定的课程观、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结构和课程活动方式所组成,其中课程观起着主宰作用。

课程的含义是什么

课程是指学校学生所应学习的学科总和及其进程和安排。课程是一个使用广泛而涵义多重概念的教育学术语。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情境中,所使用的课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不同的。因此,导致人们在认识课程并对课程作出界定时,形成了各种类型和各种取向的课程概念。

在西方,斯宾塞在其名著《什么知识最有价值》一文中,首先提出“课程”这一术语,并将之概念化为“教育内容的系统组织”。

斯宾塞将“课程”术语引入教育中,并很快被西方教育者所普遍采用。最先使用“课程”这一术语的是夸美纽斯。在这里,夸美纽斯把课程理解为一切学科。到了20世纪初,杜威对课程的含义发表了一种新见解,即把课程看做经验。

课程介绍

理想的课程即指有一些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课程专家提出的应该开设的课程。正式的课程即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也就是列入学校课程表中的课程。

领悟的课程即指任课教师所领会的课程。由于不同的教师对正式的课程会有各种不同了解和解释的方式,因此教师对课程“实际上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的领会,与正式课程之间会有一定的差距,从而减弱了正式课程的某些预期的影响。

运作的课程即指在课堂实际实施的课程。观察和研究表明,教师领会的课程与他们实际实施的课程之间会有一定的差距,因为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反应随时进行调整。

课程的含义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课程指为了实现学校的培养目标而规定的所有科目(即教学科目)的总和或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各种活动的总和。如中学课程,小学课程。狭义的课程指某一门学科。如数学课程、生物课程等。这样狭义的课程就同教学科目(学科)成为同义语了。随着相关学科的发展和对课程本质的深入研究,课程的内涵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课程已不仅仅指那些明确陈述的、外显的、正式的教学和教育的内容,即显性课程,也包括那些并非用言语陈述的潜隐的、非正式的、对学生发生潜移默化影响的教学内容,即隐性课程。课程不仅包括按课程表所组织起来的全部课内教学内容,而且也包括配合课内教学所组织的各种课外教学内容;课程不仅局限于各种科目静态的集合,它还包括对学科教学顺序、进程、时限等方面的统筹安排。至此概括地说:课程就是指学校为实现教育目标而选择的教育内容及其进程安排的总和,它包括学校所教的各门学科和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