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及管理
1.岗位待遇。引进人才具有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2.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3.安居补助。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一定的安居补助。
4.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5.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6.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中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2022四川绵阳安州区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7名公告 ?
因工作需要,我区拟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中学教师7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面试,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完全符合《绵阳市安州区考核招聘202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公费师范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与奉献精神;
3.熟悉教育的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4.专业知识扎实,专业技能优良,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强,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5.遵守《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7.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四、招聘岗位及名额
绵阳市安州中学语文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2.报名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自荐书;
(2)《绵阳市安州区考核招聘2022公费师范毕业生自愿报名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入学时与所读大学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2. 考核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3.考核方式: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监察委员会、区教育和体育局及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专业测试、综合面试等。
4.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思想素质、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经综合评议后按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1比例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招聘单位等额择优递补人员签订协议。
(五)体检及考察
(一)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参加体检。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查询其学籍档案作为参考依据。如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就业协议》。
(六)拟聘人员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收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七)聘用手续及待遇
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将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交由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单位正式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岗位所需以上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所聘用人员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按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的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人员执行我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有关规定。
六、信息发布
考核、体检、考察以及拟聘人员公示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cn)公布。
本《公告》由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请咨询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 0816-4336326
区教体局 0816-4338020
监督电话:区人社局机关纪委 0816-4336115
点击下载>>>
附件1:绵阳市安州区考核招聘202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条件要求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其他安州中学(7人)语文11994年8月1日-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1.须为202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2.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英语1英语、英语教育物理1物理学化学1化学、化学与应用化学政治1思想政治教育历史1历史学信息技术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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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师范学院2013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绵阳师范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教学、教辅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绵阳师范学院是四川省省属本科院校,座落于我国重要的国防科研和电子工业生产基地、成渝经济区西北部中心城市、四川省区域中心城市、四川省第二大城市、联合国改善人居环境范例奖(迪拜奖)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业型城市(全国创业先进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中国宜居城市、国务院批准建设的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绵阳市。学校溯源于1940年抗日战争期间创办的四川省立绵阳师范学校,200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绵阳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而成。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质量较高、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本科院校。
学校现已形成了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本专科高等教育、成人本专科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及留学生教育的多种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18个二级学院,在校研究生、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留学生16000余人;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九大学科门类的88个全日制本专科专业,132个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建设有省级特色本科专业7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精品课程18门,建有教育实习实训基地156个,非教师教育实习实训基地96个。学校教师获得、省部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30项,承担、省级教改项目32项。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绵阳师范学院网站上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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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2013年和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此次公招年龄条件限制)、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绵阳师范学院2013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以及艺体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可参加我院直接考核招聘,具体请查阅绵阳师范学院网站相关信息。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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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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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师范学院网站,报名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23 日 9:00 至 9 月 26 日 17 ∶ 00 。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校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校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师范学院2013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我校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我校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的报考者,此次笔试共缴费50元。
1、现场缴费:2013年9月29日9:00至12:00、14:00至16:00到绵阳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行政楼104室)缴费,缴费后可在笔试前一天持发票到人事处(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行政楼408室)领取加盖人事处公章的《笔试准考证》。
2、银行汇款:不能现场缴费的请于2013年9月29日9:00至16:00以报考者本人名义可向下列指定帐户汇款,同时汇款凭据上注明: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报考岗位代码。
开户单位:绵阳师范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绵阳市高新支行
开户行帐号:2308414109100036120
汇款成功后,于2013年9月29日16:30前,将银行汇款凭据扫描成JPG图片发送电子邮件至公招专用邮箱( mysygkzp2013@163.com )进行确认,逾期不再确认。报考者于笔试前一天持缴费单据原件到绵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现场领取加盖人事处公章的《笔试准考证》。
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或虽缴费但未按要求提供汇款凭证进行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确认的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绵阳师范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学校10月8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和绵阳师范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3年10月11日16:00前到学校人事处签字确认后,再到学校财务处领取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绵阳师范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领取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13年10月11日9:00至12:00、14:00至16:00持发票或缴费单据证明材料原件在绵阳师范学院人事处领取加盖人事处公章的《笔试准考证》(请带上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加盖人事处公章有效)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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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科。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辅导员理论与实务》、《党支部书记实用手册》四本参考教材的相关内容。笔试参考教材详见公告推荐2。
3、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10月12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由我校于2013年10月16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绵阳师范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上述网站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3年10月16日16:00前电话(0816-2579572)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3年10月17日12:00前在绵阳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加2分、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规定的退役士兵,按有关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3年10月11日9∶00至12:00、14:00至16:00将以下材料交绵阳师范学院人事处师资科(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行政楼408室,联系电话:0816-2579572),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绵阳师范学院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绵阳师范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绵阳师范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3年10月18日由学校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绵阳师范学院网站同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绵阳师范学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个人详细简历1份;
⑤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⑥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其中①-⑤项为必备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带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学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绵阳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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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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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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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绵阳师范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自负且该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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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4届毕业生应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学校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省人社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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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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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学校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和绵阳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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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咨询电话:0816-2579572(绵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16-2200044(绵阳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
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检监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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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 1、绵阳师范学院2013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师范学院2013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复习参考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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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盐亭县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盐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盐组通[2007]26号)的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my.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 绵阳人才网www.myhm.org、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t12333.cn发布)。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见附表各岗位要求。
2、年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及以下,其他人员30周岁及以下。单位另有年龄要求的见附表。
3、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
4、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年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报名包括网上填报信息和资格审核、网上缴费三个程序,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上述三个环节的操作,任一环节未完成均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负责。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网上填报信息
1.网上填报信息时间为2012年 4 月1 日—2012年 4 月 8 日(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 8 日24:00),填报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2.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填报。对《盐亭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所列招聘条件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科(联系电话:0816-7220556)。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通过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绵阳市涪城区、北川县、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书,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招聘主管部门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4月1日至4月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2年绵阳市涪城区、北川县、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须于2012年4 月1 日—2012年 4 月10 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2年 4 月23 日—2012年4 月27 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2012年4月9日(截止时间为下午17: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考生免缴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紧缺招聘岗位经研究同意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放宽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职位的调整情况将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退费。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根据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安排的通知》(绵人社发〔2012〕12号),本次招聘考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28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60%。所有岗位都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情况于2012年5 月 2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符合开考比例的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将于2012年5月2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2、报考人员应按面试资格复审通知携带打印的《2012年绵阳市涪城区、北川县、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种证书,包括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不含临时毕业证、学历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在读证明,且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如单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本公告同意以相关专业条件报考的,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设置表),于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达到服务期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通过资格复审考生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不再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费80元。
3、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及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责任心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5、面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参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符合开考比例的其他岗位的最低面试成绩,否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参加面试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于2012年6月10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七、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八、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九、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公示期满后20日内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招聘单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办妥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招聘单位。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由此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招聘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招聘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办理核定工资、上编制、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7220556
盐亭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14.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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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