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18号)

为充分排查社会面传播风险,从快从严阻断传播链,经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决定,将港口镇沙港西路63号常来住宿(下图1)、港口镇南围街西三巷15号(下图2)划为高风险区,严格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港口镇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继续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

图1:红框所示为港口镇沙港西路63号常来住宿

图2:红框所示为港口镇南围街西三巷15号

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全镇要继续落实好《关于全市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要求。广大市民群众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

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中山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3号)


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为进一步实现精准防控,更加便民,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有关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3日11:30,解除港口镇大信芊翠家园小区及西面临街商铺、木河迳西路17号的临时管控措施。
二、保持对港口镇大信芊翠家园小区A区7栋,木河迳西路13号、15号的临时管控措施不变。
三、解除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港口镇各类公共服务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临时管控措施。
四、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须报备并经批准方可离开;非必要不来返,来返必须先报备并配合落实核酸采样等健康管理措施。
五、加强个人卫生防护,测温、扫码、戴口罩,保持社交一米距离,少串门,不聚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及时报告村并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生效,其他管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