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代一般使用的二十级爵位制度,即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彻侯以一县为食邑,并得以自置吏于封地;每一级内的差别就是封地和食封户的多少,比如彻侯,秦汉时期有的最高封4万户,有的2000户,是有差别的。
秦朝同等级爵位之间有差别吗
秦汉时代一般使用的二十级爵位制度,即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彻侯以一县为食邑,并得以自置吏于封地;每一级内的差别就是封地和食封户的多少,比如彻侯,秦汉时期有的最高封4万户,有的2000户,是有差别的。
官也有大小之分,秦朝的官阶是怎么划分的?
秦朝中央官的基本构成是三公九卿。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是最高行政长官。三公下设九卿: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宗正、典客、少府、治粟内史、廷尉 。
秦朝地方地方官,最高为郡守,郡守为一郡之长,郡尉低于郡守,任务是协助郡守管理甲卒,维持地方治安。关塞地区设关都尉。郡尉之下是郡监,郡监不是郡守的副职,而直属中央的御史大夫,是中央派往地方的监察官,对郡守、郡尉有监督作用。
郡下组织是县,县按大小设令或长,令、长主持一县的行政,下设丞、尉二职。丞是令、长的佐助官。尉掌一县之甲兵,负责治安。
县以下有乡,乡设三老、有秩、啬夫、游徼[jiao叫]。三老负责教化。有秩设于大乡,啬夫设于小乡,负责赋税和诉讼。游徼负责治安。乡下有里,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设里典。
此外还有司治安、禁盗贼的专门机构,叫作亭,亭有亭长。两亭相距大约10里。
扩展资料:
秦朝设官有职、爵、秩的区别。职是官员的实际职务。职务高低以印绶为标志。印绶分别为金印紫绶、银印青绶、铜印墨绶、铜印黄绶。绶是印纽的丝带。
爵主要用于奖励有功者,仍用战国时候的二十级军功爵。受爵者无封土,仅侯爵保留享有封地内征收租税的特权,称食邑。
秩表示官员等级高低,以俸禄多少为标准,计算单位是石〔shi时〕。除丞相外,最高为二千石,次为千石,再次为八百石,又次为六百石。
职与秩、爵有一定联系,即有功于国家,或为皇帝亲信,可授予高级别的职、秩、爵。但三者之间不能划等号。如受爵的不一定是官,一至四等就是军士爵。
高官也不一定封爵,如李斯,先后担任廷尉和丞相,却没有爵位。又如各县令(长),从职上讲相同,均为铜印墨绶,但从秩上讲有千石、八百石、六百石三种,又不尽相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秦朝官制
秦国的“二十等爵位”分别都能享受哪些待遇?
秦朝特殊的“二十等爵位”其实说的是秦军的“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 ”,“二十等爵位”是秦孝公时期商鞅变法时制定的。这次变法不止使秦国的经济、民事等多方面进步,军事上也有质的飞跃。而军队实力的增强其实跟“二十等爵位”分不开的关系,因此秦国爵位的晋升是完全靠军功的。
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共有二十级,每级名称及对应待遇。一级公士:俸禄五十石、田1.5顷、宅1.5处;二上造:俸禄一百石、田2顷、宅2处;三簪袅:俸禄一百五十石、田3顷、宅3处;四不更:俸禄两百石、田4顷、宅4处;五大夫:俸禄二百五十石、田5顷、宅5处;六官大夫:俸禄三百石、田7顷、宅7处;七公大夫:俸禄三百五十石、田9顷、宅9处;八公乘:俸禄四百石、田20顷、宅20处;九五大夫:俸禄四百五十石、田25顷、宅25处;十左庶长:俸禄五百石、田74顷、宅74处;
十一右庶长:俸禄五百五十石、田76顷、宅76处;十二左更:俸禄六百石、田78顷、宅78处;十三中更:俸禄六百五十石、田80顷、宅80处;十四右更:俸禄七百石、田82顷、宅82处;十五少上造(少良造):俸禄七百五十石、田84顷、宅84处;十六大上造(大良造):俸禄八百石、田84顷、宅84处;十七驷车庶长:俸禄八百五十石、田88顷、宅88处;十八大庶长:俸禄九百石、田90顷、宅90处;十九关内侯:俸禄九百五十石、田95顷、宅95处;二十彻侯:俸禄一千石,田、宅根据授予的封地。
同时商鞅还规定了,凡是从军者不论出身,只以所立军功的大小为唯一标准。就算是秦国宗室也要遵循这一制度,且宗室规定未立军功者不得爵位、不入祖籍。为了鼓励农民的从军之心,制度还规定一人获军功全家受益,若父亲战死沙场他未来得及接受的功劳还可以记在他的儿子身上。
秦朝军队的军衔,有20个等级~都有那些?
秦朝军队实行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分别是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大良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是在商鞅变法中由商鞅设立,目的在于提高秦军的战斗力。为奖励军功,商鞅规定,凡行伍中人,不论出身门第,一律按照其所立军功的大小接受赏赐。即便是秦国的宗室也是这样。宗室未立军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拥有爵位。
扩展资料:秦朝军队设置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在不同的爵位可以享受不同的待遇,秦军的待遇如下:
在军中,爵位高低不同,每顿吃的饭菜甚至都不一样。三级爵(簪袅)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两级爵位“上造”的只能吃粗米,没有爵位的普通士兵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军功爵是可以传子的。如果父亲战死疆场,他的功劳可以记在儿子头上。一人获得军功,全家都可以受益。
当爵位到五大夫时可衣食300户的租税。如果军功杰出,衣食600户的,可以养士(自己的家臣与武士)。秦时的俸禄主要是粟米,其记量单位是“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秦朝二十级军功爵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