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自用车计税价格=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进口车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

这里要注意的一点是,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

也就是说,计算公式是:汽车销售发票的价格÷1.17(增值税)×购置税百分比(今年是10%)=车辆购置税金额。

财税〔2016〕136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所以,今年的购置税=发票价÷1.17×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