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说法起于元代。元朝《元典章》明确规定:“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儿;娼妓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头巾”。明朝沿袭元朝,《国初事迹》说: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三年下令“教坊司伶人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之服”。并规定南京娼妓家的男子必须头戴绿巾,腰系红褡膊,足穿带毛猪皮靴,不许在街道中间走,只准街道边左右行。由于娼妓家的男人都带绿头巾,自明朝开始,人们便把妻子出轨的男人称之为“戴绿头巾”。 清朝以来,实行剃发,由戴头巾改为戴帽子,“戴绿头巾”便改为“戴绿帽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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