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车贷的优势在哪
近三年来,行业对以车贷为代表的P2P微商领域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其主要原因是“配额令”的颁布。在银监会8月24日正式发布的《点对点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监管部门明确规定了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的借款上限。政策对单个P2P项目规模的控制,似乎也预示着P2P行业向小企业领域过渡的发展方向。
作为P2P车贷领域早期的一批从业者,笔者一直看好车贷业务的发展,尤其是在当前的行业环境下,无论是日益旺盛的市场需求还是明确的监管政策,都充分说明国内车贷领域仍存在巨大的机遇。
一、车贷资产的天然优势
国内P2P行业在2007年开始萌芽。经过近十年的发展,P2P市场的金融产品类型可谓“丰富多样”,这也意味着P2P平台在资产发展上有足够的选择。综合平台可以同时运行房地产抵押贷款、大中型企业贷款、政信项目融资、供应链金融、票据、保理等多项业务。,而相对较小的平台可以专注于一个子业务的开发。既然政策对借款人的贷款余额设置了上限,结合国内信用信息库不完善和投资环境保守的情况,我认为车贷是最适合P2P平台小规模业务的方向之一。
第一,作为从业者,首先考虑的是平台的战略定位,即基于P2P行业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确定平台本身的发展方向。以我的经历为例。2014年正式入行时,我首先确定了一件事:P2P行业是作为传统金融机构的补充而存在的,我们无法与银行竞争,也无法打败银行。基于这样的定位,P2P平台的长远发展之路几乎只有一条,那就是在银行不做的“脏活”中找一个细分领域,逐步发展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通常银行的主营业务是以信用卡为代表的大型企业信贷业务、抵押贷款业务和标准化小额贷款业务。但是,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小额非标准化信贷业务是银行不喜欢做的业务,因此成为传统民间金融的主要业务。
第二,车贷是一项小而规范的金融业务,有利于平台的可持续发展。在传统的私人金融服务中,最常见的有三种。一种是现金业务,比如赎回楼宇、垫付资金,往往需要平台投入大量人力,业务周期短,不利于平台积累优质客户资源;第二类是小额贷款业务,这也是市场上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营业务。小额信贷的优势在于市场容量巨大,劣势在于现阶段信用信息系统不完善的情况下容易积累大量逾期坏账,因此风险管控难度很大,这对平台的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三类是车贷业务。相比小额贷款,早期车贷的市场容量并不大,我们发现部分客户属于小额贷款排斥的子客户,这就需要平台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追踪客户。从贷前到贷中贷后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极其专业的风险控制技术。但车贷业务的优势恰恰体现在贷后处置上。与无担保小额贷款不同,汽车贷款业务有车辆作为抵押和贷后。总的来说,车贷业务是一个非常容易标准化的产品,标准化也意味着可以规模化。这类业务本身具有良好的扩展性,非常有利于P2P平台的规模化发展。
三是从资产风险来看,车贷业务的风险普遍低于小额贷款或其他大型企业贷款业务。主要原因是实体经济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经济上行时,小微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但还款压力不大。如果借款人在经济下行期间资金周转困难,进一步影响自身资金状况,贷款不良率必然会飙升。在这种情况下,车贷在贷后回收方面的优势相对突出。一方面是车贷业务本身的小规模特点,不良的单个项目不会破坏平台的资金链;另一方面,抵押物可控,便于平台回收和处置抵押物。
第四,从车贷业务借款客户自身来看,与小额贷款客户相比,车主的金融需求更为丰富,有利于平台不断发掘优质客户。一般来说,车主的经济水平略高于大多数小额贷款客户。前者多为企业主,有更多空可持续挖掘的金融需求,如车险需求、汽车融资租赁需求、售后用车消费金融需求等。P2P平台积累这类优质客户资源的优势在于,未来从单一融资业务向多元化汽车后市场金融服务转变时,已经具备了坚实的业务基础。不需要从头开始,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平台的转型风险,也有助于平台控制转型成本。
