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带走火种。在农村整理大院卫生的时候,会把地上腐烂的树叶、秸秆、麦壳等等集中在一起烧掉。因为这些腐烂物潮湿不易一次性燃烧完全。只要用干柴火点燃后往最上层覆盖其他的半湿状态的可燃物,不可覆盖太后,能让它一直冒烟就行。烟含有热量会把底层的半湿状态的可燃物烤干,然后燃烧。接着再用余热烤上层的。如此反复。它就会一直保持火种存在。一般情况下每隔4到5个小时需要添加半湿状态的可燃物。如果野外不带走火种的情况下,可以借鉴这个办法保存火种。
2、带走火种。可以用竹筒、树皮卷成筒也行、粘土手工做成筒或盆状也可以。筒状物一头完全通风,另一头留一半通风口。先放半湿可燃物(腐烂的树叶、苔藓等),然后放火种。等里面开始冒烟。再用泥土封口一半。这种携带方式一般一次能携行2个小时左右。
野外如何保存火种
1、不带走火种
在农村整理大院卫生时,会把地上腐烂的树叶、秸秆、麦壳等等集中在一起烧掉。因为这些腐烂物潮湿不易一次性燃烧完全。只要用干柴火点燃后往最上层覆盖其他的半湿状态的可燃物,不可覆盖太后,能让它一直冒烟就行。烟含有热量会把底层的半湿状态的可燃物烤干,然后燃烧。接着再用余热烤上层的。如此反复。它就会一直保持火种存在。一般情况下每隔4到5个小时需要添加半湿状态的可燃物。如果野外不带走火种的情况下,可以借鉴这个办法保存火种。
2、带走火种
可以用竹筒、树皮卷成筒也行、粘土手工做成筒或盆状也可以。筒状物一头完全通风,另一头留一半通风口。先放半湿可燃物(腐烂的树叶、苔藓等),然后放火种。等里面开始冒烟。再用泥土封口一半。这种携带方式一般一次能携行2个小时左右。
古代火种怎么保存的?
那要看“古”到什么时候了
猿人已经懂得了使用火,并知道如何长期保存火种
主要是平时要保留火种不灭 有专人负责
后来科技发达了 有了类似火柴 打火机的可移动
取火设备了
比如:火筒 火石 火镰
古代的火种是怎么保存的
远古时期用的火是神圣的自然火在没发明钻木取火前需要专人轮流看护(断火的估计会被杀吃掉,部落与部落也可能为争夺火而发生战斗),有钻木取火后古代唯一保存火种的办法是用草编织的辫子,编织很长慢速燃烧保存(20世纪80年代买不起火柴的还在使用此法减轻买火柴的费用),用完之前再做个草辫子做火种,一般晚上睡觉前才点燃草辫子等第二天使用(估计古代经常后院起火就因为如此保存火种的方法),总之想办法保证不能断火,用火时吹气点燃即可。别以为你有打火机很了不起,当你流落荒岛时火机却是很宝贵的,而火机并不能保存很长时间,你能利用此法保存火种煮食取暖或者阻吓野兽,在荒岛你也能活很长时间的对吧
原始人如何保存火种
火种最早来自于天然火最早的时候人们为保留火种会挖一个洞,并不断的丢入树枝等可燃物,来保留火。这样总要有人看护火,也需要人不断的寻觅可以燃烧的东西。而保留火的过程中,因烧烤地附近的土变质而受启发,人类发明了陶器。从而制作了第一个火种器,这样可以移动火种了。洛阳境内出土的5600年前人类贮存火种的火种器是首个被发现的火种器。后来为了携带方便,又产生了火折子。很粗造的土制纸卷成紧密的纸卷,用火点燃后再把它吹灭,这时候虽然没有火苗但能看到红色的亮点在隐隐的燃烧,就象灰烬中的余火 ,能保持很长时间不灭。需要点火时只要一吹就能使它复燃千里火同火刀火石或火折子一般,是易于携带之简便照明用具。制作方法乃以白薯蔓浸水田中泡浓,取出捶之勿拆,再泡再捶,晒干,加硝五钱,璜两,松香四钱,樟脑末一钱,拧为绳,晚间燃之似无火,一幌即亮。以上是被动存放,下面是主动制造火种的方法。古代取火法主要有三:1、用木燧;2、用金燧;3、用石敲火。