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是在行政区划上,由省级行政区直接管辖且与地区同级的城市。行政地位与地区、自治州、盟相同,属地级行政区,是建制与地区相同的市,由省、自治区管辖。中国大陆共计293个地级市。
地级市设立标准:
1、市区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5万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驻地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0万人以上;
2、工农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产值占80%以上;
3、地区生产总值在25亿元以上;
4、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35%以上;
5、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已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市的县级市,方可升格为地级市。
地级市是什么意思
地级市 摘要地级市定义行政区划级别相当于地区、自治州级别的市。地级市为省辖市,下分为市辖区和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往往代管县级市,形成“市管市”,引起很大的争议。 编辑摘要 1、管县的地级市,目前占多数。
2、不管县的地级市,这里又分成两种情况,
21 设区的市,目前有厦门、深圳、珠海、佛山、海口、武汉、鄂州、莱芜、乌海、克拉玛依等。
22 不设区的市,直接管辖乡镇,目前只有东莞、中山、嘉峪关、三亚等四个市,俗称直筒子市。 1 地级市和较大的市
按照82年宪法的规定,大陆实行省、县、乡三级地方行政区划体系,只有较大的市可以管辖县。但是宪法实施之后,很多市开始管县,他们并不是自然形态上的“较大”,也非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2 地级市和设区的市
设区的市是法律上的用语,基本等同于地级市,但是地级市也有少数并没有设区。
3 地级市和副省级市
地级市是从行政区划层级上来说的,副省级市是从领导级别配置上来说的,所以副省级市也属于广义的地级市。
4 地级市和计划单列市
计划单列市享受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但并不在行政区划层级上有什么改变,所以计划单列市也属于地级
地级城市是什么意思
地级市,指行政地位相当于地区的市,属于地级行政区,为地方政权;因其行政地位和地区(地区行政专署)相当,故被称为“地级市”。
“地级市”在1983年推行地级行政区划改革以前,称为省辖市,但“地级市”和省辖市的建制不同。“地级市”属于地级行政区;实行市管市,包括各种形式的县级行政区''(参见:省辖市)''。“随着“地级行政区划改革”的深入,至1986年,“地级市”达到166个,占地级行政区的51%,取代“地区”和“盟”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要区划类型。截至2004年,共有地级行政区333个,其中地区17个、盟3个,“地级市”达到283个,占85%。“地级市”的建制仅为区划形式,不能反映城市化水平,也不属于传统意义的城市,仅反映了城市化的发展趋势。
“地级市”包括较大的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含计划单列市)。
辖域(一级行政区域)为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代管县级市。
2004年,中国大陆地级行政区划共计333个,其中283个“地级市”。
县级市,中国大陆行政区划名称,行政地位与“县”相同的市(参见:城市)。中国自198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化的步伐较快,大多数“市”都以撤县设市的方式建立。
地级市是什么级别?
地级城市是指在行政区划上,由省级行政区直接管辖且与地区同级的城市。行政区划类别与地区、自治州、盟相同,属地级行政区,由省、自治区管辖。因其行政地位与地区相同,故称地级市。
地级市的前身,可以追溯到唐宋时期的州,和明清时期的府,下领县和散州(相当于今县级市)。它是一种省与县之间的二级行政单位,由一级行政单位的省(元明清时期称省,唐宋时期称道或路)所直领。
民国初期,废府存县,各省置道,原府所辖各县划归于道,改省、府、县三级制为省、道、县三级制,1927年,废道改为省、县(市)二级制,并在原府治所在县,分出县城设市,地位与县平级。
地级市是什么意思?
地级,就是省级下辖的一级政府,一般都是市。
县级,以前的县一般没有市的称号;后来因为一些县人口多,或经济实力强,还有就是离地级市中心远,事实上成为经济独立的个体,为了更好地发展,都想要一个“市”的称号(国外一两万人的城市就可以建市,选个市长),但升为地级又不可能,所以出现级别不变(仍为县级,归地级管)称号为市。
直辖市[省级] > 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 > 地级市[地厅级] > 县级市[县处级]
1、地级市是在省与区县之间的一个暂存的行政单位,目前地级市代为管理一部分区县,本来应该是由省直管县市区的,国家也正在向这方面推进发展,就是由省直管县市区。
2、县级市就是相当于县区一个行政级别的市,县级市在行政级别上和区县是同级,县级市虽然名义上是市,但是行政级别只相当于县级。然后县级市和区县下面就直管街道和乡镇。村委会和居委会不是行政机关单位。
地级市是什么意思
跨地区、跨地级市。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的意思。
地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地区、自治州、盟相同,属地级行政区,是建制与地区相同的市,由省、自治区管辖。自1983年11月5日开始,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行政区划术语固定下来 。
1949年,地级市的数目为54个,专区的数目则高达170个,1982年,地级市的数目为112个,地区的数目为170个,在此期间,地区的数目均多于地级市,是地级行政区的主体。
