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洪武五年,因唐以来的六局二十四司女官人数过多,于是改设为六局一司。 六局为: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尚宫总管六局事务。 一司为:宫正。掌管戒令责罚。 品级皆为正六品。 宫中女官共七十五人,女史十八人,比唐朝减少一百四十多人。 诸妃称号为:贤、淑、庄、敬、惠、顺、康、宁。也有贵妃,位在诸妃之上。 明英宗复辟,多亏皇太后孙氏在内出力,故其复位后为孙太后上徽号,称圣烈慈寿皇太后。这就是后世动辄为母后上徽号的滥殇。 明朝中后期还出现了妃嫔中最高的等级——皇贵妃。 明宪宗宠妃
《明廷官制》卷二:明朝女官体系
导语:在第一章的内容里,读者应该都已基本了解了明朝官制的框架。这一章的内容,我们主要来讲解一下明朝女官。
明朝的六部官制主要由文官、武官、宦官、女官、爵官(宗室)等五大系统组成。女官体制是其中架构最简单,掌握权利最少的系统。
明朝的女官主要分为两类,宫廷女官和外命妇。
宫廷女官:
明朝宫廷女官被称为“六局一司”,分别是尚仪局、尚宫局、尚功局、尚食局、尚寝局、尚服局、宫正司。除宫正司监察女纪,独立六局之外,其余六局共领二十五司,各司职能不同。这套宫廷女官制度始于洪武五年,终于崇祯朝。(南明保留了部分宫廷女官,但具体建制不清晰)
尚宫局:
下辖司记、司言、司簿、司闱。设正五品尚宫二人、正六品司记二人、正六品司言二人、正六品司簿二人、从六品司闱六人,辖典官、掌官、女史若干。
正五品尚宫是女官能够爬到的最高的位置,如在朝廷之中,除宗室女眷外,尚宫在女官中算是权利巅峰的存在了。尚宫局承担导引中宫的责任,主要负责管理文书,传达皇后或太后的懿旨,负责后宫各类庆典活动。
尚仪局:
下辖司乐、司籍、司宾、司赞诸司及彤史。设司籍、司乐、司宾、司赞若干,负责教育女官,维护后宫礼乐制度等。
尚服局:
下辖,司宝、司衣、司饰、司仗诸司。负责后宫服饰、生活用品的采供,保管宫廷内的图籍、符契等。
尚食局 :
下辖司膳、司药、司酝、司饍诸司。尚食局顾名思义,负责后宫膳食筹备、酒饮监酿,负责后宫药房管理(部分时期设司药大夫),负责冬季后宫供暖。
尚寝局 :
下辖司设、司舆、司苑、司灯诸司。职能单一,主要负责后宫洒扫、种植蔬果、灯火供应等。
尚 功 局 :
下辖司制、司珍、司彩、司计诸司,负责培训后宫侍女的各类女工技能,如果有看过宫心计的读者,应该对这个官制比较熟悉。
外命妇:
外命妇作为女官制度的第二类别,性质较为特殊。外命妇主要是指皇帝封赠的大臣家中的女眷,这些封号一般是因为家里的男人而获得的,但也有极少部分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
明朝的外命妇体系共有九种,品级由低到高分别是孺人、安人、宜人、恭人、淑人、夫人、一品夫人、伯夫人、侯夫人、国夫人等。严格来说,外命妇并不是官职,它只是一种封号,举个例子,如果你的丈夫考上了某地的正七品知县,那么根据朝廷的相关规定,你就会被封为孺人,你的母亲则会被封为太孺人,这样的封赠会随着丈夫的升迁而改变。假如若干年后,你的丈夫官至正一品,那么你又会被封赠为国夫人。这样的传统也延续到了现在,譬如某国的政要官员在大选中成功竞选成为了总统,那么它的妻子就会被称为这个国家的第一夫人。
除此之外,还有女士酋。明朝有土司制,某些偏远地区的土司地区会封赠这样的封号,但严格来说并不属于明朝女官制度。
二章完(待续)
明朝女性如何做官?
