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就是照明满负荷验收试验。单位工程的全部照明灯具同时开启,但不接通各回路上的插座负荷。

2、检查绝缘电阻、电压降情况、三相平衡情况等,及插座相、零位置正确,零线、地线上不得有断路器等。

3、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回路名称、试运行起止时间、试运行人员、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设计图号,试运行参数记录运行时间。

4、检查电压和电流运行是否正常,相线与相线,相线与零线是否正常。

建筑工程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执行哪些规范要求,需要注意什么内容呢?

主要执行的规范和内容有以下几点:

1、相关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每隔2h做一次记录;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每隔2h做一次记录。

3、建筑物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应包括低压配电系统的全部照明回路。试验时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投入运行,连续试运行期间检查线路及灯具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测试并记录试运行过程中的电压、电流等参数和运行状况(是否正常有无故障等)。

4、记录以低压配电系统的照明回路为单位填写。

照明系统的测试和通电试运行应符合哪些规定

照明系统的测试和通电试运行应符合的规定:公用建筑物照明试运行应连续24小时,民用建筑物照明连续远行8小时。并且每2小时做1次记录。照明灯具应以电源进户系统单独做记录,单位工程以照明灯具全部打开做好电压、电流状态。详尽之处翻阅。

建筑物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应包括低压配电系统的全部照明回路。试验时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投入运行,连续试运行期间检查线路及灯具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测试并记录试运行过程中的电压、电流等参数和运行状况(是否正常有无故障等)。

照明系统

是以提供照明为基础的系统,包括自然光照明系统、人工照明系统及二者结合构成的系统,是利用计算机、无线通讯数据传输、计算机智能化信息处理、扩频电力载波通讯技术及节能型电器控制等技术组成的分布式无线遥测、遥控、遥讯控制系统,实现照明应用的安全性、节能性、便利性、舒适性、艺术性。

建筑电气工程照明系统的测试和通电试运行应按什么程序进行?

照明系统的测试包括:

(1)彻底清扫配电配电箱柜内的杂物及灰尘,除送电需用的设备外其它物品不得放置配电箱内。

(2)检查各盘箱柜内压线是否牢固,电气元件是否完好,各盘箱柜内接零,接地是否安全可靠,总电源开关至各支回路进线电源开关接线是否正确,照明配电箱及回路标识应正确一致,漏电保护器接线是否正确,严格区分工作零线(N)与专用保护零线(PE),专用保护零线(PE) 严禁接入漏电开关,开关面板,各灯具接线是否完成,安装是否牢靠;断开各回路分电源开关,合上总进线开关,检查漏电测试按钮是否灵敏有效。

(3)绝缘测试

进入强电配电房,在专人的监护下打开配电箱,切断总电源开关及所有分路电源开关,用电工工具打开配电箱盖,用500V兆欧表对所有供电线路进行绝缘测试工作,使其达到规范要求,并认真填写测试表格。同时检查箱体内各种开关安装及接线是否松动。

(4)相序测试工作

将电源总开关切断,用三相交流相序表的三根测试卡,按国家标准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卡住总开关下端电源接头,合上电源使其通电,如相序表按顺时针方向旋转为正确,反之为错误。

试运行程序:

1、分回路试通电

(1)将各回路灯具等用电设备开关全部置于断开位置;

(2)逐次合上各分回路电源开关;

(3)分回路逐次合上灯具等的控制开关,检查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是否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是否正常;

(4)用试电笔检查各插座相序连接是否正确,带开关插座的开关是否能正确关断相线。

2、故障检查整改

(1)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不得带电作业;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分回路职责离排除法予以解决;

(3)对开关一送电,漏电保护就跳闸的现象重点检查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是否混

接、导线是否绝缘不良。

3、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

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