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 2.符合本市和所在区、县教育发展规划; 3.有符合规范的校(园)名;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合理的收费标难和经过公证的足额的风险担保; 6.有合格的师资; 7.有符合规定标准的与学校级类和规模相适应的校(园)舍、场地和其它办学设施、设备; 8.有合法的学校(园)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及符合国家要求的校(园)长人选; 9.有根据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方案和教材选用意见制定的课程教学计划和教材选用计划; 10.遵守本

民办幼儿园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办

申办民办幼儿园需要以下条件:

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当地规定的幼儿园标准。

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以当地的规定为准),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办园条件:

(一)园舍

1、园址独立、安全,无危房,无噪音影响。园内清洁,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

2、活动室宽敞明亮,通风洁净。每班面积56m2以上。

3、儿童厕所坚固安全,清洁卫生。

4、具备园长、教师办公室、资料室、音体室、保健室、盥洗室、厨房。

5、户外活动场地安全、平坦,幼儿人均面积3.5m2以上,幼儿人均绿化用地面积2.5m2。

6、开辟沙地、嬉水池、种植园地、动物饲养角。

(二)规模

1、规模适宜(3—6个班)。

2、按年龄分小、中、大班。

3、班额符合要求:小班(3—4岁)25人左右,中班(4—5岁)30人左右,大班(5—6岁)35人左右。

(三)人员

1、编制合理,每班教师2人,保育员1人(寄宿制园2人),三个班以上的园配备专职保健员1人,寄宿制园增设专职医师1人,三个班开设园长1名。

2、根据本园实际情况,配备会计、出纳、炊事员及其它勤杂人员。

3、工作人员中无传染病患者和生理缺陷人员。

(四)设施

1、幼儿人人有合乎标准的桌椅。

2、班班有风琴、 录音机、玩具柜、图书架,设置自然角、儿童作品角。

3、园内大型活动器械3件以上,每班小型活动器械7种以上,幼儿人均玩具5件以上,每班有各种教具10种以上。

4、幼儿人均图书5册以上,教师人均业务书刊3种以上。

民办幼儿园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二)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区教委.

申报材料包括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①个人举办的提供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资格证件;

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举办的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并提供拟任民办幼儿园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资格证件。

3、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6、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7、民办幼儿园发展规划;

8、办园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园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租赁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且租期不少于5年。

(三)考察:区教委联同区卫生局和区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四)发证:以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由区教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

办私立幼儿园需要什么条件及手续

法律分析:一、申请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幼儿园)应具备的条件: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其他教育机构、幼儿园的设置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举办幼儿园、托儿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登记注册申请,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章程和规划;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

3、拟任园长、所长和拟聘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

4、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证明;

5、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

6、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保健合格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七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第三十二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兴办的校办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办民办幼儿园需要什么资质

申办民办幼儿园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幼儿园的申报和设立必须符合布局的需要。

(二)有固定安全的园舍。

1、幼儿园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环境无污染,无严重噪音,园舍坚固、安全、适用。儿童用房不应设在四层及以上,与其他建筑物相连的必须有独立的出入口或疏散通道。幼儿园的园舍必须经过房屋鉴定部门为安全房屋。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4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9.2平方米。

2、有幼儿活动室。确保每班一间,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要求通风、干燥、光线充足。

3、有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所,场地平整、安全、适用。人均不低于4平方米。幼儿园的所有园舍和活动场所都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

4、有与幼儿园相适应的寝室、教师办公室、厨房和其它辅助用房。

5、有供幼儿洗手的流动水源、设备和适应幼儿使用的厕所或便具。

6、有符合标准、安全的桌椅和睡床,并做到一人一位。

(三)有必要的基本设施。

1、每个幼儿配备两巾一杯,有幼儿饮水用的流动盛水装置,并有供幼儿的餐具、毛巾、茶具等消毒用的设施。

2、有钢琴(风琴、电子琴)、电视机、录音机、VCD以及各类教学磁带、碟片等进行教育活动的基本设备。

3、有1—2套以上大型户外活动玩具和人均2—4件供儿童游戏的各种玩具(包括桌面玩具和自制玩具)及存放柜。

4、有供幼儿阅读的图书,人均10册以上,并有开放式的图书架。

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图书等要有教育意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桌面玩具要做到经常清洗。

