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个别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解除12月2日划定的“桐庐县富春江镇七里泷村委旁联建房2单元、黄坡岭20幢1单元、大洋坪13幢1单元和文景公寓西区3幢1单元”4个低风险区,自12月6日0时起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增强防疫意识,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落实规范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进入公共场所主动亮健康码、测温,“绿码”通行,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
桐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