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阿Q精神的第一个特点是“过度自尊”。阿Q本是极一个卑微的人,无家可归,在土谷祠里居住,没有固定的职业。然而阿Q甚至瞧不起城里人,认为他们都是可笑的。
2、阿Q精神的第二个特点是“欺弱怕强”,阿Q喜欢与人吵嘴打架,但欺软怕硬,弱小的便骂,气力小的便打。遇到强者,他便赶紧缩起脖子,一点不敢反抗。
鲁迅笔下的阿Q妄自尊大,自轻自贱,欺软怕硬,麻木健忘。鲁迅先生通过对阿Q精神胜利法的的描绘,表明了这种普遍存在于国人魂灵中的精神病症。阿Q非常穷,穷得只剩一条短裤,甚至连姓名都没有。
鲁迅笔下的阿Q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
在鲁迅先生笔下,有许多麻木的人物形象,而阿Q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个。其实所谓麻木,并不仅是指文化水平的高下,也不是指见过多少世面。笔者以为麻木指代的是当时社会中大多数中国人所具有的国民性。在他们心中,阶级观念、封建礼教深深地扎下了根。同时他们的“看客”行为,“吃人”行为也是他们麻木的精神象征。 首先,从《阿Q正传》的叙事视角来分析。《阿Q正传》全文总体上是在零聚焦全知型叙事视角的模式下,运用了视点转换、视角模式转移和视角越界等叙述策略,从而最大限度地达到了鲁迅先生所预期的创作目的。小说开篇写道“阿Q没有家,住在未庄的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只给人家做短工,割麦便割麦,撑船便撑船。工作略长久时,他也或住在临时的主人的家里,但一完就走了。”这是以全知型叙事视角向读者介绍阿Q的生平。把当时旧社会芸芸众生之中的一个平凡甚至是卑微的短工形象呈现在读者的面前。另外,从第五章“从中兴到末路”里,作者用全知视角写阿Q离开未庄后进城,再返回后大家对他的态度变化。酒店的掌柜由起初的不屑与冷漠转变为热情、殷勤:“显出一种凝而且敬的形态,掌柜既先以之点头,又继以谈话”而曾经唾弃阿Q的村民们在知道阿Q的中兴史后,使阿Q得了新敬畏甚至是以往对阿Q非打即骂的赵太爷,也派遣邹七嫂去寻阿Q,而要亲自见阿Q。一幅市侩的众生相在全知视角下展现在我们面前。而其中也隐含着当时的社会现实,人们精致的利己主义或者说是嫌贫爱富的世俗特征。 其次,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中运用了大量的反讽手法。反讽,又称反语,指以嘲弄的形式表达蔑视或谴责,比喻事物的发展状况与本来期待的结果或自然发展的状态相反的情形。它既是一种修辞手段,也是一种写作技巧。读者透过语言表象,在语境中领会其内涵意义,远比作者的直白叙述更加耐人寻味。换言之,反讽在叙述情节发展、塑造人物形象、突出作者的态度上,具有委婉含蓄而又深刻有力的特点。在文章的第五章里,阿Q在未庄出售盗窃来的衣服等商品,赵太太从邹七嫂处得知此消息,也想从阿Q那里买一件皮背心,因而特地请阿Q上门询问。在未庄,赵家算得上是名门大户,而阿Q却被请上门,由曾经被戏弄嘲笑的对象一跃成为赵家的席上宾客。在此处,阿Q地位的飙升反映了文中所说的“革命”后社会阶层的变化。当阿Q进过城又与革命有了联系之后,村民们放弃了曾经对阿Q的轻蔑而敬畏他。这讽刺了当时的革命并不彻底,人民的思想观念并未得到解放,以及人民对于革命的认识的模糊,暗讽了革命失败的历史原因。 另外,在阿Q在被自己瞧不起的王胡暴打一顿后感到无所适从时,又因为他的自以为是,或多管闲事而被他口中的“假洋鬼子”用棒子暴打一_。受了两次屈辱的他用自己祖传的“忘却”法宝而变得有些高兴起来。突然他看见了一个小尼姑,他就走上去吐唾沫和言语侮辱小尼姑。这一部分讽刺了当时“人吃人”的现象,一方面阿Q是“被吃的人”,然而他却在另一个场景里扮演起“吃人的人”。正如鲁迅先生在《摩罗诗力说》中所说的:“苟奴隶立其前,必衷悲而疾视,衷悲所以哀其不幸,疾视所以怒其不争。”