幼儿园应配备消防设施。

(四)有合格的师资。

1、幼儿园根据规模情况应设置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医务保健员、财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2、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守,身体健康。

3、幼儿园园长除具备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目前暂时不具备资格的,通过培训,两年内必须达到相应的资格。

4、幼儿园的教师除具备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幼儿专业)毕业程度,或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

在园教师,目前不具备教师和学历资格的,三年内要经过培训全部取得相应资格。

5、幼儿园的保育员除具备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水平,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未经职业培训的,两年内必须接受至少一次的职业培训。

6、幼儿园的医务保健员要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200人以上的幼儿园应配有专职或兼职医生,200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医士或护士,100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员。

7、幼儿园的教师、工作人员与幼儿的配编比例一般为1:7。

幼儿园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明书。不健康者,有传染病、精神病者不得从事幼儿教育管理工作。有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但已经治愈的,必须有主治医院出具有效证明,方可从事幼教工作。

8、举办者应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并按时发放。

(五)应有稳定的办园经费和生源。

1、经费由举办者筹措。举办者应当提供合法、稳定的经费来源,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2、应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并专款专用。

3、必须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收支分开,帐目清楚。有幼儿膳食(点心)费的,应建立专帐,独立核算,按成本收取,定期向家长公开帐目。

扩展资料:

举办者申请筹设民办幼儿园,应当向县教育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发展规划等。

2、选址报告。主要包括拟筹建园的场地规划、总平面图、各层建筑设计平面图; 

3、相关证件。个人举办的,要提供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个人简历等);单位和团体举办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书;联合办学的要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捐赠性质的园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教育局收到举办者提交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即为正式受理,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说明理由。筹设期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举办者须重新申报。筹设期内不得招收学生。

参考资料:攸县教育局-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条件和审批程序

开办幼儿园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开办幼儿园需要具备的条件:

1、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

2、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明确的办园宗旨、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有明确的教学理念,选择什么样的课程在当地具有竞争力,什么样的教学理念更受家长欢迎,都是需要提前考察和了解的。

4、有具备任职条件的专职园长和行政负责人,有合格的教师及必要的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幼儿园需要配备的教职员工有教师、保育员、园长、财务、教研主任、保健医生、后勤厨务、保洁员、保安。

幼儿园的任务:

幼儿园的任务为解除家庭在培养儿童时所受时间、空间、环境的制约,让幼儿身体、智力和心情得以健康发展。可以说幼儿园是小朋友的快乐天地,可以帮助孩子健康快乐地度过童年时光,不仅可以学到知识,而且可以从小接触集体生活。

幼儿园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体系基础的基础,是对儿童进行预备教育(性格完整健康、行为习惯良好、初步的自然与社会常识)。其教育课程没有明显的区分,大概由语言、科学、艺术、健康和社会等五个领域以及各种活动构成。各个领域相互融合,决定教学内容。

办幼儿园需要什么条件?

开办幼儿园时,满足以下前提是办园的必备条件:

(1)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

(2)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明确的办园宗旨、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有明确的教学理念,选择什么样的课程在当地具有竞争力,什么样的教学理念更受家长欢迎,都是需要提前考察和了解的。

(4)有具备任职条件的专职园长和行政负责人,有合格的教师及必要的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幼儿园需要配备的教职员工有教师、保育员、园长、财务、教研主任、保健医生、后勤厨务、保洁员、保安。

其中,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等。

幼儿园园长、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质量、个人素质等方面都会对孩子造成正面或负面的影响,直接影响家长对幼儿园的评价。

(5)有符合规定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幼儿园选址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地质条件、环境条件、消防安全、户外活动要求以及相关的卫生条件要求,同时,幼儿园的装修设计、室内室外活动场地大小、教室环境布置、教玩具及教学材料等环境设置也有相应标准。

(7)有符合规定数额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8)符合当地教育机构设置总体规划的布局要求。

(9)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0)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