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什么

1.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确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轻微事故5日内;15日内一般事故;20日内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别延长5日、15日和20日。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宣布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当同时传唤各方当事人到场(无故缺席的按旷工处理),出具相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向当事人发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如果你拒绝签字,你可以放弃上诉的权利。4.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并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发送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将在5日内向各方公告重新认定决定。5.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是终局的。6.办案人员在申报事故责任时,应出示以下证据说明责任的原因和依据:(1)事故照片(2)车辆和人体(受伤或死亡)检查、勘验记录(3)车辆和人体(受伤或死亡)技术鉴定报告(4)事故现场图。

贵阳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1.住院伙食补助一般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标准进行补助。随行人员不享受此项补偿。这个标准可以和受害者当地的生活水平相比,是公平合理的。在实际认定粮食补贴时,要注意一个事实,首先,当地国家机关要关注当地的受害者;其次,总参谋部不能随意扩大这一点;最后,还要注意“参照”,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要充分发挥其确定伙食补助费的自由裁量权。如果有比“参照地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伙食补助标准”更合理的标准,如果某一时刻因特殊自然灾害导致伙食费用上涨,以此时地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伙食补助标准确定伙食补助显然不公平,应根据实际合理支出确定。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无论中转还是停留,均以每人每日补助标准为准: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伙食补助按特殊地区实际停留天数计算,中转期间伙食补助按一般地区标准计算)。

2.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期限。伙食补助费的补偿期限原则上是住院的期限,即伙食补助费根据受害人住院的期限、有多少天计算,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日标准,这样就可以得到具体的伙食补助费。3.被害人确需到其他地方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应当赔偿被害人本人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部分食宿费用。要理解这一规定,应重点把握以下几点:1)适用这一规定的前提条件。“被害人确有必要到其他地方治疗”是义务人赔偿这笔费用的前提条件。是否有必要到其他地方治疗,赔偿权利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比如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推荐在国外治疗的书面文件,或者当地无条件治疗需要在国外治疗的证据等。法院应对此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允许赔偿义务人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当地医院完全可以治疗,受害人决定到其他地方治疗的,赔偿义务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住宿费。2)不住院的客观原因。这意味着如果受害者可以住院,就应该住院;被害人不能住院但留在院外的,必须是无病床等客观情况造成的,不是被害人或其亲属造成的。3)关于“合理部分”。对于被害人到外地治疗实际发生的食宿费用,赔偿义务人只支付合理部分。合理与否取决于具体情况。比如要考虑不同地区之间的价格和消费水平。住宿费补偿标准原则上以公务员因公出差的住宿标准为准。但由于实际出差标准太低,住宿标准太高,补偿标准可以适当高于公务员出差标准。4)如果受害人在国外接受治疗,其必要的随行工作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的食宿费用部分也应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