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产证,即新建楼盘初始登记后的房地产权证,专业术语称为申请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是在房屋竣工验收之后交付购房者之前,由房地产开发商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初始登记,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起30天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发房地产权证。

小产证又称为房屋小产权证,是针对房屋大产权证而言的,是指由每个购房者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即是房地产产权证书,由购房者或购房者委托开发商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

大产证和小产证的区别

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一般开发商获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为“大产权”。购房者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为“小产权”,主要以数量界定。在权利的实际行使中,两者没有质的区别。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竣工验收后,交付给购房者之前,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初始登记。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并颁发房地产证。小产证是指买受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作为小产证。

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需材料:

1.注册申请。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4.证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如买卖合同、交换合同、赠与合同、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房产证办理流程:

1.提供所需材料。

2.登记产权。

3.处理契税税率和缴款书。

4.检查所有数据日期是否一致。

大产证和小产证的区别是什么

所谓的“大产权”和“小产权”只是一种较为通俗的说法,是房地产业内从业人员约定俗成的一种称呼。但目前关于大产权与小产权的说法并不一样,大致有三种解释:第一,是把开发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为“大产权”,把买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之为“小产权”,或者说“大产权”是指整栋楼的产权,而“小产权”是指大产权分割后过户到业主手中的产权,在实际的权利行使上,两者是没有质的区别。第二,是把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镇政府发证书的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第三,买房后如想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在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对这个区别购房人可从合同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确认。房地产商提供的土地证明如果是通过“划拨”得来,就是这里说的“小产权”;如果是通过“出让”或“转让”得来,就是这里所说的“大产权”。

什么是大产证、小产证?

房产证有两种,一种是通常所说的大产证,即房产商首先要取得的产权证,是房产商拥有房屋产权的证明,这只能由房产商来办理。 另一种称为小产证,即每个购房者拿到的房产证,由购房者或购房者委托房产商到房屋交易部门办理。 二者的关系是房产商只有取得了大产证,才能把房子交给购房者,购房者才能去办小产证。

什么是大产证和小产证?

屋竣工验收之后交付购房者之前,由房地产开发商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初始登记,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起30天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发房地产权证,即大产证。对新建商品房,法律规定可由合同一方申请小产证。小产证即将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房地产分割以后,由购房者取得的房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