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5日,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 将浦东新区唐镇虹盛路250弄22号楼、浦东新区高桥镇和龙路619弄22号、徐汇区长桥街道长桥一村73号、长宁区天山路街道延安西路1882号8号楼南楼、普陀区桃浦镇祁连山南路2727弄82号、普陀区甘泉路街道志丹路155号曼谷阁、普陀区真如镇街道真北路1902弄37号、闵行区虹桥镇吴中路633弄明申花园8号、闵行区新虹街道宁虹路1101弄爱博一村30号楼、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墅沟路550弄嘉珉公寓1号楼、松江区九亭镇沪亭南路501弄黎星苑2期40号楼、青浦区徐泾镇诸路西路1737弄4栋等12个区域划为高风险区;

■ 将浦东新区唐镇、浦东新区高桥镇、徐汇区长桥街道、长宁区天山路街道、嘉定区新成路街道、松江区九亭镇的其他区域划为低风险区。

上海高风险区划定标准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