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45号)
2022年11月29日晚,浦江县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初步流调情况如下:
张某某,男,系河北廊坊返浦人员,11月27日15:44乘坐G191列车(16车03C)从河北廊坊高铁站出发,于当日22:14到达义乌火车站,完成落地检后由浦江县专车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无社会面活动轨迹。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请广大市民务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前往疫情风险区。省外来(返)浦人员务必提前报备,配合做好“落地检”,“落地检”后第二天开始实行“三天三检三不”(不聚餐、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出入公共场所)措施。
浦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浦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44号)
2022年11月29日下午,浦江县集中隔离点发现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初步流调情况如下:
感染者1:郑某某,男,系11月26日浦江县卡口拦截阳性感染者黄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同住家人),11月26日下午落实集中隔离,无社会面活动轨迹。
感染者2:吴某,女,系11月26日金东区报告的阳性感染者王某的在浦密切接触者,11月26日下午13时在郑家坞镇城娟小吃店内与王某接触,后返回家中未外出,11月27日上午落实集中隔离,无其他社会面活动轨迹。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请广大市民务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前往疫情风险区。省外来(返)浦人员务必提前报备,配合做好“落地检”,“落地检”后第二天开始实行“三天三检三不”(不聚餐、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出入公共场所)措施。
浦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