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如果下坡的一方已经行驶至途中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这是考虑到车辆在上坡时容易发生熄火,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车辆上下坡会车有以下两种情况:

1.上坡车辆和下坡车辆都位于坡道最两端,如果下坡车先走,坡道行驶速度较快,容易造成行车危险,如果上坡车先走,即便发生交通事故,问题也就比较轻。

2.当双方车辆都处于坡道中间位置时。如果上坡车停车让下坡车,对于手动挡车型来说,车辆非常容易熄火,容易从坡上溜车引发交通事故,因为上坡车由于要克服坡道带来的阻力,必须加大油门,使发动机发出更大的动能和牵引力,完成爬坡。如果下坡车让上坡车,就会简单很多,因为下坡车辆中途可以刹车可以轻松下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