二、汽车贷款业务的外部发展机遇
近年来,随着车贷业务的规范化和成熟化,P2P平台在车贷业务发展中面临的障碍也在不断减少。第三方统计显示,目前国内涉及车贷业务的平台有1600多家,占所有平台的40%,可见车贷业务的崛起。如今,随着监管的推进,行业对小企业领域的关注度再次上升,预计车贷行业未来将呈现稳步上升趋势。笔者认为,车贷业务的快速发展不仅是由于该类资产的高质量,还与政策环境和市场条件有关。
首先,政策对小企业的肯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引导P2P行业不断探索车贷领域,促进车贷行业的发展。一方面,如本文开头所述,配额令的出台可能会导致现阶段大竞价平台的集中转型,与配额规定高度兼容的小规模业务自然成为本轮转型热潮中最受关注的业务领域。另一方面,投资者作为最关注P2P合规发展的群体,配额令的出台必然会影响部分投资者的实际投资行为。所以在大竞价平台的业务调整过程中,用户难免会流失,而这部分离开大竞价平台的用户最有可能流向符合额度要求的小业务平台。
其次,汽车金融市场的巨大想象力空。据《中国互联网加汽车金融2016年度发展报告》显示,2012年国内汽车金融市场规模达3920亿元,年增长率超过30%。2014年,汽车金融市场规模正式突破7000亿元,复合年增长率超过33.6%。此外,二手车市场也呈现出空之前的活跃。第三方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中国二手车市场整体交易规模为477.43万辆,较15年同期增长3.6%。基于国内庞大的汽车金融市场,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也纷纷进入汽车金融领域。他们的业务领域包括二手车置换、新车销售、汽车保险、售后O2O服务等,充分证明了汽车金融的前景是大有可为的。事实上,对于P2P车贷平台来说,平台的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永远不会仅靠单一的汽车抵押融资业务来实现。围绕新车、二手车、售后市场的金融布局,必然成为汽车金融新的发展趋势。
P2P车贷马太效应加剧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然而,P2P车贷市场只用了三年的时间就改变了面貌,从风光无限的蓝海,到相映成趣的红海。
在激烈的竞争中,各种车贷平台都下大力气争夺资产,尤其是对于主要做车贷的平台来说,线下门店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车贷规模最高的平台上有100多家线下门店。某平台负责人为本报记者算了一笔账:在二三线城市,按照相对成熟的门店来算,需要40人左右,门店租金、员工工资、水电费等费用每月约35万元。如果一个公司有100家门店,每月的费用大概在3500万元左右。
汽车按揭平台花大价钱购物有一个合理的逻辑——利润的“筹码”。相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由于目前各平台的数据没有完全披露,无法确定车贷平台的盈利比例。然而,与消费金融和信贷相比,汽车抵押贷款业务有着天然的优势。首先,作为抵押品的车辆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即使发生坏账,收回车辆也基本可以抵消坏账造成的损失。二是车贷业务有线下门店,可以从更多维度进行风险控制审核,有效控制风险,降低平台坏账率。这两点是让车贷平台盈利的重要因素,即使大多数网贷平台亏损。”
为满足《信息中介机构点对点借贷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借款人额度的要求,部分网贷平台转型为小资产,其中小额贷款和车贷成为主要资产转型方向。车贷行业发展至今,出现了“28”分化,车贷前十大平台贡献了车贷量的50%以上。这说明随着行业的良性洗牌,车贷平台的成交量趋于集中,赢家通吃的局面正在出现。
经过多年的沉淀,P2P网贷行业尤其是车贷的风险控制流程已经趋于成熟和规范。徐建文说:“很多平台有车就放贷。但在人人聚财的风险控制体系中,面授是我们的特色和核心手段。通过面对面的审核,可以了解客户的资产负债情况,仔细探究用户的借款目的、还款能力和意愿,甚至可以有效识别精心包装的贷款诈骗分子。除了面对面审核,还有总部审核、客户背景调整、实地考察、数据模型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p2p网络借贷的优缺点有哪些
P2P网络借贷有八大优势:
1、信息处理和风险评估通过网络化方式进行;
2、资金供求的期限和数量匹配,不需要通过银行或券商等中介,供求方直接交易;
3、超级集中支付系统和个体移动支付的统一;
4、产品简单化,操作简单;
5、金融市场运行完全互联网化,交易成本极少。
6、年复合收益高
普通银行的存款年利率只有3%,理财产品、信托投资等,也一般在10%以下,与网贷产品动辄20%以上的年利率是没法相比的。
