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国后,当时的企业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即国营企业,相当于按企业的产权结构来划分;

2、合同制是指企业的用工形式,全称应是合同制职工,80年代出现,是在用工形式改革时提出的,以区别于当时所谓的正式职工,在区别职工身份时用的,待遇无太大多大差别。

什么是全民所有制固定职工?

建国后,当时的企业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即国营(后改称国有)和集体企业],相当于按企业的产权结构来划分;合同制是指企业的用工形式,全称应是合同制职工,大概是80年代出现的吧,是在用工形式改革时提出的,以区别于当时所谓的正式职工,在区别职工身份时用的,待遇没有多大差别。.

新劳动法颁布以前如何界定固定工和合同工的

从一九九五年开始实施劳动法开始就不存在所谓的固定工,统一为合同工,劳动合同分两种,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固定职工是指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国有企业招收的经过劳动部门批准录用全民所有制职工。用工制度改革前,我国有固定职工、集体职工和临时工。随着劳动法的实施,改革的深入,单位只有劳动合同制职工。

法律分析

无固定期限合同也不是固定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合同制度在我国实行十多年来,双向选择的新型用人机制已基本形成。但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劳动合同短期化等问题凸显,新的用工主体和形式不断出现。现在已经没有合同工与固定工之分,你与企业是劳动关系。合同工:工人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直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 所有的福利待遇均在你单位享受,所有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都由你单位来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全民固定工人是一种什么编制

固定编制。

据查询劳动法,固定编制是指原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正式职工,一辈子不下岗,不被辞退,又叫铁饭碗,因此全民固定工人属于固定编制。

编制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