木燧:即钻木取火。相传,远古人民"茹毛饮血",还不知道取火进行熟食。有一个叫燧人氏的人,见大鸟啄木出火(也有说看到森林自行起火),认为木中藏火,于是"几经攻治,几番试验",才创造出人工钻木取火的法子,人类才有了自己取的第一把火。此法后世一直沿袭,曾经历了数千年之久。这一古老传说,反映了中国原始时代从利用自然火,进步到人工取火的情况。周代,钻木取火之法已经大行。古代所钻之木,一年之中,根据不同季节,还要随时改变。《周礼·月令》规定:春天用柳,夏天用枣杏和桑柘,秋天用柞树,冬天用槐檀,这叫"改火"或"更火"。因为,古人认为:只有根据木的颜色,与四时相配,才能得火,反之则不能得火。也就是说,每逢换季之时,就要改新火。到了南朝,当时仍行钻木取火,但取消过了"更火"这一风俗,不实行改木。到了唐代,钻木取火之法,更加广泛流行。唐杜甫《清明诗》:"旅雁上云归此塞,家人钻火用青枫。"青枫是枫木,用于春日取火。崔元翰诗:"操舟众工立禁岸,湿橹钻火磨星红。"湿的木橹也可出火,说明凡木皆可出火。有趣的是每逢寒食节,为了纪念介子推,有禁火而寒食的习俗。因此,每年冬天保存下来的火焰熄灭了。到了清明,又重新钻木取火。唐代皇帝在每年清明日要举行隆重的赐火仪式,把新的火种赐给群臣,以表示对大臣的宠爱。金燧:金燧,即向太阳取火。在周代,除木燧外,兼用金燧取火。《周礼》载:秋官避开炬,负责用"夫燧"向太阳取明火。夫燧,是古人在日下取火的一种用具。它是用金属制成的尖底杯,放在日光下,使光线聚在杯底尖处。杯底先放置艾、绒之类,一遇光即能燃火。因此,夫燧即金燧。另外,《考工记》记载了用金锡为镜,其凹面向日取火的方法。可见,我国在四千年前已有使用光学原理取火的技术了。取了汉代,仍用金燧取火。当时也叫阳燧。即用铜镜向日取火,也用艾引火燃烧。到了宋代,仍然流行金燧取火之法。沈括在《梦溪笔谈》中有一段详细的记载:用凹面铜镜放在太阳下,其光都聚向内。在离镜一二寸处,光聚为一点,大如麻菽,触物即着火。实际上这就是今天的凸面玻璃镜。如果我们拿这玻璃镜,向着太阳,镜也会聚如豆,再用易燃物放在底下,顷刻间即可得火。古代没有玻璃,故用金镜。现代的太阳灶就是从这一道理发展而来的。过去古人出门,身边都带着燧。因为那时的燧为尖顶杯,体积很小,都佩带腰间以备用。但以阳燧取火,有个不足之处,就是天阴或夜晚就不能取到火。故古人往往是"左佩金燧,内佩木燧"。这样,有太阳就以金燧取火,没有太阳则以木燧取火。以石敲火:到了魏晋六朝,已经有以石敲火了。敲石所发的火,叫"石火"。潘岳诗:"烦如敲石火"。刘勰在《新论·惜时》中,曾形容人的短促一生,犹如"石火"。到唐时,敲石取火者更多。柳宗元诗:"夜发敲石火,山林如昼明"。白居易诗:"深炉敲火煮新茶,石火光中寄此身"。古代以石敲火之法,是用铁片与石相撞,下面在放着"火绒",当火星落在绒上,燃烧时,再用"取灯"接引,即取得火。火绒,是艾或纸,加以硝水制成,揉之使软,极易起火。"取灯",北方叫"发烛",以褪皮麻秸做成小片状,长五六寸,涂硫磺于首,遇火即燃,用以发火。在南方,发烛则用松木或杉木制成。高士奇《天禄识余》中记载:"杭人刻松木为小片,其薄似纸,溶硫磺涂木片头,作为接火之用。"宋时,民间劈小杉条,并染上硫磺,置之待用,一与火遇,迅即得火,人呼之为"引光奴"。后来一些以此为业者,则呼之为"火寸"。以石敲火之法盛生后,必须有引燃物配合,所以"发烛"、"火寸"等助燃物的行业就逐步发展起来。光绪初年,火柴还未盛行。当时取火技术又进了一步,用一种叫"火镰"的工具。这种火镰,缝皮为包,安铁为刃内装火石一片,火绒一团,如果要用火,取火绒豆许,放在石上,再用铁刃撞击,能发出火星,顷刻间就得火,是当时吸旱烟者不可离身之物。