女官是中国古代宫廷官僚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掌管嫔御、宫女等事务,由女性担任。女官制度起源于西周,隋唐以后逐渐完善,到了明朝则日臻完善,发展成为正式的官僚制度。
一、明代女官机构
根据《大明会典》《明会要》等明朝官修典籍记载,明人《万历野获编》称:“女官,宫中六尚之职,国初凡三定,最后则洪武二十八年重定者为准。盖斟酌周、汉、唐之制而损益焉” ,在这则史料之中,明朝女官机构被称为“六尚”,而官修典籍则称之为“六局”,即尚宫局、尚仪局、尚服局、尚食局、尚寝局、尚功局,分别掌管宫廷管理、礼仪、服装、餐饮、住宿、考核等工作,可谓是分工明确。“六局”下设“二十四司”,即:司纪、司言、司簿、司闱由尚宫局管辖,司籍、司乐、司宾、司赞由尚仪局管辖,司宝、司衣、司仗、司饰由尚服局管辖,司馔、司酝、司药、司供由尚食局管辖,司设、司舆、司苑、司灯由尚寝局管辖,司制、司珍、司彩、司计由尚功局管辖。根据这些机构的名称,就大致可以看出其机构职能,比如“司乐”是负责宫廷音乐的机构,“司药”是负责宫廷医药的机构,“司馔”是负责管理宫廷菜肴的机构,无论是六局还是二十四司,其官员和成员均由女性担任。
这些机构是早在大明开国之前的吴元年,就初步建立了,后来经过三次调整,到了洪武十七年确定了,六局的主官级别是正五品,二十四的主官级别是正六品,比起地方的县令来,品级要高,地位也更显贵,可以直接接近皇帝和后宫嫔妃,而且掌管的都是关系到宫廷安全的重要事项。
二、明代女官来源
明代的女官选拔有着严格的标准,要对备选女官的品德、家庭、才貌等等进行考察。明朝第一次大规模选拔女官是在洪武五年。《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五年,“上谕中书省臣曰:近者礼部奏定中宫女织,遣奉御张和、蔡旺往苏杭二州选民间妇女通晓书数愿入宫者,得四十四人,其中堪任事者十四人,已俱授职,各赐白金三十七两以赡其家。”也就是说,礼部派遣人员到苏州、杭州选了44名优秀的民间女子,再经过礼部二次考察后,只有14人通过了录取,这个“复式录取率”只有32%左右。这样选出来的女官可谓是优中选优了。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次选拔女官只从苏州、杭州选拔,第二次才稍微扩大了范围。《万历野获编》记载,洪武十七年,“敕谕苏、松、嘉、湖及浙江、江西有司,民间女子年十三岁以上、十九岁以下,妇人年三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无夫者,愿入宫备使,令各给钞为道里费,送赴京师。盖女子以备后宫,而妇人则充六尚也。”这则史料提供关于明代女官选拔的三点重要信息,一是地域是“苏、松、嘉、湖及浙江、江西”,集中于江南、江西,二是年龄要求是“妇人年三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三是征求个人意见,“无夫者,愿入宫”,这就从制度上避免了骚扰地方的可能性。
《大明会典》则记载了永乐年间的女官来源,永乐元年,“补六尚官,令礼部出榜,不分军民之家,但有识字妇人年三十至四十,愿来者有司起送。若女子识字,虽容貌丑陋,年十七八以上,愿来者听。” 这个选拔标准比起洪武年间则取消了地域限制,并且年龄也放松到三十岁以下、十七八以上也可以参加女官选拔了,但增加了“识字”这条限制。
三、明代女官命运
根据《明史》记载,正常情况下,女官“服劳多者或五载六载,得归父母,听婚嫁。年高者许归,愿留者听。现授职者,家给与禄”,也就是说在宫中任职五六年就可以回家结婚了,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往往很难实现。比如一位名叫黄惟德的女官,在洪武年间从广东南海千里迢迢来到南京,后来又到北京,直到“宣德七年乞骸南归”,在宫廷之中渡过了大半生。类似于这种情况,在明朝史料中屡见不鲜。
可见,明代女官虽然拥有较为尊崇的官职和地位,但整体上与深居后宫的宫人的命运是类似的。
明朝的女官制度是怎么发展的呢?