7、操作简单
网贷的一切认证、记账、清算和交割等流程均通过网络完成,借贷双方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借贷目的,而且一般额度都不高,无抵押。对借贷双方都是很便利的。
8、开拓思维
网贷促进了实业和金融的互动,也改变了贷款公司的观察视野、思维脉络、信贷文化和发展战略,打破了原有的借贷局面。
P2P网络借贷有四大缺点:
1、无抵押,高利率,风险高
与传统贷款方式相比,网贷完全是无抵押贷款。并且,央行一再明确:年复合利率超过银行利率4倍不受法律保护。也增加了网贷的高风险性(一般是银行利率的7倍甚至更高)。
2、信用风险
网贷平台固有资本较小,无法承担大额的担保,一旦出现大额贷款问题,很难得到解决。而且有些借款者也是出于行骗的目的进行贷款,而贷款平台创建者有些目的也并不单纯,携款逃的案例屡有发生。
3、缺乏有效监管手段
由于网贷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手段,央行和银监会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指导网贷。对于网贷,监管层主要是持中性态度,不违规也不认可。但随着网贷的盛行,相信有关措施会及时得到制定和实施。
扩展资料
P2P是英文person-to-person(或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伙伴对伙伴)。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属于互联网金融(ITFIN)产品的一种。属于民间小额借贷,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理财行为、金融服务。
在监管不完善的情况下,信息不透明一直是P2P平台跑路的重要原因之一。投资者和平台之间的信息不相称,导致用户无法判断项目的真实性、平台经营情况等等,最终发生危机。
P2P在2017年迎来了重拳整治,这一年8月25日银监会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首次较全面地明确了网贷平台应当披露的各类信息、披露时间、披露频次及披露对象等,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信披概念进行统一口径。信息披露透明与否,关乎着投资者资金的安全,也关乎着平台未来的发展之路。
参考资料:——p2p
P2P网络借贷平台有哪些优势和劣势?
P2P网络借贷(100%本金保障)(最高20%年转化率)(最低50元起步)即Peer-to-peerlending,或称点对点信贷,是指社会主体利用中介机构的网络平台将自己的资金出借给资金短缺者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它是民间借贷由“线下”发展到
“线上”的结果,是公民行使自身财产权利的体现。网络技术日益发展,正规融资渠道受限,熟人社会的解构,通货膨胀率日益高企,投资方式限缩,个人征信体系
的不断完善,皆助推了P2P网络借贷的产生与发展。
网贷投资具有一下特点:
1.投资门槛低。
除陆金所最低投资需要1万元以外,大部分的网贷平台投资门槛低至50元。相比信托和银行理财产品的高门槛,网贷投资是低门槛的大众理财产品,适合所有阶层的投资者。
2.投资收益稳定。
作为约定利率的借贷产品,网贷投资的收益是比较稳定的,参照中国网贷五年来的借贷利率水平,平均而言整体的收益率水平大约在20%左右。当然近期随着营销活动较多的新平台的不断涌现,整体的收益率水平有上升的趋势。而主流的网贷平台的利率水平则是稳中有降。
3.投资期限可自由规划。
网贷投资,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以及未来的实际情况,选择投资的期限,而许多平台也允许让投资者用未到期的投资做担保在平台上借款,以满足不可预测的资金
需求。这让网贷投资的流动性得以释放。投资者既可以参照未来的资金需求情况来选择投资期限,也可以在平台上借钱来暂时迅速提现。满足现实生活中的各种资金
需求。
4.系统风险是网贷投资的主要风险。
网贷投资作为民间借贷的网络化形式,信用风险是主要的风险,也就是如果
借款人不还钱,那么投资者就有损失本金的可能性。但是在中国,许多作为资金中介的网贷平台充当了担保人的角色,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款,那么网贷平台会先行
垫付本金或者本息,这让投资者规避了借款人逾期不还款的信用风险,而所有的风险只在于网贷平台本身是否可靠,平台自身是否能够承受逾期的压力。只要平台存
在,投资者就没有损失本金的风险。
在通胀依旧,经济形势复杂而投资者可赚钱的投资渠道不多的大背景下,网贷投资的优势就显现了出来。
首先,相比于低迷的中国股市,随之消沉的开放式基金和各种私募产品,以及与CPI拉不开距离的低收益的储蓄和银行产品,网贷投资的收益率稳定而且保持较高水平。
