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杨是一位十分老实的人,婚后一直夫妻恩爱,虽然有过多次的婚外性诱惑,但他还是不越雷池半步。可是,在妻子怀孕4个月之后的一天,他再也没能守住自己,实实在在地采了一次“野花”。后来得知类似情况还不少见,于是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当问及这些男性为什么那么不守道德时,多数人表示是由于不能与怀孕的妻子过性生活,而致性压抑的时间太长所致。这看上去不像是正当的理由,但却是铁打的事实。因此,有必要对此类问题加以解释,以便减少类似问题的再度泛滥。

但凡结婚希望生育的夫妇都会遇到这个问题的困扰,一些无知的谬论认为性欲与月经有连带关系,妻子怀孕期间没有月经也就没有性欲。而女性们也确因妊娠初期的紧张而挫伤丈夫的“积极性”,让丈夫在漫漫长夜中等待婴儿的诞生。其实,妊娠期的性生活直接影响到夫妻之间的感情,适当的性生活也许能防止丈夫建立“感情的临时客栈”。但为了宝宝的安康,孕期的性生活还是应该加以注意才是。

一般而言,妊娠初期(0~3个月)因较易流产,须节制房事或采用减少性交刺激的体位,禁止较粗暴的行为,而妊娠中期(4~8个月),只要动作较为适当,就不必神经兮兮地逃避性生活;到了妊娠后期(9~10个月),特别是预产期的月份最好减少性生活,甚至禁止一段时间的性生活。至于接近分娩预定日,由于此时的子宫变得异常敏感,稍微刺激就会引起收缩,此时应严禁性交,若有性交行为必将招来流产或早期破水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