原始社会用什么方法可以取火和保存火种
专门有人负责看管火种,向火堆中添加燃料。世界上最早使用火的人,是生活在大约170万年前的中国元谋猿人。1965年,几位年轻的地质工作者在云南省北部元谋县,发现了这种猿人的化石和他们烧剩下的大量的炭屑。原始人在使用火的时候,也逐渐学会了保存火种。50万年前的北京猿人已经具有管理火和保存火种的能力。人类制造火,大约是从旧石器时代中期开始的。在打制石器的时候,石头相互撞击,经常会发出火花。一次、两次、千百次,也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偶然,有人用黄铁矿或赤铁矿打击燧石,迸出的火花落在干燥的树叶堆上竟然点着了它。人们受到了启发,找来同样的石块,一次又一次地试验,终于学会了用撞击法取火。到了旧石器时代的末期,人们又发现了摩擦取火,用两块木头相互摩擦,发出火来。这就使火的使用更加方便和广泛了。
原始时北京人如何保存火种?
根据目前的考古资料可知,距今约18000年前的山顶洞人已脱离了保存天然火种的阶段,掌握了人工取火技术。最早的人工取火方法是摩擦起火。我们的祖先经常看到敲击石块有时会迸出火花,钻木、锯木、刮木时木头会发热,甚至产生烟火。这些现象重复无数次,人们便逐渐受到启示,懂得了摩擦和起火的因果关系,从而发明了摩擦取火的技术。《韩非子·五蠹》中关于远古时期人们“钻燧取火(钻即火燫,燧即火石;钻燧取火即是用火燫与火石摩擦或撞击而取火),以化腥臊”的记载,《庄子·外物》中“木与木相摩则燃”的描述,都反映了早期人工取火的情形。掌握人工取火技术,意味着人类第一次控制了这种变革物质的、强大的自然力。掌握人工取火技术,是人类技术史上一项伟大发明,它开创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称赞说:火的使用“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界分开。”根据目前的考古资料可知,距今约18000年前的山顶洞人已脱离了保存天然火种的阶段,掌握了人工取火技术。最早的人工取火方法是摩擦起火。我们的祖先经常看到敲击石块有时会迸出火花,钻木、锯木、刮木时木头会发热,甚至产生烟火。这些现象重复无数次,人们便逐渐受到启示,懂得了摩擦和起火的因果关系,从而发明了摩擦取火的技术。《韩非子·五蠹》中关于远古时期人们“钻燧取火(钻即火燫,燧即火石;钻燧取火即是用火燫与火石摩擦或撞击而取火),以化腥臊”的记载,《庄子·外物》中“木与木相摩则燃”的描述,都反映了早期人工取火的情形。掌握人工取火技术,意味着人类第一次控制了这种变革物质的、强大的自然力。掌握人工取火技术,是人类技术史上一项伟大发明,它开创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称赞说:火的使用“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界分开。”\火是饮食烹饪任之根本。应该说,有了火,才有了饮食文化。在火没有诞生之前,先民们只能过原始的、禽兽一般的生活。所谓“食草木之食,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如《韩非子》所说:“民食果菰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自火诞生后,才使“炮生为熟,令人无腹疾,有异于禽兽。”火之发明者,中国一致的传说是钻燧取火的燧人氏。