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该门诊部使用一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使用两名执业地点不是本医疗机构的医师及伪造处方的行为,依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对该门诊部记18分。根据相关规定,类似门诊部在取得执业许可之后,每年都需要重新向行政部门申请校验即检查,否则可被注销执业许可。而一家医疗机构若在一年内被记分超过24分的,行政部门在收到医疗机构申请校验后可暂缓1到6个月。当事人林某并不能接受该局做出的处罚。根据前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就可以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林某认为,冯琪之所以逃跑无外乎无执业资格,该诊所明显已符合前述吊销执业许可的条件。不过,龙岗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认为,因为没有取得冯琪的任何信息,因此无法认定冯琪的相关情况。

医院活婴误判为死婴,涉事医生将得到怎样的处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单位将会责令对医务人员作出书面检查,一般可免于行政处罚。医务人员未检查出生胎儿是否有生命迹象,而是直接判定死胎。此事件已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一定会给出合理的交代。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单位将会责令对医务人员作出书面检查,一般可免于行政处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认定是医疗事故,单位能承担责任,那么单位可以责令医务人员写出书面检讨,可免去行政处罚。但是单位必须承担一切医疗事故患者的所有费用,并且给予患者一次性补偿金。

最后判定,需要专业机构调查,是否医务人员造成的原因,如果不是,那么医务人员是没有责任的,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二、医务人员未检查出生胎儿是否有生命迹象

据了解这件事情发生在河南商丘,一家医院告知徐某,他的妻子宫内已经感染了,所以需要把胎儿取出来,保证大人的安全,并且让徐某签下拒绝抢救的协议。这种手术过后,胎儿已经取了,出来,医生说胎儿已经死亡了,由于许某说,就算死了,他也要带回去,之后,医生把胎儿直接装进了塑料袋里面,徐某提着塑料袋,心情非常的沉重,但是站在医院门口的时候,发现塑料袋居然在动,他慌忙地打开了一看,胎儿还活着,这下把徐某泣不成声,立马找到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当场询问,这到底怎么回事?孩子还活着,你们难道不知道吗?还把孩子闷在塑料袋两个小时,这个责任谁来承担?如果不是许某强力要胎儿带走,可能这个胎儿永远都不会有生存的机会了。该医院的有关负责人说到,宫内感染的胎儿是非常难抢救的,剖腹产出来基本是死胎,但是当胎儿剖腹出来的时候,医生根本就没有检查胎儿有没有心跳?而是直接装进了塑料袋,让孩子在塑料袋闷了两个小时。

三、此事件已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一定会给出合理的交代

这件事情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的,将会继续调查此次事件。之后会将小孩进行有关专家的诊断,是否会造成小孩脑瘫,许某也将会追究其责任。

引产失败胎儿,如果活着出生怎么办?

我表妹怀孕8个多月的时候引产过一个宝宝,本以为引产下来是个死胎,不曾想竟然还活着,发出微弱的哭声,我姑姑给喂点水,宝宝竟然还蠕动嘴唇,喝了进去。

医院没有处理,让家属处理,后来表妹夫的弟弟开着车把这个婴儿放在了山路里,那里人烟稀少,估计那个可怜的孩子自生自灭了。

我表妹一直产检都是正常,包括孕4月时做的四维彩超也都正常,孕6月的时候产检,医生检查出胎儿脑积水,犹如晴天霹雳,一家人难以接受。

他们又去了市里的妇幼保健医院经过专家的会诊,确实是脑积水,表妹还是不死心,又去了另外的医院,检查还是一样的结果。

表妹夫,姑姑姑父以及表妹夫的父母很快接受了这个事实,只有表妹无法接受,他们经过认真考虑,决定让表妹引产掉这个宝宝。

表妹一方面不忍心,认为是自己的孩子,不管 健康 与否,自己都会养她一辈子,另一方面,一直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宝宝出生后肯定没有事。

总之,就是不同意引产,家里人都要崩溃了,养育一个不 健康 的并且头部有疾病的宝宝,脑积水的宝宝很难养育,如嗜睡、反应迟钝、视力障碍、烦躁不安,甚至会引起脑瘫,走路困难说话晚,一般认为痴呆、运动障碍、尿失禁为其三联症。这对整个家庭意味着什么不言而论,无论从精力还是经济以及 情感 方面,任何一个家庭都无法承受。

