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补偿标准:误工费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伤害的受害人需要就医恢复健康,且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不能正常参加工作或从事日常经营活动,责任方按照一定标准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补偿。损失时间的发生与交通事故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上一年度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损失时间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损失时间补偿金额=损失时间收入(日/月/年)×损失时间注:①“损失时间收入”的确定由于受害人的工作条件不同,收入的确定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有固定收入时,如何确定因损失工作而减少的收入;二是在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收入和因失业而减少的收入。②“损失时间”的确定。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者因受伤和残疾继续失去工作,失去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到残疾固定前一天的收入。

贵阳交通事故一至十级的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级工伤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注:如果你没有辞职,你应该继续享受原来的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工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级工伤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注:如果你没有辞职,你应该继续享受原来的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工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三级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注:如果你没有辞职,你应该继续享受原来的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0个月工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标准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四级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注:如果你没有辞职,你应该继续享受原来的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工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标准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工伤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16个月工资。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会安排适当的工作。安排工作有困难的,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议,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将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残疾人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六级工伤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14个月工资。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会安排适当的工作。安排工作有困难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议,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将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残疾人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七级工伤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1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八级工伤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10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九级工伤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8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6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民工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民工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按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赔偿误工费。分别是: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什么样的

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交通事故纯车损有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只是造成车辆受损的,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的,是没有误工费赔偿的,误工费是造成受害人收入减少的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