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调动市民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时举报交通违法,确保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任何人都有权劝阻、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凡是知道或发现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行为线索的人都可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 每宗奖励1000元。举报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每宗奖励500元。举报饮酒或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每宗奖励500元。举报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每宗奖励500元。 举报运输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未按规定申领通行证,偷运危险化学品的,每宗奖励500元。

 举报客运和校车车辆超员,经查证属实,超载20%以下的,每宗奖励200元; 超载20% 以上的,每宗奖励1000元。举报市公安交警部门公布的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的停放地且被交警部门查获,10次以上 (含)50次以下(不含)违法未处理的,每辆奖励200元;50次以上(含)违法未处理的,每辆奖励500元。举报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每辆奖励100元。

 举报长期违法停放无人认领车辆或3个检验周期以上(含3个)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每辆奖励100元。举报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通行, 经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100元。

举报违章有奖励吗?

举报违章会有一定的奖励,具体的奖励需要根据地方公布的奖励标准决定,举报后经过交警部门认定被举报人存在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可以得到一定的奖励金额,不同的地方奖励不一样,不同的违法行为奖励也不一样。可以根据交管12123给出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根据客服人员给出的提示方法进行举报,要把举报的违法行为说明,并且提交相应的证据,还需要提交违法车辆的车牌号,等交警部门受理、调查、认定,如果经过交警部门查实的,可以得到相应的奖励。

有相应的奖励。具体的奖励得看相应的地方,下面是株洲市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第六条对举报查实的交通违法行为的类别及奖励标准:

1、举报机动车违停的,奖励30元;

2、举报驾驶机动车越双黄线调头、加塞、逆行、车窗抛物、未安装电子警察路口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奖励50元;

3、举报酒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奖励300元;

4、举报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视情奖励30至200元。

扩展资料

贵州的举报方式

《办法》规定,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群众发现后并取得证据材料的,可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7日内,通过公安交管部门设立的公开QQ、微信、微博、邮箱账号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平台”

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或省公安厅交管局指挥中心进行举报。对举报校车、客运车辆超员等16种交通违法及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经核实并采用后,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相关举报信息包括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内容、车牌号码以及能记录机动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完整过程的不少于2幅不同时间或不同位置的机动车全景特征或视频等信息。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举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