每个亲戚都轮流上阵劝说表妹,后来表妹终于同意了。就这样过去了两个多月了,表妹引产的时候都孕8个月了。

表妹引产的时候也是受了老罪了,宫缩了一天,就是生不出来,最后没有办法,只好刨腹产,刨出了一个女婴,姑姑说婴儿头部明显大,前额有一类似肿瘤的大肿块,一出生就啼哭,把她都吓了一跳,医护人员直接抱给她。

最后他们也没有办法,只好把婴儿丢弃掉。

我们老家就有这样的一家人,这一家人已经有了两个女儿了,一心想要一个儿子,第三胎又怀孕的时候,我们这边也不能通过血检来了解胎儿的性别。只能等胎儿大了去做检查,后来查出来又是女孩,所以决定引产不要了,结果胎儿引产出来,发现还活着,但是确定了是女儿,所以家人不管医生怎么劝说,就是不愿意要,想要男孩,后来这家人竟然偷偷的出院了。也不知道哪个孩子最后怎么处理的。

后来人们知道了,都说这样做太残忍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报应,她却一直没法怀孕了。想要儿子的愿望就破灭了。

这家人后来在别人的建议下,去医院抱养了一个儿子。幸好对这个抱养过来的男孩,还算挺好的。比对自己的亲生女儿还好。

胚胎还小的时候是可以进行流产。当胚胎到了一定的孕周,就要进行引产了,什么情况下会选择做引产?

1、第一种可能就是像我们老家这一家的情况,一直生女孩儿,想要一个男孩儿,当检查出来是女孩儿的时候,可能会去做引产。

2、还有一种情况是在怀孕期间,检查出来胎儿发育不正常。这种情况下是没有办法才去做的引产。

相信很多人选择引产的话,都是因为第二种原因,因为现在人们的思想也在变革。并不单单觉得儿子才是传宗接代的人。现在生女儿也特别好。重男轻女的思想没有那么严重。

如果孩子因为发育不好或者是畸形,进行引产之后发现孩子还存活着。我想应该交给医生去处理吧。因为一般的家庭也真的负担不起养活这样的孩子,而且引产下来的孩子,应该是没有足月的。这个时候护理起来也需要一大笔花费。如果家庭条件允许,加上孩子的问题不大,当然可以考虑留下来。

如果引产失败,胎儿分娩后还活着怎么办?属于医者过错还是医疗事故?是竭力抢救,还是放之任之呢?

前不久还发生这样一件事:家在内蒙的一位18岁女生意外怀孕,女孩少不更事,直到怀孕35周才发现已经身怀六甲。后来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医院引产。

胎儿引产后被判定死胎,但是由于胎儿月份太大,孩子引产后居然被护士救活了。然后这位护士打电话给自己一个一直不能生育的远房亲戚,由亲戚抱回家抚养。

但是女孩的家人在得知孩子还活着并且被送人的消息之后,这家人竟然把救人的护士给告了。由于当初护士将孩子送人时,并没有收取任何钱物,就这样护士仍然被判刑2年。护士表示不服,目前已提请上诉中。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引产之后,胎儿分娩出来后不一定都是死胎。尤其是大月份引产的胎儿,胎龄越大那么胎儿成活的几率就越大。

因此,在正式引产前医生一般会尽到告知的义务:“大月份引产下来的孩子,可能有活着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引产之后胎儿还活着并不属于医疗事故,只能说医院有过错而已。

引产无法有2大类原因:一种可能是胎儿发育畸形或者有某种先天性疾病无法治愈,这样的胎儿出生后即便还活着但存活期很短,像这种情况医院一般会做人道化处理;

另一种是未婚先孕或者孕妇不具有抚养孩子的能力,比如说上面这位内蒙的姑娘。还有一些是故意选择胎儿性别而引产的,那么像这种情况如果胎儿还活着,通常医生会尽力抢救。如果抢救活了家属又不想要,那么就只能送给没有生育能力的家庭抚养。

当然了,以上这是不成文的默契而已。说实话,医生和助产士也都是人心肉长的,他们也都有感情,看着胎儿明明还活着没有人能做到坐视不管,这也不符合医学伦理。毕竟只要胎儿出生还活着,孩子就受法律的保护。