其次,网贷投资的流动性可以通过合理的规划而增强,变现能力比有许多相似之处的信托产品要强的多。在一些可以净值借款的平台,早上提出提现申请,中午或者下午资金就可以到达投资者的银行卡里,实际的流动性比货币型基金都要强。
第三,最低的投资门槛,让所有人都可以享受投资的收益,这是其他大部分投资工具尤其是高门槛的信托以及银行理财产品所无法实现的。
第四,相比期货等保证金交易产品,网贷投资的风险适中,而通过分散投资,风险完全在普通老百姓的承受范围之内。
最后,对投资者的要求较低。网贷投资无需太多的投资技术和经验,在大部分平台都保本的情况下,只需要选择安全的投资平台,就可以实现稳定的收益。而一些平台有自动投标功能,设置后无需在线就能自动投标,适合没有时间上网的投资者。
【网贷平台在中国属于新兴的阶段,才刚刚开始,要谨防上当受骗!现在缺少法律法规的保护,理财人的权益很难保障,所以要慎重,慎重,慎重,慎重,慎重,慎重,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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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2P网络借贷的现状
P2P
网络借贷自2005年在中国产生以来,发展迅猛,呈现出经营主体成倍增加,涉及面不断拓展,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参与人数骤增的发展趋势。根据现有的P2P
网络借贷运营模式,可将其大致归为三类:第一类,单纯中介型。P2P网络借贷运营主体仅充当借款人与贷款人的中介,负责对借贷者的信息进行审核,但不分担
借款者还款不能的风险。第二类,复合中介型。借款人与运营商共担风险,借款人的本金有保障。运营商通过加强对借款人的资信审核以保证其及时还款,降低自身
坏账率。第三类,复合中介兼公益性。这类运营商在借款主体上具有特殊之处,主要针对在校大学生,带有扶贫帮困的色彩。
二、P2P网络借贷中经济犯罪发生的五种类型
P2P网络借贷有先天性的“硬伤”(如性质不明、监管缺失),加之其自身具备的独有特征(隐蔽性强、涉及面广),以传统民间借贷领域的经济犯罪活动为鉴,不免使人担忧P2P网络借贷是否会成为经济犯罪活动的又一“重灾区”。
(一)
主体定位不明确,游走在灰色地带。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非法吸收公
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活动。刑法第174条第1款规定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P2P网络借贷并未经有关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网络借贷虽然不具有
商业银行性质,但运营主体大都由自身负责管理出借者的资金,对贷款人的条件进行审查之后将资金借出,该行为类似于商业银行的储蓄借贷业务,难免有沦为经济
犯罪行为之虞,可能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二)资金来源无法核实,为洗钱犯罪提供便利。刑法第191条规定了洗钱罪,该罪要求行为
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网络借贷的现金流循环于银行资金监管体制之外,成为
不法分子隐秘、安全、快捷的洗钱通道。但P2P网络借贷运营者仅注重借款者资金用途的审查,对于出借人的资金来源无法核查,难以认定其洗钱罪的主观故意,
故无法以洗钱罪对运营主体及贷款人的行为加以定性。
(三)借款人征信核实体系不健全,诈骗犯罪时有发生。网络借贷运营者履行了出借人对
借款人资信审查的职能,现有的审查内容多局限于个人的身份信息、工作证明、银行流水、资金用途、联系方式等,但以上信息在网络中极易被伪造,而信息审核者
并不具备完全的辨识能力,很可能导致借款者凭借伪造信息,骗取借款后卷款而逃。同时,网络借贷运营者亦会出现侵吞出借人资金,出现“人去楼空”的结果,投
资人利益也无法保障。
(四)容易引发涉众型犯罪。网络借贷涉及人员多,地域范围广、隐蔽性强、监管真空、资信审查不完善等特征为非法吸
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提供了保护屏障,同时加大了公安机关查处、打击犯罪的难度,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不特定
对象以超过法定利率的方式吸收资金数额较大则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将非法募集资金挥霍、逃跑、用于违法犯罪目的等,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则构成集资
诈骗罪。