根据记载,中国古代最早从周朝就有了女官制度,唐朝的上官婉儿也是比较有名的一位女官,但女官制度在明朝是最完善的,为“六局一司”,掌管宫中众多事务,上到宫内饮食、穿衣,下到灯烛、打扫,皆与女官有关。那么,明朝的女官制度是如何发展的呢?明朝的女官制度在明朝初代皇帝朱元璋登基后就建立了,经过他对女官制度的不断修改和完善,以及礼部选取人员进宫担任女官一职,女官制度在洪武末年已是十分完备了,不仅有二十四司,还有二十四典、典正、彤史,机构也是完善了。明朝初代皇帝朱元璋登基后,就建立了女官制度。因为前面的朝代唐宋等朝代都建立女官制度,而明朝礼部也根据前面朝代的历史向朱元璋请示女官制度具体该如何建立,而朱元璋最终确定了“六局一司”,掌管宫中事务。到了洪武中期,朱元璋对女官制度进行了一些改变,一是调整了女官的人数,二是将二十四司增为二十四掌,调整了品级。女官制度一直在不断完善的,同时礼部也为女官制度大规模地吸纳人员。等到了洪武二十七年,女官制度仍在完善,礼部再次增加了二十四典、典正、彤史,并设置品级。于是在洪武末年,女官制度就非常完备了,女官掌管了宫中大部分事务,对维持后宫的正常运转有着很大的作用。但是,经过多年完备的女官制度并没有在明朝一直辉煌下去。在永乐中后期,因为宦官的地位不断提升,女官掌管的事务不断被宦官所拥有,女官制度不再向洪武时期一样受重视。而宦官的得到重视后,也导致了后来出现了宦官专权的现象,女官制度的没落也是宦官专权的的一个伏笔。
【原创】明太祖洪武时期的女官制度
明太祖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朱元璋下令,要求确定宫内的女官制度。
随后,礼部上书,具陈其事,其中述及:
按照周朝的制度,后宫设有内官,用以辅助后宫的管理;
汉代时,后宫设有内官,共十四个等级,总计人数有几百人;
唐朝时,后宫设有内官,即六局二十四司,共有一百九十人,女使五十余人,全都选取良家女子充任。
针对礼部的上书,朱元璋谕示:
“以往各代,女官设置过多。我朝女官设置,应当防止女宠之祸,以垂法后世。”
礼部所上女官制度中,所设女官员额,在朱元璋看来,或许过多,因而,他才有此一说。
于是,朱元璋下令,对礼部拟定的女官制度进行重新裁定。
裁定之后,明太祖洪武时期的女官机构有六局一司。
一、六局
洪武时期的女官六局分别为:
(一)尚宫局
尚宫二人,秩正五品。(六尚并同)
尚宫执掌:负责导引中宫。
凡六局出入的文籍,皆由尚宫局钤印署记。
如果需要向宫外征收采办物事,则由尚宫局为其上书请旨,并行文至内官监。内官监受牒之后,将文书移送于外。
尚宫局下领有司四:
1、司记
构成及品秩:司记二人,正六品;典记二人,正七品;掌记二人,正八品。另有女史六人,(或云女史无品级,当有俸),负责掌管处理文书。
执掌:负责管理宫内诸司的簿书;负责簿书出入的登记存档;轮番署记并加盖印章;然后,授予发行。
(六局所掌,凡二十四司,二十四典,二十四掌,品秩全都相同。)
2、司言
构成及品秩:司言二人,正六品;典言二人,正七品;掌言二人,正八品。另有女史四人。
执掌:负责宣进、传唤、启奏等事项。
凡是遇到重大节令,宫外的命妇(泛称有封号的妇女。命妇享有各种仪节上的待遇,一般多指官员的母、妻,俗称为“诰命夫人”。)进宫向皇后朝贺,过程中,司言负责传旨。
3、司簿
构成及品秩:司簿二人,正六品;典簿二人,正七品;掌簿二人,正八品。另有女史六人。
执掌:负责管理宫人的名册、档案及俸禄、赏赐等事项。
4、司闱
司闱六人,正六品;典闱六人,正七品;掌闱六人,正八品。另有女史四人。
执掌:负责管理宫闱的锁、钥事项。
(二)尚仪局
尚仪二人,正五品。
尚仪执掌:负责礼仪、起居之事。
尚仪局下领司四:
1、司籍。
构成及品秩:司籍二人,正六品;典籍二人,正七品;掌籍二人,正八品。另有女史十人。
执掌:主要负责管理经籍、图书、笔札、几案等事项。
2、司乐
构成及品秩:司乐四人,正六品;典乐四人,正七品;掌乐四人,正八品。另有女史二人。
执掌:负责管理宫廷音乐事务。
3、司宾
构成及品秩:司宾二人,正六品;典宾二人,正七品;掌宾二人,正八品。另有女史二人。
执掌:负责朝见、宴会、赐赉等事项。(主要是宾客管理)
4、司赞
构成及品秩:司赞二人,正六品;典赞二人,正七品;掌赞二人,正八品。另有女史二人。
执掌:负责管理朝见、宴会、赞相等事项。(主要是礼仪赞相导引)。
尚仪局另有彤史。
彤史二人,正六品。
彤史负责管理宴见、进御事宜。凡是后妃、群妾等被皇帝御幸,彤史都会严谨细致地记下年月日。
(三)尚服局
尚服二人,正五品。
尚服执掌:负责供应服饰、物用、采章的数量。
尚服局下领司四:
1、司宝
构成及品秩:司宝二人,正六品;典宝二人,正七品;掌宝二人,正八品。另有女史四人。
