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易电动车能否上牌,要看旗下的车型是不是在新能源车的目录中。如果在新能源车的目录中,就可以上牌,如果不在新能源车的目录中,就不可以上牌。
是不是在新能源车的目录中,可以自己登录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询。
向销售商索要机动车合格证,如果不给合格证就要复印件,然后去车管所查询,看看是否在工信部的公告里。
也可以电话咨询自己所在地区的车管所,以工作人员的答复为准。因为根据地区的不同,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别。
瑞易电动车早期的时候叫瑞驰电动车,后来改名为瑞易电动车。截至2019年8月11日,瑞易电动车在售的车型有:瑞易360Li、瑞易R300、瑞易V8。
瑞易360Li是一款四门四座车型,造型设计经典耐看。车身尺寸方面,长宽高分别为:3427*1560*1470mm。动力方面,搭载5.5kw的交流异步电机,续航里程为180KM。
瑞易R300,车身尺寸方面,长宽高分别为:2985*1560*1470mm,轴距为1850mm。配置高速锂电池,时速可达100km/h。
瑞易电动汽车能上牌吗?
汽车是我们日常出行必不可少的工具,在使用过程中或多或少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伊瑞电动车能上牌照吗?这个问题,下面小编就给你介绍一下,希望你能有所帮助。伊瑞电动车能否上牌取决于其车型是否在新能源汽车目录中。如果在新能源汽车目录里,可以上牌;不在新能源汽车目录内的,不能上牌。如果不在新能源汽车目录里,可以登录工信部网站。向卖家索要机动车合格证。不给证明,就需要复印件,然后去车管所查一下是不是在工信部的公告里。你也可以打电话给你所在地区的车管所,以工作人员的回复为准。根据地区不同,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伊瑞电动车早期叫锐驰电动车,后来改名为伊瑞电动车。截至2019年8月11日,在售的伊瑞电动车车型为伊瑞360Li、伊瑞R300、伊瑞V8。伊瑞360Li是一款四门四座车型,设计经典而富有魅力。机身尺寸方面,长宽高分别为:3427*1560*1470mm。动力方面,搭载5.5kw交流异步电机,续航里程180KM。伊瑞R300的车身尺寸方面,长宽高分别为2985*1560*1470mm,轴距为1850mm。配备高速锂电池,速度可达100km/h。
现在纯电动汽车可以上牌照吗?
截至2020年8月,纯电动汽车可以上牌照。
以天津市为例,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交法定证明凭证;
2、查验员现场查验新能源汽车;
3、申请人确认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预选的号牌号码或现场通过随机选号方式确定号牌号码;
4、申请人缴费后领取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号牌。
注:申请人到交管部门申请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前,须事先取得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并向天津市环保部门确认车辆环保信息。如申请人购买的为小型、微型新能源客车,还须取得《天津市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津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办理地点流程汇总
瑞易油电混合的电动四轮车可以上牌吗?
5KW低速电动汽车增程器
符合新能源电动车新国标的都是可以上牌照的,记得带上购车发票合格证身份证去到车管所领表申请牌照就可以了。
由于低速电动四轮车的续航里程还是比较有限的,不能完全满足大众的日常出行需求,如果想要增加其续航里程,可以装上一台增程器,以此来增加其续航里程,增加其活动范围,满足大众日常出行需求,实现出行往返自如,不再因半途没电而举步维艰。
增程器可以直接找厂家购买,厂家直接发货,这样会便宜一些。需选择大厂家大品牌出品的增程器才会有质量、性能、工艺、售后等全方位的保障,不然如果是小作坊式的厂家就容易坏也没有各方面的保障了。
增程器使用建议:
增程器在电量是满格的时候不推荐启动,一般建议在电量只有30%-40%的时候启动是最佳的。满电量的时候启动是没有什么特别好的效果的,为了环境友好,建议在需要的时候启动增程器,电池污染比废气污染更严重,保护电池就是保护环境。不建议在电池没有一点电的情况下使用,增程器启动的时候是电启动,在电池一点电都没有的时候启动可能会打不着火。
电动汽车需要上牌吗?
电动汽车属于机动车,需要上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第二十六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对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