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16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新增划定管控区域:将高平村保成五巷7号,三角村众安街三巷13、15、17、19、20、21、22、23、25、26号,忠安街18号划定为高风险区,严格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三角镇高风险以外其他区域继续执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配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全镇要继续落实好《关于全市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要求。广大市民群众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1月29日
阳江市阳东区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风险区域的通告
阳江市阳东区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阳江市阳东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4日0时起,调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风险区域。
一、新增以下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控措施。
东城镇那金北路1号幸福家园小区4栋;
北惯镇北惯社区明珠路83号、85号、87号、89号、91号、93号,三北四街5号、7号,三北四街四巷3号房屋;
红丰镇塘围市场凤凰新村B区1巷B15—B24。
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以下区域内强化防控措施,倡导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开展核酸三天三检:
东城镇那金北路1号幸福家园小区除4栋以外其他区域;
北惯镇北惯社区文化中心背以东、三北路以西、向阳东路以南、教育东路以北区域;
红丰镇塘围市场凤凰新村B区1-3巷所在区域;
原划定的临时管控区调整为按本措施强化防控,核酸检测在原来基础上完成三天三检。
三、新增以下低风险区:北惯镇和红丰镇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区域内人员离开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阳江市阳东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外出就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区域内居民如有需求,可致电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
东城镇:
0662-6611249
0662-6611120;
北惯镇:
0662-6695255
13719851399;
红丰镇:
0662-6281883
13703050390;
阳东区防控办:0662-6335783;
心理服务热线:15018156745。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建议广大居民群众非必要不离阳,确需离阳的,要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特此通告。
阳江市阳东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方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8号通告
方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入方返方人员管理的通告
当前,疫情形势多点散发,感染者数量暴增,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入方返方人员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充分发挥网格管理作用,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多种形式,通知本辖区已外出人员近期内,非特殊、紧急情况,不入方返方。确须入方返方的,必须提前3天报备,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手续,并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中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入方返方人员必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各交通卡口、检查站要就地进行管控,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管控+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并赋红码,在完成全部健康管理措施后,再及时申请转码。
三、市外入方返方人员要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单位、酒店报备,入方返方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单位报备;均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方返方后24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全程闭环接送,不得乘坐任何公共交通工具,按照要求严格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得随意走动,避免与他人接触,禁止参加聚集性活动,待7天居家健康检测期满、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自由行动。
四、入方返方人员第一目的地为村的,由村负责加强健康管理;第一目的地为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的,由住宿场所经营主体负责查验入住人员24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并要求入住人员每24小时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直至离方,属地、文广旅、公安等行业部门负责加强督导督查。
方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9月5日江门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儿童医疗保障机构通告
关于江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儿童医疗保障机构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求,江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儿童医疗保障机构有所调整,按照人群类别划分定点医疗机构,具体安排如下:
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孕产妇和儿童,以及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但有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孕产妇、儿童,到定点医疗保障机构就诊,详见附件1。
二、发热孕产妇和儿童到定点医疗保障机构就诊,详见附件2。
三、其他类型孕产妇和儿童,除以上机构外,也可到其他具备相关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
附件:
1.江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儿童医疗保障机构名单分类表
2.江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热孕产妇、儿童医疗保障机构名单分类表
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
2022年9月5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