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公式是什么
合肥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公式:
1.伤残赔偿金=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期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抚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年人均消费支出×赡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补偿=医疗费+医疗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费收入(日/月/年)×误工费
8、护理费=同级别护理服务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护士薪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运输费用=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财产的直接损失(待定)
13.车辆停运损失=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待定)
14.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判决(原则上以残疾构成为依据)。
合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药费
(一)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器官功能恢复训练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美容费等后续治疗费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
3.护理费用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期应计算到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
(3)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护理期限不得超过20年;
(4)伤残评定后的受害者护理水平应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和准备伤残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
5.营养费
6.运输费用
7.住宿和餐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