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区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为减少人员流动,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研判,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29日15时起,将嘉一酒店(金磐路459号)、朗庭酒店(金磐路508号)、美莲辰医疗美容门诊部(金磐路552号)、南市小区64 幢(义乌街1191号)划为高风险区,防控措施按国家和省市有关高风险区防控的相关要求执行。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