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笔下的阿Q:
1、自尊自大,阿Q是个极卑微的人物,而未庄人全不在他眼里,甚至赵太爷进了学,阿Q也不表示推崇,以为我的儿子将来比你阔得多,加之进了几回城,更觉自负,甚至瞧不起城里人;
2、自轻自贱,阿Q在未庄被闲人揪住辫子在墙上碰头而且要他自认为“人打畜生”,而且还自以为自己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余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也是‘第一个”,在精神上胜利;
3、自欺欺人,阿Q在与人打架吃亏时,也心满意足俨如得胜地回去,赌博赢得的洋钱被抢,
鲁迅笔下的阿Q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
阿Q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他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
从生活地位看,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他失掉了土地以及独立生活的依凭,甚至也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阿Q的现实处境是十分悲惨的,但他在精神上却“常处优胜”。小说的两章“优胜记略”,集中地描绘了阿Q这种性格的特点。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其实他连自己姓什么也有点茫然又常常悬揣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连老婆都还没有;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癫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于是他又胜利了。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另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他有时也去欺侮处于无告地位的人,譬如被假洋鬼子打了之后,就去摸小尼姑的头皮,以此作为自己的一桩“勋业”,飘飘然陶醉在旁人的赏识和哄笑中。但是这种“勋业”仍然不过是精神的胜利,和他的自轻自贱、自譬自解一样是令人悲痛的行动。“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够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的地位。
鲁迅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中,阿Q是怎样的一个人?
阿Q是鲁迅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中的主人公。阿Q是一个饱受剥削和压迫的贫苦农民,他认为革命是叛乱,痛恨革命,但当他看到统治者在革命面前惊慌失措时,他要求参加革命,最后阿Q被杀了。
他没有籍贯,没有固定的工作,贫穷,无家可归,甚至没有姓。但像阿Q这样百无聊赖的人,根本不可能给自己的祖宗增光,阿Q的精神胜利法也是极其强大的。每当他被打败时,他都忍不住安慰自己,我终于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当他称自己是讨厌鬼时,他很自豪,他是第一个贬低自己的人。像阿Q这样的人,也可以说是精神强大,但这种精神是麻木的。在阿Q生活的那个年代,只有他一个人精神上是麻木的,大家只觉得阿Q是个笑柄,饭后谈资。
阿Q被枪杀后,人们还在说枪毙不好看,人的精神麻木,在鲁迅的其他文章中也有体现,中国人民鼓掌欢呼,看着自己的同胞被杀害,这让鲁迅感到悲哀,也让我们替阿Q感到悲哀。在《阿Q正传》中,阿Q也会欺负比他弱的修女,好像只有这样他才会有成就感。他住在魏庄土谷寺,只做短期打工。平日里,只要吃饱了肚子,有几个子儿,他就大摇大摆地喝酒赌博,说笑话打架,日子过得很惬意。
后来,阿Q不仅对生活非常满意和自豪,在精神上自我满足。阿Q自以为“知识渊博”时,就更加自负了,阿Q又得到了精神上的满足,在这种卑微的生活方式中,阿Q的处境很可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生活着,他身上旧中国最明显的民族自卑,是精神上的胜利法则。鲁迅先生正是通过对阿Q精神的描绘,表明这种普遍精神病症是如此的麻木。
鲁迅先生塑造的阿Q这一艺术形象是什么?
鲁迅先生塑造的阿Q这一艺术形象,不仅具有活生生的个性,具有极为深刻的性格内涵,而且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那个特定的时代并概括出全民族的国民性弱点。阿Q是旧中国农村一个贫苦落后而又不觉悟的农民的艺术典型,在阿Q身上既有农民质朴憨厚的一面,又有落后的、麻木的一面,体现出这个人物形象的鲜明性和复杂性。阿Q身上最突出的性格特征,就是他的“精神胜利法”,明明在现实生活中遭遇了许多屈辱和不幸,但却习惯于自我欺骗、自我麻醉的奴性心态。
鲁迅笔下的农民阿Q,究竟一个怎样的人?
《阿Q正传》是鲁迅创作的中篇小说,创作于1921年12月,最初发表于北京《晨报副刊》,后收入小说集《呐喊》。
小说以辛亥革命前后的中国农村为背景,描写了未庄流浪雇农阿Q,虽然干起活来“真能做”,但却一无所有,甚至连名姓都被人遗忘的故事。 该小说批判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封建,保守,庸俗,腐败等社会特点,有力地揭示了旧中国人民的生活场景和处在那水深火热中的一个病态。
阿Q是一个无家可归的穷人,所以在未庄里有了一个非常低的地位,而阿Q总是做一些不正常的事情,所以总是被别人打了,但是他却说出“儿子打老子”的话,在话语中求得胜利,麻痹自己的思想,以此来求得心理安慰。此外,阿Q说他是一只虫豸,并且很会利用“精神胜利法”来获得胜利。
阿Q,作为一个在封建王朝一个末期底层劳苦大众的代表人物,对于自己的穷苦心思心理不甘心的,却没有办法,无能为力。“我们先前,比你阔多了”这是“精神胜利法”的开端,因为“先前”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可以说有可能是几十年前,也有可能是几百年前。
我个人觉得,之所以阿Q这样说,是因为这里的人,不会真的去拿这些去说事,所以他才能都有勇气的去说“先前”,比如“论起来,我比赵太爷家的秀才还要长三辈呢”“有一回,他似乎是姓赵,但第二日便模糊了,那是赵太爷的儿子进了秀才的时候”,从这里就可以看出,阿Q 是一个非常虚荣的人,这些都成为了他炫耀的成本,但是最终都是没有被承认过的。
虽然他曾经也是风光过,进城的时候也是挣了一笔钱的,但是在最后又“糊里糊涂”的造了反,然后丢了脑袋之后,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我们看他的这一生,“精神胜利法”始终是在贯穿的,这难道不是价值观的问题吗?那时他的思想还没有远离封建社会,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庄里,阿Q没有受过教育,但却是大多数中国人所拥有的值观:认为自己贫穷,社会地位低下,所以这种自轻自贱就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他看起来像一这个奴隶没有资本来维持他的尊严,但是却又很自大,自我轻视没有性格的特征,或者是被压抑的人类的奴隶。
其实阿Q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很会干活,却老是被人欺负,没有姓名的借住在土谷祠里。虽然这种任务按理来说应该是一个非常苦大情深的人物,但是鲁迅先生却把他变得戏剧化,成为了一个自我乐观的一个人,在你感到好笑的时候,却会有苦涩的滋味涌上心头,越品味就越会上头。
就算知道阿Q最后革命抓到牢里的时候他都还在用精神胜利的方法安慰着自己,说人大抵要进一两次牢房的。知道被押到菜市街,他才开始有些怕了,但是就在这时候他孩子爱幻想,人这一辈子总要去一次刑场,所以学着革命的人学着唱两句,不过最后没有唱出来,憋了半天“二十年后……”,就这样看客们糊里糊涂的去世了。
其实在鲁迅的笔下,经常会描写一些“人性”的冷酷和麻木,就如在文章描写过的看客一般,这是阿Q的悲哀,同时也是那个时代的悲哀,这一生,从未激起一丝的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