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

哪些情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一、 哪些情形可剥夺父母 监护权 民政部透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 监护人 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监护人有七种情形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 “一个严重侵害孩子权益、没有资格再教育孩子的人,你再让他带孩子,将来会给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撤销监护人程序,就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研究室主任胡云腾说,《意见》根据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列举了七种严重情形,被申请人有七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1. 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 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 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 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 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 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 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二、被剥夺或限制 子女监护权 咋办 子女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该怎么办,如何处理?虽然我国法律对子女监护权做了规定,但是在《 婚姻法 》层面并没有明确完善的规定,这是法律的一大缺失。 从以上面的法律规定来看,子女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只能由法院来仲裁或判决,这说明,如果想挽救自己对子女犯下的错,重获子女的爱,也只有通过改观自己,不要做伤害子女的事情。 同时,也可以通过与子女的直接 抚养 人或监护人协商,看看能否获得谅解,如果不能,还可以通过法院起诉,通过判决来重获对子女的监护权,当然,前提是想要获得子女监护权的一方必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是有利的。 总的说来,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 丧失 抚养权 的一方未必也丧失对子女的法定监护权。 另外,监护人并不都是应对被监护人尽抚养义务的人。例如,父母作为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负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但有的情况下,监护人并不是抚养人。实际上,只有当监护人同时又是抚养人时,他对被监护人才既要尽抚养义务,也要承担监护责任。因而,不能把监护责任与抚养义务混为一谈。 监护权与抚养权属于两种不同的权利,虽然在夫妻 离婚 之后肯定会有一方没有获得抚养权,但此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还是在的。只不过,由于实际是对方在照顾子女,因而很多时候监护权的行使也主要有对方来行使。而在一些情况下,法律也明确规定可以剥夺亲生父母的监护权,上文中有所介绍,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一下。

什么情况下可以剥夺父母的监护权

什么情况下可以剥夺父母的 监护权 《关于依法处理 监护人 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监护人有七种情形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 1. 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 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 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 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 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 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 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 民法典 》(2021.1.1生效)第三十六条 【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监护权与 抚养权 属于两种不同的权利,虽然在夫妻 离婚 之后肯定会有一方没有获得抚养权,但此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还是在的。只不过,由于实际是对方在照顾子女,因而很多时候监护权的行使也主要有对方来行使。而在一些情况下,法律也明确规定可以剥夺亲生父母的监护权,上文中有所介绍,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一下。

什么人可以申请剥夺父母监护权

可以申请剥夺父母监护权的人包括: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或者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被剥夺孩子监护权应该如何处理

孩子的监护权是本着对于孩子最优的原则进行的,一旦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会被剥夺孩子监护权。那么一旦被限制或者剥夺监护权该怎么办呢?我就为您整理出这些方面的内容,希望我整理的内容能够帮到您,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一、什么是孩子监护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什么是孩子监护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民通意见》21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另外,《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所以,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

二、离婚后被剥夺或限制孩子监护权怎么办,如何处理?

离婚后被剥夺或限制孩子监护权怎么办,如何处理?一般来说,孩子监护权无法被剥夺或限制的,只有对孩子拥有监护权的父母一方(或其他人)在由于虐待、遗弃,对未成年孩子犯罪等严重危害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行为时,法院才会考虑取消(即剥夺)或限制拥有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孩子监护权。具体看看下面的介绍。

1.关于孩子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的问题,法律有哪些规定?

针对当前一些父母抛弃、虐待孩子以及其他不履行监护义务的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所以,在没有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利益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他变更监护权的诉求的。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才由该条规定的其他人依序担任监护人。也就是说,在父母之间不发生变更监护人的问题。我国《婚姻法》第29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据此表明,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管教、保护的权利义务(教育、管教、保护均为监护内容之一),均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但由于父母离婚,父母双方已不能同时与子女共同生活,父母对子女监护权的行使及其他权利义务如抚养义务的履行方式上会有所变化,父母面临决定子女监护权的归属及行使方式(即子女监护权归属于父母双方行使或一方行使及如何行使)的问题。

2.孩子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该怎么办,如何处理?

孩子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该怎么办,如何处理?虽然我国法律对孩子监护权做了规定,但是在《婚姻法》层面并没有明确完善的规定,这是法律的一大缺失。从以上面的法律规定来看,孩子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只能由法院来仲裁或判决,这说明,如果想挽救自己对孩子犯下的错,重获孩子的爱,也只有通过改观自己,不要做伤害孩子的事情。同时,也可以通过与孩子的直接抚养人或监护人协商,看看能否获得谅解,如果不能,还可以通过法院起诉,通过判决来重获对孩子的监护权,当然,前提是想要获得孩子监护权的一方必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有利的。总的说来,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丧失抚养权的一方未必也丧失对孩子的法定监护权。另外,监护人并不都是应对被监护人尽抚养义务的人。例如,父母作为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负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但有的情况下,监护人并不是抚养人。实际上,只有当监护人同时又是抚养人时,他对被监护人才既要尽抚养义务,也要承担监护责任。因而,不能把监护责任与抚养义务混为一谈。综上所述,孩子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如果是由于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对孩子有虐待、遗弃、犯罪等行为的,是很难再恢复对孩子的监护权的;如果是,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故意阻扰或限制父母一方对孩子行使监护权的话,需要先通过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获得对孩子的监护权,如果在法院判决支持对孩子的拥有监护权而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仍然故意阻扰或限制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对方则有可能被罚款、拘留等。所以,如果父母一方对孩子的监护权被剥夺或限制,想要获得孩子监护权的话,还是有办法的。如果在争取孩子监护权过程中还有疑问的话,不妨咨询一下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相信肯定会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