最后,顺便再提醒一下:如果不是胎儿发育畸形方面的原因,请您不要随意引产!也不要因为胎儿的性别而抛弃你的孩子!谢谢。

前几天美妈还看到一个新闻,就是关于胎儿引产失败,还活着出生的。 这位孕妈在孕26周做B超检查时,被医生发现小宝宝极有可能存在先天性缺陷,然后在孕35周做了引产 。小宝宝出后有一丝很弱的心率,但1分钟后就没有了,阿普加评分为0。

然而在告别仪式上,小宝宝突然哭出声来。虽然确实有先天缺陷,但毕竟是一条生命,这对父母不忍心,还是把小宝宝抱回家用心抚养。但是抚养残疾的宝宝,让他们蒙受巨大的精神创伤与压力……

引产一般是给月份比较大的胎儿做的,由医生把相关yao物打进小宝宝的以内,让其自行离去后,再刺激子宫收缩,最后排出来。也有一种是专用的产钳弄成碎块后,一点点地取出来的。

不管怎么说, 引产都是比较残忍。所以,劝告大家在还没心理准备做父母之前,不要轻易怀孕 !怀了就要负起责任来,退一万步来说如果真不想要,那请在小宝宝没胎心前流掉。当然啦,如果胎儿存在先天畸形,不得不引产的,那也是无奈的选择。

很多的女性知道自己怀孕之后,是比较高兴的,因为每一个女性都有一个母亲梦,周润发的妻子没有孩子,还是觉得自己的人生不完美,但是有时候现实给我太多的意外,引产的原因有很多,有因为疾病需要引产的,有因为胎儿先天性畸形,染色体异常,这些我们都可以理解,但是有的就是因为私下知道孩子性别而引产,那就是对生命不尊重了。

现在还有很多千奇百怪的引产理由,在14-27周之前是可以引产的,但是如果28周之后,就受到法律保护,不能随便引产,除非有先天性疾病,出证明才可以引产,不然那些因为彩礼没谈成,离婚这种理由都是不允许引产的。

一般的引产但是是药物引产,打入引产针,终止胎儿发育,而药物引产是主要刺激子宫,然后引起宫缩,最后把胎儿排出体外,所以说引产不是直接就杀死胎儿,在14-27周内,这样的引产成功率在90-98%。

如果到了28周之后才引产的话,那么胎儿有机会存活的,因为胎儿发育成大个了,但是这个时候,如果是因为胎儿的畸形而选择引产的话,那么出生之后,胎儿的成活率很低,但是 如果是胎儿正常,只是因为不要这个孩子而选择引产,那么胎儿是 健康 的,存活率比较大,如果还活着,那么可以自己商量要不要养这个孩子,但是还没有达到34周的话,需要住进保温箱,因为胎儿还不能自主呼吸,需要保温箱供痒。

引产之后,不是一定就可以排出所有的东西,所以还需要检查是否排出所有东西,如果还有残留物,就需要刮宫手术,对胎盘等其他东西进行清理。

有的孕妈打针之后,宫口不开的话,就需要医生用医学设备,打开宫口,把孩子一点一点拿出来,这样的一个过程,真的太残忍的,孩子有心跳了,就不要随便引产,那是一条生命呀!

第一、引产之后,孕妈一定不要随便乱动,而且要在医院观察几天 ,引产之后,容易出现出血,而且出现的羊水栓塞的概率比较大,孕妈的产道因为有损伤,容易引发感染发炎,所以留院是非常重要的,做这种手术,一定要去大医院,这样比较有保证,如果去小医院,发生感染几率很大。

第二、 引产之后,孕妈也要注意自己的身体,要吃好喝好休息好,引产也要坐月子,也要吃猪脚汤、鲫鱼汤、老母鸡汤,虽然不是用来下奶,但是可以补充孕妈的影响,尽快恢复。

第三、 引产之后不要同房,会造成孕妈二次伤害,不要随便碰冷水、勤快换内裤,因为分泌物比较多,引产后,孕激素和雌激素下降,催乳素有提高,所以会有涨奶,孕妈要护理好乳房,排出乳汁,慢慢回奶,不要一下子断,造成乳汁淤积,出现堵奶,最后患有乳腺炎。

很多孕妈引产主要是在4维彩超的时候,看到胎儿兔唇,腭裂,无脑儿、脑积水,面部畸形等等,又是因为疾病才引产的,这是主要原因,不然不会轻易放弃。

这个问题好,但是估计没有一个产科医生会告诉你真实答案。

我只能说,在计生政策严格执行期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强迫孕产妇大月份引产的情况(个别较晚发现的严重畸形)

