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全面性原则的两层意思:
1、全过程控制,即对企业整个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全面的控制。
2、全员控制,即对企业全体员工进行控制,贯彻全面性原则,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
全面性原则:是指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覆盖各种业务和事项,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如何理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四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该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全面性原则有两层意思:一是全过程控制,即对单位整个管理活动过程进行全面的控制,它包括单位管理部门用来授权与指导,进行购货、生产等经营管理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也包括核算、审核、分析各种信息及进行报告的程序与步骤等。因此,单位应针对人、财、物、信息等要素及各个业务活动领域制定全面的监控制度;二是全员控制,即对单位全体员工进行控制。单位每一成员既是施控主体,又是受控客体,保证每一位员工,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及基层执行操作人员都受到相应的控制。贯彻全面性原则可以保证单位经营活动有序进行。全面性原则是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基本原则之一,实际工作中常常因为一个细节的疏忽而导致企业整个经营活动的失败。因为,在内部控制程序的所有环节之中,假如有一个环节脱节,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所有其它起作用的环节,都会变得无用。
二、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内部控制不但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业务及相关岗位,还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以及关键岗位加以特别防范。所谓的关键控制点是指业务处理过程中,容易出现漏洞且一旦存在差错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的高风险领域。所谓的关键岗位是指有关人员容易实施舞弊的职务。对于关键控制点和关键岗位,企业应采取更严格的控制措施,使单位的内部控制风险降到最低。由于规模、性质、业务范围、组织形式等不尽不同,高风险领域也会变得不同。内部控制防范不了所有的风险,但是要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防范颠覆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所谓制衡就是创造相互制约的两极或多极,是任何一极都无法单独决定事物的全过程和结果。也称之为牵制原则。另外,在制衡的同时要兼顾运营效率。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权力的平衡,难点在于权力的合理分配,约束适当。如果内部控制过于复杂,它会影响到单位运营的效率,对于风险大的业务,我们首先的任务是防范风险,其次才是兼顾运营效率。
1.机构设置及分配的制衡
单位内部机构和人员的设置应符合内部制衡原则,单位应当确保内部机构、岗位和人员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单位应当根据经营目标、职能划分和管理要求,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以及基层作业单位的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为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单位设置内部机构和岗位时,要实现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的制衡。
单位在设置人员和对人员进行权责分配时,要实现对权利的制衡。绝对的集权能够有效地防止错弊发生,但是它没有效率。因此单位必须将权利分配到相应部门的人员,同时进行权利之间的制衡。如将审批、执行、监督、记录等权力分配给各层次的管理者,这样可以防止权力的滥用。
2.业务流程的制衡
在单位业务流程中,单位可以根据业务流程的过程,设置职能不同的岗位,使它们形成稽核或监督关系,可以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达到业务流程的制衡。
四、适应性原则
适应性原则就是内部控制应当与单位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也称之为灵活性原则。在市场经济中,每个单位的外部环境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环境的变化是不以单位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每一个单位要想获得生存和发展,必须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否则,单位将会走向失败。适应能力即应变能力是一个单位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内部控制的建立和修订应该具有前瞻性,同时必须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内部环境的变化,不断地、及时地进行修订和完善。这样才能促进单位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内部控制真正发挥其积极作用。
制定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遵循哪些原则
1 遵循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原则
2 全面性和系统性的原则
3 体现内部牵制的原则
4 讲究成本效益原则
5 动态反馈和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
6 实用性原则
7 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的原则
其原则为:
1 遵循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原则
应该了解、分析各单位内部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对会计控制的影响。设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切不可照搬照抄其他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设计的制度首先要适合经营目标,促进单位经营目标的实现。其次要适合单位组织结构,有效的制度要使单位会计信息迅速地上传下达,保证联络渠道的畅通,要做到责权分明,对组织中每个部门、每个人实现有效会计控制,都需要组织结构来保证。任何一个单位总是处于一定的经营环境之中,经营环境的变化必然会对单位形成一定的外部机会与外部威胁。尽管外部机会与威胁不在单位内部控制范围之内,但在设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前对经营环境特点及其发展规律进行了解和分析,这样设计出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才能有效规避外部风险,实现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
2 全面性和系统性的原则
全面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触角渗透到单位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由于会计工作贯穿于单位整个经济活动,是对单位整个经营管理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因此制定会计控制制度要求全面。二是指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全体员工都有约束力,即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也指在设计过程中,充分听取和吸取执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使员工自觉执行制度。由于单位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因此,制度设计要有系统论的观点,即把单位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要将各部门和各岗位形成既相互制约又具有纵横交错关系的统一整体,以保证各部门和各岗位均能按照单位的目标相互协调地发挥作用。同时,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要与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相互衔接,形成目标统一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发挥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总体功能,实现内部会计控制的总体目标。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运用系统论的观点与系统方法的整体性、全面性、层次性、相关性和动态平衡性等特征,设计出纵横交错的内部会计控制网络与点面结合的控制系统。
3 体现内部牵制的原则
内部牵制是指在部门与部门、员工与员工及各岗位间所建立的互相验证、互相制约的关系,其主要牲是将有关责任进行分配,使单独的一个人或一个部门对任何一项或多项经济业务活动无完全的处理权,必须经过其他部门或人员的查证核对。从纵向来说,至少要经过上下两级,使下级受上级的监督,上级受下级的牵制,各有顾忌,不敢随意妄为;从横向来说,至少要经过两个互相不隶属的部门或岗位,使一个部门的工作或记录受另一个部门工作或记录的牵制,借以相互制约。在设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过程中,一项经济业务活动各项环节尽量由不同部门处理,也可以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发挥其比较客观、公正的作用。比如,在工程项目业务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的社会中介组织编报项目建议书等;在销售业务活动中发票的开具环节由财务部门的人员处理而不是由销售部门的人员处理,目的在于增强牵制作用。坚持牵制制度,需要明确各单位和部门的职能与性质,明确各部门及人员应承担的责任范围,赋予其相应的权限,职责与权力必须尽可能以规范文件的方式明确地授予具体的部门、岗位和人员,以免发生越权或在出现错误或舞弊时相互推诿扯皮。
4 讲究成本效益原则
实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本身就是通过完善的内部控制,降低成本和人为因素,最在限度地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如果实行这项制度所花费的成本大于其本身所能带来的效益,就不存在实行内部控制的必要性。因此,对重要经济业务活动要进行重点控制,对一项经济业务活动的关键环节实行重点控制。选择关键控制点,是实现少花费而高效率控制的重要途径。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遵循的全面性原则包括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遵循的全面性原则包括哪些:
1.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因为,在内部控制程序的所有环节中,有一个环节没有发挥作用,所有起作用的环节,也会变得无用。
2.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行业、规模、性质、所处地域、组织形式等不同,高风险领域不同。内部控制不能防范所有风险,但要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防范颠覆性风险。
3.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内部控制的核心思想是权力平衡,制约对象是权力,权力分配合理,约束适当是内部控制的难点,内部控制过于复杂会影响效率,风险大的业务,首先是防范风险,其次才是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与行政事业单位的规模、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内部控制不能拷贝,也不能克隆.别人的成功经验,拿过来不一定能用。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不同阶段、外部环境的变化、战略目标的调整等,内部控制要随之变动。
5.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受制于成本与效益原则。成本小于效益,是任何理性的管理活动都必须遵循的法则。
综合上述内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控制需要遵守的原则包括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五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