也正如后来《呐喊》《彷徨》研究所揭示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也正是鲁迅“国民性”批判中一以贯之的思想。鲁迅一方面讽刺批判像阿Q这样的群众,一方面又同情他们的处境,更愤怒于他们的不觉醒。 同时,在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中,阿Q的形象不仅在当时有现实意义,在当代的生活中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首先,回看阿Q所处的时代,革命兴起,社会正处于新旧交替的动荡时代。虽然有了一丝革新除旧的曙光,但是人们心中的封建思想观念以及礼法规范早已深深扎根。譬如文章的最后一部分,阿Q被抓去衙门时,鲁迅先生是这样写的:“他便知道这人一定有些来历,膝关节立刻自然而然的宽松,便跪了下去。”“站着说!不要跪!”“长衫人物都吆喝说。阿Q虽然似乎懂得,但总觉得站不住,身不由己的蹲了下去,而且终于顺势改为跪下了。”这一段描写阿Q想跪下但长衫人却不让他跪下,在当时革命的背景下,改革封建礼教风俗是一项重要的内容。然而阿Q仍然难以改变自己的“奴隶性”,这反映了当时革命的不彻底以及人民观念的固化现象。从另一方面来讲,鲁迅先生也是在呼吁大家除旧立新,树立平等自由的思想,摒弃奴隶性。而把目光转向当代,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常见到一种现象,人们当发现自己略知皮毛的领域之中,又有身边的人进来后自己会产生一种自私的感情。比如某人喜欢听小众的音乐。但是小众的歌曲听着听着便成为大众的了。那么这个人先前感觉自己是唯一的、独特的。但是很多人听了之后,他就觉得不再独特,没有价值了。这个现象在《阿Q正传》中对应的是,阿Q用筷子把自己的辫子盘起来后,阿D也用筷子把自己的头发盘起来,阿Q当时的心声是:“他怎么也配把辫子盘起来?”便体现了这个社会现象。 来源:中学语文·大语文论坛
鲁迅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中,阿Q是怎样的一个人?
阿Q是鲁迅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中的主人公。阿Q是一个饱受剥削和压迫的贫苦农民,他认为革命是叛乱,痛恨革命,但当他看到统治者在革命面前惊慌失措时,他要求参加革命,最后阿Q被杀了。
他没有籍贯,没有固定的工作,贫穷,无家可归,甚至没有姓。但像阿Q这样百无聊赖的人,根本不可能给自己的祖宗增光,阿Q的精神胜利法也是极其强大的。每当他被打败时,他都忍不住安慰自己,我终于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当他称自己是讨厌鬼时,他很自豪,他是第一个贬低自己的人。像阿Q这样的人,也可以说是精神强大,但这种精神是麻木的。在阿Q生活的那个年代,只有他一个人精神上是麻木的,大家只觉得阿Q是个笑柄,饭后谈资。
阿Q被枪杀后,人们还在说枪毙不好看,人的精神麻木,在鲁迅的其他文章中也有体现,中国人民鼓掌欢呼,看着自己的同胞被杀害,这让鲁迅感到悲哀,也让我们替阿Q感到悲哀。在《阿Q正传》中,阿Q也会欺负比他弱的修女,好像只有这样他才会有成就感。他住在魏庄土谷寺,只做短期打工。平日里,只要吃饱了肚子,有几个子儿,他就大摇大摆地喝酒赌博,说笑话打架,日子过得很惬意。
后来,阿Q不仅对生活非常满意和自豪,在精神上自我满足。阿Q自以为“知识渊博”时,就更加自负了,阿Q又得到了精神上的满足,在这种卑微的生活方式中,阿Q的处境很可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生活着,他身上旧中国最明显的民族自卑,是精神上的胜利法则。鲁迅先生正是通过对阿Q精神的描绘,表明这种普遍精神病症是如此的麻木。
鲁迅笔下的农民阿Q,究竟一个怎样的人?
