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我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分析研判,江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对我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自12月5日0时起)

1.纸坊街东湖里 207号、212号

2.纸坊街中心港100号

3.纸坊街建设公寓2栋1单元

4.纸坊街潭西二里42号

5.纸坊街武昌大道639号

6.纸坊街古驿道162号附75号

7.纸坊街理想时代二期1栋1单元

8.经济开发区花山郡小区16栋

9.经济开发区庙山新村三区11号

10.经济开发区阳光一百55栋3单元

11.经济开发区阳光一百51栋1单元

12.经济开发区纳帕溪谷东2区20-7

13.经济开发区宜家龙臣小区11栋1单元

14.经济开发区保利清能西海岸南区G39栋1单元

15.五里界街五里锦绣三期11栋1单元

16.郑店街同兴小区A4栋1单元

17.郑店街红旗花园2栋1单元

18.郑店街廖桥村黄质老屋115号

二、解除高风险区(自12月5日0时起)

1.胜利村孙家湾14号

2.纸坊街明熙小区112号

3.经济开发区当代云城小区2栋1单元、3栋1单元

4.经济开发区星天地小区11栋1单元

5.藏龙岛产业园长咀社区12号、89号、486号

6.经济开发区凤凰花园三期15栋1单元

7.经济开发区汤逊湖泊樾府小区11栋1单元

8.经济开发区新华联青年城小区7栋1单元

9.经济开发区水晶郦都12栋1单元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11月9日重庆秀山县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并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决定自2022年11月8日12:00时起,将秀山县部分区域划定为高中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
划定范围
中和街道锦绣名邸3栋;
中和街道汇豪世纪3期3栋3单元;
中和街道秀山毛力内科诊所;
中和街道阳光大院西院2栋2单元;
乌杨街道乌杨社区第一安置点13栋1单元。
管控措施
1.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防止人员外出流动,严格做到足不出户。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经社区防控办公室协调安排,实行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区域外人员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每天上午、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填写健康监测登记表。
6.在实施管控后前7天连续开展7次核酸检测,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中风险区;再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后续检测频次根据疫情形势确定。
7.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二、中风险区
划定范围
中和街道锦绣名邸;
中和街道汇豪世纪3期3栋;
中和街道上奥中心1期4栋;
中和街道阳光大院西院;
乌杨街道乌杨社区第一安置点13栋2单元、3单元。
管控措施
1.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6.在实施管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后续检测频次根据疫情形势确定。
7.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秀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武汉疫情最新情况10月7日武汉10月疫情最新消息


10月7日武汉疫情最新情况
10月7日0—24时,武汉市新增9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和13例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居住于_口区宝丰街宝康苑3栋,为10月6日上午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居住于_口区解放大道634-1号,为10月6日上午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2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居住于东西湖区壹品蓝湾14栋,为10月6日下午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6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居住于东西湖区园艺花城26栋,为10月6日下午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6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居住于东西湖区鑫海花城29栋,为10月6日下午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6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系外地中高风险地区返汉人员。居住于_口区长丰街2008城市花园19栋,10月5日自驾返汉后,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7-8:系外地中高风险地区返汉人员。居住于江汉区安顺佳园A号楼,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9-12:居住于江汉区安顺佳园A号楼,均为无症状感染者7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3:系外地中高风险地区返汉人员。居住于江夏区纸坊街博雅豪庭门店凤姐酱香饼,驾驶私家车10月7日抵汉后在高速卡口落地检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4:系外地中高风险地区来汉人员,乘Z136次列车10月3日抵汉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5-22:系外地中高风险地区来汉人员,乘Z136次列车10月5日抵汉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上述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人员已排查管控,重点区域已开展环境核酸检测,相应区域已落实消毒、封控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