(五)高额的投资回报率诱发高利转贷行为。刑法第175条规定了高利转贷罪。网络借贷双方通过协商,最终确立的利率水平大多超
过了同期、同档次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高额的投资回报不免会诱使资金短缺但又想投机取巧之士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将资金转贷以谋取利
益,从而构成高利转贷罪。
三、P2P网路借贷中经济犯罪防控对策
(一)改变管理思路,重视市场经济的自循环体系。直
接的政府管制并不必然带来比由市场和企业来解决问题更好的结果。因此,通过法律手段而非粗暴的行政干预来调节民间借贷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尽量
减少公权对私权运行的过度干预,以使其在摸索中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
(二)加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制定“放债人条例”、
“网络借贷管理办法”等,对网络借贷的性质、地位、组织形式、监管主体、运营规范、进入与退出机制等加以具体规定,引导该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同时还可以为执法机关提供判断依据,做到有法可依,避免行政权的滥用。同时应修改现行法律,指明民间融资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明确打击重点。
(三)
建立行之有效的用户识别机制。准确核实用户的个人信息是网络借贷做大做强的必要前提。网络借贷运营商应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在力所能及范围内承担防范违法
犯罪活动的义务。对用户的身份信息,资金来源,借款用途,社会关系,信用记录,利率水平,还款情况进行准确核实,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
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网络借贷过程中会涉及到用户个人隐私,且多关涉个人的财产权益,为此,有必要提升网络借贷中
客户资料的保密技术,对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个人信息安全做到专人负责,及时销毁,制定客户信息泄露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信息泄露,及时处理,力争将损失降
到最小。
(五)重视电子证据的收集。网络借贷活动大多通过虚拟的网络平台完成,因此电子证据成为支持诉讼证明活动的关键证据类型。又因为电子证据所具有的易销毁、易变更、难提取的特点,所以要提高电子证据的提取、保护意识,网络借贷运营商应对相关交易记录做好备份工作。
(六)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公安机关利用其既有的网络监管优势,设定科学合理的监管指标,构建非法金融活动打防并举的长效机制,对网络借贷运营网站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会同其他部门核实,将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
(七)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揭露犯罪分子的常用伎俩。社会大众基于牟利心理可能会忽略相关行为的违法属性,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就犯罪的常见类型、惯
用手法和动态特征开展多层面、多角度宣传,提升人民群众和有关单位的辨别、防范能力,促使他们自觉抵制犯罪活动。
(八)开拓更为广泛、
多元的投资渠道。房地产市场的高压调控政策令众多欲投资者望而却步,股市低迷使得大众投资群体心灰意冷,通货膨胀率上涨,实业投资利润回报率低,其他投资
产品亦远离大众视野,使一些投资者进入网络借贷领域。因此,开创新的投资渠道,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亦是分散民间借贷领域的风险、改善投融资环境的可行举
措。
希望对你有帮助
谁能分析一下投资p2p车贷的优缺点?
没人来?那我来吧。首先车贷好的一点是其可操控性。比如抵押车贷款,如果出现逾期完全可以变卖。
第二点是如果你是不压车贷款,到期逾期是可以把车开走变卖的。
那么说缺点,其实缺点不多,变卖是变卖不假,但是并不是说你想卖就能卖,而且一旦买的着急价值方面还不好估量,最重要的是车贬值太快,所以缺点只有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