《阿Q正传》是鲁迅创作的中篇小说,创作于1921年12月,最初发表于北京《晨报副刊》,后收入小说集《呐喊》。
小说以辛亥革命前后的中国农村为背景,描写了未庄流浪雇农阿Q,虽然干起活来“真能做”,但却一无所有,甚至连名姓都被人遗忘的故事。 该小说批判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封建,保守,庸俗,腐败等社会特点,有力地揭示了旧中国人民的生活场景和处在那水深火热中的一个病态。
阿Q是一个无家可归的穷人,所以在未庄里有了一个非常低的地位,而阿Q总是做一些不正常的事情,所以总是被别人打了,但是他却说出“儿子打老子”的话,在话语中求得胜利,麻痹自己的思想,以此来求得心理安慰。此外,阿Q说他是一只虫豸,并且很会利用“精神胜利法”来获得胜利。
阿Q,作为一个在封建王朝一个末期底层劳苦大众的代表人物,对于自己的穷苦心思心理不甘心的,却没有办法,无能为力。“我们先前,比你阔多了”这是“精神胜利法”的开端,因为“先前”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可以说有可能是几十年前,也有可能是几百年前。
我个人觉得,之所以阿Q这样说,是因为这里的人,不会真的去拿这些去说事,所以他才能都有勇气的去说“先前”,比如“论起来,我比赵太爷家的秀才还要长三辈呢”“有一回,他似乎是姓赵,但第二日便模糊了,那是赵太爷的儿子进了秀才的时候”,从这里就可以看出,阿Q 是一个非常虚荣的人,这些都成为了他炫耀的成本,但是最终都是没有被承认过的。
虽然他曾经也是风光过,进城的时候也是挣了一笔钱的,但是在最后又“糊里糊涂”的造了反,然后丢了脑袋之后,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我们看他的这一生,“精神胜利法”始终是在贯穿的,这难道不是价值观的问题吗?那时他的思想还没有远离封建社会,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庄里,阿Q没有受过教育,但却是大多数中国人所拥有的值观:认为自己贫穷,社会地位低下,所以这种自轻自贱就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他看起来像一这个奴隶没有资本来维持他的尊严,但是却又很自大,自我轻视没有性格的特征,或者是被压抑的人类的奴隶。
其实阿Q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很会干活,却老是被人欺负,没有姓名的借住在土谷祠里。虽然这种任务按理来说应该是一个非常苦大情深的人物,但是鲁迅先生却把他变得戏剧化,成为了一个自我乐观的一个人,在你感到好笑的时候,却会有苦涩的滋味涌上心头,越品味就越会上头。
就算知道阿Q最后革命抓到牢里的时候他都还在用精神胜利的方法安慰着自己,说人大抵要进一两次牢房的。知道被押到菜市街,他才开始有些怕了,但是就在这时候他孩子爱幻想,人这一辈子总要去一次刑场,所以学着革命的人学着唱两句,不过最后没有唱出来,憋了半天“二十年后……”,就这样看客们糊里糊涂的去世了。
其实在鲁迅的笔下,经常会描写一些“人性”的冷酷和麻木,就如在文章描写过的看客一般,这是阿Q的悲哀,同时也是那个时代的悲哀,这一生,从未激起一丝的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