执掌:负责管理宝玺、符契。
2、司衣
构成及品秩:司衣二人,正六品;典衣二人,正七品;掌衣二人,正八品。另有女史四人。
执掌:负责管理衣服、首饰之事。
3、司饰
构成及品秩:司饰二人,正六品;典饰二人,正七品;掌饰二人,正八品。另有女史二人。
执掌:负责管理巾栉、膏沐事项。(饰非首饰,而是装饰、打扮,包括安排洗头、洗澡、涂脂抹粉等事项。)
4、司仗
构成及品秩:司仗二人,正六品;典仗二人,正七品;掌仗二人,正八品。另有女史二人。
执掌:凡是宫外进内朝贺,负责率领女官、擎执仪仗等事宜。
(四)尚食局
尚食二人,正五品。
尚食执掌:负责管理膳食、珍馐的品样齐全与数量充足。
凡是进呈饮食,尚食必须先要尝过(当然不是品尝味道是否鲜美,而是试探会不会食物中毒。)
尚食局下领司四:
1、司膳
构成及品秩:司膳四人,正六品;典膳四人,正七品;掌膳四人,正八品。另有女史四人。
执掌:负责管理宰割、烹炸、蒸煎、调和等事项。
2、司酝
构成及品秩:司酝二人,正六品;典酝二人,正七品;掌酝二人,正八品。另有女史二人。
执掌:负责管理酒、醴(甜酒)、酏[yǐ](米酒)、饮料等事。
3、司药
构成及品秩:司药二人,正六品;典药二人,正七品;掌药二人,正八品。另有女史四人。
执掌:负责管理医方(药方)、药物。
4、司饎[xī]
构成及品秩:司饎二人,正六品;典饎二人,正七品;掌饎二人。正八品。
执掌:负责管理廪饩[xì](粮食之类的物资)、薪炭等后厨用生活物资的事项。
(五)尚寝局
尚寝二人,正五品。
尚寝执掌:负责管理皇帝的休息起居之室。
尚寝局下领司四:
1、司设
构成及品秩:司设二人,正六品;典设二人,正七品;掌设二人,正八品。另有女史四人。
执掌:负责管理床帷、茵席、洒扫、铺张、陈设等事项。
2、司舆
构成及品秩:司舆二人,正六品;典舆二人,正七品;掌舆二人,正八品。另有女史二人。
执掌:负责管理舆辇[niǎn](车驾)、伞扇(古代的两种仪仗物。均有长柄,上端分别为伞形和扇形。)等事项。
3、司苑
构成及品秩:司苑二人,正六品;典苑二人,正七品;掌苑二人,正八品。另有女史四人。
执掌:负责管理园囿、种植花果等事项。
4、司灯
构成及品秩:司灯二人,正六品;典灯二人,正七品;掌灯二人,正八品。另有女史二人。
执掌:负责管理灯烛之事。
(六)尚功局
尚功二人,正五品。
尚功执掌:负责监管女红(也称为女事,旧时指女子所做的针线、纺织、刺绣、缝纫等工作和这些工作的成品。)的完成情况。
尚功局下领司四:
1、司制
构成及品秩:司制二人,正六品;典制二人,正七品;掌制二人,正八品。另有女史四人。
执掌:负责管理衣服裁制、缝纫等事项。
2、司珍
构成及品秩:司珍二人,正六品;典珍二人,正七品;掌珍二人,正八品。另有女史六人。
执掌:负责管理女红所用之金玉宝货等事宜。
3、司彩
构成及品秩:司彩二人,正六品;典彩二人,正七品;掌彩二人,正八品。另有女史六人。
执掌:负责管理女红的绘绵、丝絮等事项。
4、司计
构成及品秩:司计二人,正六品;典计二人,正七品;掌计二人,正八品。另有女史四人。
执掌:负责管理度支、衣服、饮食、柴炭等事项。(主要是女红部分的此类事项)
二、一司
洪武时期的女官一司为:
宫正司。
宫正一人,正五品;司正二人,正六品;典正二人,正七品。另有女史四人,负责记录功过。
宫正司执掌:负责纠察宫闱、警戒、禁令、贬谪、惩罚等事。遇有大事,则向上奏闻。
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公元公元1389年),下令:
凡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六局女官,在局服务日久,辛劳既多,在局年满五年、六年之后,可送还其父母,从宜婚嫁。另有在局年事已高者,允许其归家,以终天命;年事虽高,仍愿留局者,听其继续在局。
那些在宫闱之中服务,以及在宫闱担任职务的女官,家中给予俸禄,其所受俸禄,与外朝同品级的官员待遇相同。
所以,女官与妃嫔是判然不同的。
明太祖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还为六局铸印。
明太祖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曾重定女官品秩。
明成祖(朱棣)永乐以后,女官所职,多移予宦官,仅存有尚宝等数司而已。
参考资料:
明人郑晓《今言》卷之一·六十
《明史》卷七十四《志第五十·职官三》
清人黄百家《明制女官考》
(全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