考古者从周口店北京猿人所用石器初步推测,中国猿人开始自觉用火,大约在五十万年以前。《尸子》: “燧人上观星辰,下察五木以为火。”按阴阳五行说,火生于木,故燧人用木取火。《路史》中说,燧人是观乾象,察辰心而出火,作钻燧。“辰心”,按古人所说为“心宿”,即“大火星”。所谓“五木”,是指当时认为五种应天时可以取火的木材。即“榆;柳青,故春取之;枣:杏赤,故夏取之;桑:柘黄,故季夏取之;柞:(木酋)白,故秋取之;槐;檀黑,故冬取之。”燧人作钻燧取火后,其钻木工具称燧,后人又发明利用金属向太阳取火,于是又有“木燧”和 “阳燧”之分。《淮南子》记:“阳燧见日则燃而为火。阳燧,金也。日高三四丈,持以向日,燥艾承之寸余,有顷,焦吹之则得火。”《古今注》:“阳燧以铜为之,形如镜,照物则景倒,向日生火。”在汉以前,用阳燧取火,称作“明火”,用木燧取火,称作“国火”。按《周礼》中《大祝》、《大司寇》的说法,阳燧取之于日,近于天也,故占卜与祭祀时用之。木燧取之于五木,近于人也,故烹饪用之。汉以后,用金属与石相击,也可摩擦得火,于是,简单的铁片就可成为阳燧。人们一出门,一般腰间都左佩阳燧,右佩木燧,以随时取火用。另备有艾加上硝水制成的火绒,当摩擦得到火星掉在绒上燃烧时,再用“发烛”接引得火。所谓“发烛”,是用褪皮的麻秸做成的小片状,长五、六寸,流硫磺于首,遇火就燃。有了火后,就有了灶。创造灶者,一说是炎帝,《淮南子》:“炎帝于火而死为灶。”注:“炎帝神农,以火德王天下,死祀于灶神。”一说是黄帝:《续事始》:“灶,黄帝所置。”于是《事物原会》就称:“黄帝作灶,死为灶神。”而火神,按一般说法是祝融。《淮南子�6�1时则》注:“祝融吴回,为高辛氏火正,死为火神,托把于灶。”《史记�6�1楚世家》:“董黎为帝喾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喾命曰‘祝融’。”《礼记月令》:“孟夏之月,其帝炎帝,其神祝融,其祀灶,祭先师。”原始的灶的形态,是在地上掘坑,今西安半坡遗址发掘出的灶,为双连地灶,即挖在地表的两个火坑,地表上两坑相隔,而在地下则两坑相连相通。一坑为进柴处,一坑为出人处,两坑相通的洞口就是灶门。西安半坡至今有六、七千年历史,其发明者,当应是炎帝而不应是黄帝。据推算,黄帝主政的时间,距今约四千六百多年。炎帝在黄帝之前传七十世,以二十年一世推算,大约距今六、六千年。至战国时,灶的制作已非常完美。《曾连子》记:“一灶五突(突:烟囱),分烟者众,烹饪十倍。”
有人负责看管火种,向火堆中添加燃料。 世界上最早使用火的人,是生活在大约170万年前的中国元谋猿人。
1965年,几位年轻的地质工作者在云南省北部元谋县,发现了这种猿人的化石和他们烧剩下的大量的炭屑。原始人在使用火的时候,也逐渐学会了保存火种。50万年前的北京猿人已经具有管理火和保存火种的能力。
扩展资料:
1929年,在北京周口店的龙骨山上的山洞里,遗址堆积层厚40多米。这处遗址最先于1921年中国考古工作者发现了一个完整的远古人类头盖骨化石,这就是名震世界的北京人。
他们生活在距今约70万年至20万年,还保留了猿的某些特征,但手脚分工明显,能打制和使用工具,会使用天然火。森林茂密,野草丛生,猛兽出没。北京人将石块敲打成粗糙的石器,把树枝砍成木棒,凭着极原始的工具同大自然进行艰难的斗争。
在这样险恶的环境里,只靠单个人的力量,无法生活下去。因此,他们往往几十个人在一起,共同劳动,共同分享劳动果实,过着群居生活。这就形成了早期的原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