致死性的引产,仅适用于孕28周内。28周以上的引产胎儿是很难杀死的,但是因为计生政策原因,会有各种处理确保胎儿娩出后已经死亡。

极个别引产后胎儿成活分娩,那就很麻烦了,引产药物会严重损害胎儿全身脏器功能,即便成活后期生存也受到严重影响。但不管如何,胎儿出生一旦成活,就是生命了,就需要抚养这个孩子。

好在野蛮的年代已经过去了,以后这种情况基本见不到了。

这年头,还有 健康 的宝宝引产吗,不存在的,对于生命的保护那么真切,不可能像以前那样,随意引产了,除非宝宝存在某些染色体异常或重要脏器,要不然是拿不到产前诊断报告和引产证明的。

话题转回来,我们暂且不讲引产指证的问题,我们还是回到引产出来胎儿存活的事情。在临床上,常见的引产手段主要包括米非司酮加乳酸依沙吖啶针,米非司酮是口服的,而乳酸依沙吖啶针是B超引导下宫腔内穿刺注射的。

大部分宝妈会在引产后1-2天发动,少部分会迟一点,甚至有些需要多次注射的,在使用米非司酮和乳酸依沙吖啶针后,大部分出生的孩子肯定死了,但是有些宝宝就是顽强,出生后可能会存活,那怎么办,本来不要的孩子,出生时还活着,毫无疑问,大部分情况下,还是.......。毕竟是拿着引产证明来的, 你怎么能让孩子活着呢。

总结,临床上不存在引产后的胎儿存活的,毕竟本来就是来杀胎儿的,又怎么会让胎儿存活,如果胎儿存活了,那是不可能的。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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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题主邀请。

自笔者工作以来,尚未遇到过此类情况,但刚工作时听到一些老助产士讲过(这批老师目前早已退休) ,在她们年轻的时候,由于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有大月份引产的孕妇,甚至有些孕妇已停经35周以上,仍然要被迫引产,甚至在生下孩子后不得不放弃,医院即当做医疗垃圾处理。

上述情况早已成为 历史 ,目前的中期引产只用作孕中期致死性畸形的胎儿,非致死性畸形原则上也是不予引产的。

这里要纠正题主的问题,胎儿活着引产出来,不能叫做“失败”,应用药物后,孕妇没有腹痛,胎儿没有排出母体外,这才叫做“引产失败”。

不管什么情况,孕妇、家属、医生……无论任何人,都应该尊重生命,医生应该把握住底线,非致死性畸形胎儿不予引产,孕妇本人及家属也应该珍惜与孩子的善缘,不应轻易放弃自己孩子的性命。

看到这个提问,心里不禁有一点难过,一个妈妈的无助,和一个没打算要养活的宝宝已经出世。都说孩子是上天赐予父母最好的礼物,但是,不是每个宝宝都有那么幸运。

如果是我,我会把宝宝养活,说明宝宝不想离开妈妈。妈妈不应该感到难过,而好高兴才对。虽然不知道你是什么引产,孩子是活着的,总不可能再把孩子的命给拿走吧!除了养活,你还能想出第二种方法吗?除了这一种方法,再有第二种、第三种方法,我都觉得未免有些太过残忍了。

去孤儿院看看,你就什么都明白了。人在困难面前,会想出无数个理由来推脱,不想面对,那是因为困难还没有足以难倒你。也不是心态不好,是了解的太少,知道自己能做到的太少。

例如:孩子引产失败,我感到很焦虑,不知道怎么把他带大?

看到这里,不知道你心中有了解决问题的答案吗?无论你如何选择,都是需要自己做一个选择。你可以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也可以认为是老天爷不公平,怎么想都可以。但是,就是不能伤害孩子,既然活着,就要好好担起这份责任。希望你好好照顾自己,好好地照顾你的宝宝。祝福你们。

剖腹产,医生说是死胎,结果剖腹出来活婴。剖腹过程又划破横结肠,我该咋办?

你应该对其医院追究法律责任,为死去的孩子讨回公道。我知道失去孩子的痛,我也在几天前失去了我腹中的孩子。医生说孩子没有心跳的那一刻,我的心有多痛多难过。孩子是我们做父母的全部,医院做出这样的事情绝对是不可以原谅的,千万不要放过这样医院,不然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