扩展资料1983年,中国实行市管县体制改革,部分地区将其管辖的县级市、县、自治县划归原有的地级市管辖,还有一部分地区直接改设为地级市。
当前,在总计333个地级行政区中,仅剩7个地区,而地级市的数量则达到了293个,数量约占地级行政区总数的88%,地级市已取代地区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体。中国共计293个地级市。
问题一:地级市和县级市是什么意思? 简单的说,设区的市是地级市。县级市是没有区的,一般可能会有个开发区什么的。
问题二:地区和地级市有什么区别 行政区划级别相当于地区、自治州级别的市。地级市为省辖市,下分为市辖区和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往往代管县级市,形成“市管市”,引起很大的争议。
地级市接受省、自治区 的直接领导和管辖,一般均为设区的市,如苏州、无锡、常德等。 [编辑本段]地级市有几种情况
1、管县的地级市,目前占多数。
2、不管县的地级市,这里又分成两种情况,
21 设区的市,目前有厦门、深圳、珠海、佛山、海口、武汉、鄂州、莱芜、乌海、克拉玛依等。
22 不设区的市,直接管辖乡镇,目前只有东莞、中山、嘉峪关、三亚等四个市,俗称直筒子市。 地区指设立行政专员公署指导工作的区域。
地区指行政地位介于省和县之间的行政区,之前相关称呼为“专区”,属于第二级行政区划。这一层级的区划在清朝末期至民国初期,为“道”,但道辖域广;之后改道制为行政督察区,行政督察区则改称为“专区”,1970年开始将“专区”改称为“地区”。与地区行政地位相同的行政分区改称“地级行政区”,取代原“专级行政区”(专区级行政区)。1983年推行地级行政区划改革以前,除了自治州以外,地区作为“地级行政区”类型,属于虚级,之后演变为第二级地方行政单位。 行政长官:最高行政长官称为地区行署专员; 行政地位:介于省和县之间,属于准行政区; 行政机构:地区行政公署、盟公署(地区行署)
问题三:地级市到区是什么意思 举个例子吧,锦州市凌海市,锦州市地级市,下属的凌海市县级市。
问题四:地级市是什么意思? 中国地方行政级别,省,市(地级市)
问题五:准地级市和地级市的区别 准地级市,虽然属正厅级别单位,但是做不了主的,得请示代管的地级市,不能直接对话省(自治区)里。但是准地级市的人事问题是由省(自治区)里直接定的。
问题六:地级市是什么意思啊? 地级市,指行政地位相当于地区的市,属于地级行政区,为地方政权;因其行政地位和地区(地区行政专署)相当,故被称为“地级市”。
“地级市”在1983年推行地级行政区划改革以前,称为省辖市,但“地级市”和省辖市的建制不同。“地级市”属于地级行政区;实行市管市,包括各种形式的县级行政区''(参见:省辖市)''。“随着“地级行政区划改革”的深入,至1986年,“地级市”达到166个,占地级行政区的51%,取代“地区”和“盟”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要区划类型。截至2004年,共有地级行政区333个,其中地区17个、盟3个,“地级市”达到283个,占85%。“地级市”的建制仅为区划形式,不能反映城市化水平,也不属于传统意义的城市,仅反映了城市化的发展趋势。
“地级市”包括较大的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含计划单列市)。
辖域(一级行政区域)为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代管县级市。
2004年,中国大陆地级行政区划共计333个,其中283个“地级市”。
县级市,中国大陆行政区划名称,行政地位与“县”相同的市(参见:城市)。中国自198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化的步伐较快,大多数“市”都以撤县设市的方式建立。
问题七:地级市和是什么意思 地级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级行政区划之一,因其行政建制为地区级别的“市”,故称“地级市”。自1983年11月5日开始,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行政区划术语固定下来,取代之前的省辖市之称。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大陆地区地级市数量逐渐稳定下来,截至2016年9月,在总计334个地级行政区中,其中有293个地级市、30个自治州、8个地区、3个盟,地级市约占地级行政区的88%,地级市逐渐取代地区和盟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体。
问题八:地级市和县级市是什么意思? 简单的说,设区的市是地级市。县级市是没有区的,一般可能会有个开发区什么的。
问题九:地级市是什么意思? 中国地方行政级别,省,市(地级市)
问题十:地级市是什么意思啊? 地级市,指行政地位相当于地区的市,属于地级行政区,为地方政权;因其行政地位和地区(地区行政专署)相当,故被称为“地级市”。
“地级市”在1983年推行地级行政区划改革以前,称为省辖市,但“地级市”和省辖市的建制不同。“地级市”属于地级行政区;实行市管市,包括各种形式的县级行政区''(参见:省辖市)''。“随着“地级行政区划改革”的深入,至1986年,“地级市”达到166个,占地级行政区的51%,取代“地区”和“盟”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要区划类型。截至2004年,共有地级行政区333个,其中地区17个、盟3个,“地级市”达到283个,占85%。“地级市”的建制仅为区划形式,不能反映城市化水平,也不属于传统意义的城市,仅反映了城市化的发展趋势。
“地级市”包括较大的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含计划单列市)。
辖域(一级行政区域)为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代管县级市。
2004年,中国大陆地级行政区划共计333个,其中283个“地级市”。
县级市,中国大陆行政区划名称,行政地位与“县”相同的市(参见:城市)。中国自198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化的步伐较快,大多数“市”都以撤县设市的方式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