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著作权法》解释,字幕是对电影作品的一种演绎和翻译,属于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所以字幕属于版权保护范畴。同时字幕是对电影的演绎和翻译,属于电影作品权利人享有的翻译权。如果在未获得合法许可的情况下,字幕组对电影作品进行字幕翻译的行为,属于一种侵权行为!只有取得电影权利人许可下的字幕作品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有一种情况是例外,就是翻译字幕行为仅仅作为个人学习交流,不用于公众传播的字幕翻译,则无须征得电影作品权利人许可和支付报酬。

关于字幕版权问题

《著作权法》规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者享有,其中包括四个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十二个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广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
从这个角度来说,字幕组翻译字幕相当于对原作品进行了演绎,有可能侵犯到著作权人翻译权的。当然,法定也有针对翻译的两种合理使用(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情况,分别是: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字幕组对原作品的翻译显然不属于上述两种合理使用的情况。而且电影中的剧本作者享有单独的著作权,所以有可能同时构成对制片方和剧本作者的侵权。另一种合理使用的情况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字幕中经常出现的类似“本字幕仅供学习交流用”的声明,就是从这个角度来说非官方字幕可以构成合理使用,无须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不侵犯其著作权。

人人字幕组被查封,对于此事你是如何看待的?

人人字幕组被查封一事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了,而对于这件事,我个人还是支持的,毕竟字幕组确实侵犯了版权,也造成了盗版的传播。但实际上,字幕组的存在本就是一种无可奈何下的产物,如今被查封确实让人感到有些唏,而且这也不是解决盗版传播的最好办法。

一、字幕组确实侵犯了版权

理性来讲,大多数字幕组在发布影片的时候其实并没有获得版权。并且在通常情况下,他们都是先从国外的一些盗版论坛下载好影片,然后将自己制作的字幕加上去,再放到网上进行传播,以此来获得盈利。所以,他们的行为确实属于侵权行为,也造成了盗版的传播。而如今又是大力提倡版权保护的时代,人人字幕组自然就会遭到查封,甚至这一切显得是那么的理所应当。


二、字幕组存在本就是一种无可奈何下的产物

但实际上,字幕组之所以会存在,本身还是一种无可奈何下的产物。要知道,现在的视频平台数量众多,人们也希望能通过视频平台这样正规的手段去看自己想看的影片。但有些影片要么就是不引进,要么就是被删减到失去了原来的味道,有些影片更是在上线后就被下架,根本无从观看。在这种情况下,字幕组的诞生也给了不少观众希望,因为很多观众可以通过字幕组找到自己想看的影片,并且这些影片除了增加了字幕外,其它地方都没经过删减,保留了影片的原汁韵味,也让玩家可以将影片下载到电脑中,不用再担心以后找不到影片。所以,字幕组本就是应运着观众们的无奈而诞生的,如果要打击盗版,光是打击掉字幕组其实是不够的,而应该从源头上来将这件事解决。例如,可以设置影片分级等。

总的来说,字幕组确实构成了侵权,被打击掉是理所应当,但并不是解决盗版传播的最好办法。

民间字幕是否侵犯了版权?

字幕组翻译字幕相当于对原作品进行了演绎,有可能侵犯到著作权人翻译权的。当然,法定也有针对翻译的两种合理使用(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情况,分别是:

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电影中的剧本作者享有单独的著作权,所以有可能同时构成对制片方和剧本作者的侵权。另一种合理使用的情况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字幕中经常出现的类似“本字幕仅供学习交流用”的声明,就是从这个角度来说非官方字幕可以构成合理使用,无须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不侵犯其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于(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次修正)于(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获得通过)。2012年3月31日,国家版权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并征求公众意见。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从原来的50万元上限提高到100万元,并明确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功能。

如何看待人人字幕组被查封?

根据公开信息,这次事件并不是由于遭人举报,而是警方主动发现了人人影视字幕组的网站以及App上,提供了大量影视作品的观看和下载,在联系版权方后,发现这些作品都没有经过授权。
实际上,除了影视内容本身,擅自翻译也是构成侵权的。因此,目前所有的字幕组,就算是只做字幕不提供“熟肉”,也是在灰色地带游走的。只不过,到现在几乎都没有因为做字幕被起诉或被查的案例,这里面的原因,可能是单纯的字幕组相对确实比较小众,毕竟,对普通网友来说,到处寻找“生肉”,再去寻找匹配的字幕还是太麻烦了,直接看压好字幕的片源不香吗?
人人影视恰好就提供了这种“熟肉”的观看和下载,“熟肉”的性质就比单纯的字幕要严重多了。他们在这条路上走太远了。公开资料说,网站会员有800万,偶尔打开下载资源的游客更是不计其数,做到这么大,已经没法再保持隐秘了,被查到是早晚的事。
更致命的是,人人影视已经形成了商业模式。比如说,他们会在影视资源片头贴上一小段广告,虽然时间很短,也不影响内容,比某些资源里的“澳门赌场”要良心多了,可是,这就已经涉及到牟利的问题了,资源本身已经是侵权,要是再牵涉到钱,那已经超出了民事的范畴,是可以入刑的。
侵权、非法牟利,走到这一步,的确是没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