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的办理方法:

1、如果失业人员存在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3、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到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再带1到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

我想取消失业金申领怎么办?

手机上取消领取失业金步骤如下;

1、找到“市民中心”打开支付宝以后,在首页找到“市民中心”选项;

2、点击“社保”进入“市民中心”以后,点击“社保”选项;

3、点击“电子社保卡”进去之后,点击“电子社保卡”;

4、点击“社保查询”进去电子社保卡之后,点击“社保查询”;

5、点击参保缴费明细,进去之后,点击参保缴费明细,可以看到社保缴纳明细,只要找到工作缴纳社保,失业金就会自动取消领取,也可以直接去社保局里面取消领取,根据需要使用。

失业补助金怎么停止领取

失业补助金停止领取的流程如下:

1、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部分地方是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地域不同会有所不同)办理取消失业金的领取手续。

2、已经重新入职的、服兵役、移居境外、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及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携带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录取通知书等)前往。

3、在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的相关手续后,相关机构会予以备案,享受该失业金的剩余金额和月份将被保留,在下一次失业时可以继续享有,能够合并发放。

通常情况下,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在成功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后,从办理后的一个月开始正常领取,需要每个月的10号前千万社区进行登记,20号之后开始审核工作,5到7个工作日以后开始对失业金进行发放。

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经办机构发现不符合条件,或以涂改、伪造有关材料等非法手段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应责令其退还;对情节严重的,经办机构可以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经办机构或主管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失业人员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二十七条:失业人员因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与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主管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失业金申领怎么取消?

1.首先在手机中打开支付宝,进去首页之后,点击市民中心 2.进去市民中心之后,点击社保, 3.进去之后,点击电子社保卡,然后点击社保查询 4.进去之后,点击失业补助金撤销 5.进入页面之后,点击确认,可以进行撤销失业补助金,根据需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