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湖北消费·智趣生活”活动,决定指导全市各家电家具企业举办“家电家具嗨购节”并发放2022“乐购武汉”家电家具数字消费券。为切实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市商务局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放时间安排
2022“乐购武汉”家电家具消费券计划在2022年12月8日起,通过线上平台、线下门店两种渠道同时发放。
1.线上平台使用型
12月8日-12月18日期间(发完即止),每天10:00在京东平台上发放,当天申领需当天使用,超过24:00未核销消费券自动收回。
2.线下门店使用型
12月8日-12月18日期间(发完即止),每天线下商户营业时间(10:00-22:00)向社会发放,消费者到店(具体门店见附件2)后可申领,需当天使用,超过24:00未核销消费券自动收回。
二、投放平台及投放对象
经网上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规范程序,确定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云闪付)、武汉京东金德贸易有限公司(京东)2家平台为2022“乐购武汉”家电家具数字消费券指定发放平台。
2022“乐购武汉”家电家具消费券主要面向武汉市内消费者(指抢券时手机GPS定位在武汉市地域范围内的人员)发放,用于抢券者本人在京东平台或者通过云闪付平台领券后在武汉市指定线下门店使用。
三、消费券类别及使用场景
本次发放的家电家具消费券分为【】使用型和【】使用型两种类别。活动期间,消费券需在京东平台或指定的市内线下家电家具零售店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可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一)线上平台使用型:仅限于京东平台消费并在线支付时使用。
(二)线下门店使用型:仅限于指定线下家电家具零售店消费并使用云闪付APP“付款码”支付时使用。
家电家具消费券单笔交易金额超过消费券面额10倍直接核销。领取后未在有效期之前消费的,消费券自动失效,票券退回到发券账户。消费券发生消费券核券交易退货的,自动失效,票券退回到发券账户。
四、券面额度
2022“乐购武汉”家电家具消费券投放总金额1000万元。设置50元、100元、300元三种面额,消费金额达到分别满500元、1000元、3000元可触发消费券的使用。
五、活动规则
(一)抢券规则
1、线上平台使用型:仅限当前地理位置定位在武汉市的消费者在京东APP活动专区领取,每个用户在活动期间只能核销1张消费券。
2、线下门店使用型:活动期间,每天线下商户营业时间(10:00-22:00)向社会发放,消费者到店后使用云闪付APP扫描活动门店的二维码可申领消费券,每人限核销1张票券。
(二)用券规则
1、消费者在京东平台上抢领的消费券仅适用于收货地址为武汉市的订单使用,每个订单仅能使用1张消费券,可叠加平台其他优惠活动使用。消费券限于指定京东自营产品或指定商家参与核销。有效期内未承兑自动失效。
2、消费者在线下门店通过云闪付APP抢领的消费券仅限于指定线下家电家具零售商场消费,每个订单仅能使用1张消费券,可叠加商户其他优惠活动使用。有效期内未承兑自动失效。
3、消费券可与平台、机构和商户各类优惠叠加使用。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10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5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500元及以上。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禁止倒买倒卖。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4、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当日有效,超过当日24:00未核销的消费券自动退回。如11月26日10:00(线下门店为10:00)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11月26日24:00。
5、领取后未核销的用户可以在后续活动中继续领取,已核销用户不能参与后续抢券。
6、逾期作废的消费券,其资金自动退回服务平台账户,滚动后续投放。
7、消费者抢领并使用后发生退款的消费券自动作废,其资金自动退回服务平台账户,滚动投放到第二天使用。
六、参加活动商家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商家要求
1、线上平台使用型消费券适用商户
(1)在京东平台开展经营业务,专营3C类和绿色节能家电类商品的家电零售企业。
(2)线上商户的实体企业是武汉市从事商事活动的法人企业且2022年8月31日(含)前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的企业类别为“批发和零售业”。
(3)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且在惩戒期内。
2、线下门店使用型消费券核销商家要求
(1)在武汉市从事商事活动的法人企业且2022年8月31日(含)前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的企业类别为“批发和零售业”。
(2)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且在惩戒期内。
(3)企业为专营家电家具的零售企业,具有覆盖城乡的实体直营网点,在武汉市内的经营网点(门店)可同步参与本次消费券发放核销。
(二)有关说明
1、商户是否可以参加消费券核销,以武汉市商务局和服务平台的公告为准。
2、消费券发放期间,各参与企业要严格规范经营。如涉嫌软件代抢、消费券刷单套现、买卖消费券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或者发生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以及存在不能有效执行防疫规定且不按期整改行为,授权发放平台有权取消该商户、经营场所参与2022“乐购武汉”家电家具消费券核销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情况严重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七、监管措施
(一)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让更多消费者能够参与本次消费券活动、扩大政策受益面,营造清朗、有序的消费券发放和使用环境,2022年“乐购武汉”家电家具消费券活动期间,市级相关部门与各发券平台联手对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对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二)本次消费券活动,2家发券平台将屏蔽有不良记录的个人和商户。禁止2020年起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期间有任何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商家参加本次消费券发放工作,确保消费券发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和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对入选指定服务平台设置熔断机制。在平台征选条件和委托平台发券协议中增加熔断机制条款,对未按要求提供服务的平台企业终止其发券资格,并追究因其失职造成的损失。
(四)加强监测评估。对消费券发放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对财政投放资金实行审计。
2022惠购湖北第二轮消费券发放公告2020年湖北消费券
2022“惠购湖北”第二轮消费券发放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2022“惠购湖北”第二轮消费券将继续采取电子券的形式,通过支付宝、云闪付、美团、建行生活、抖音、翼支付6大平台,于9月6日20:00和9月16日20:00分两个批次向省内消费者发放,用于抢券者本人在抢券所在市州区域内参与本轮消费券核销活动的线下商场、超市和餐饮商户使用。
9月6日发放的第三批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计划发券1342.88万张,发券金额3.95亿元。其中,227万张商场券将通过支付宝和云闪付两个平台发放,804万张超市券将通过支付宝、云闪付、美团、建行生活和翼支付等5个平台发放,312万张餐饮券将通过所有6个平台同时发放。第三批消费券结余资金将于9月16日滚动投放第四批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具体情况如下:
消费券类型。与首轮一致,第二轮“惠购湖北”消费券继续设置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3种类型。
消费券面额、适用范围及投放比例。各类型消费券继续分别设置3种面额。即:商场券设40元、80元、120元3种面额,仅限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超市券设10元、30元、50元3种面额,仅限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药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餐饮券设20元、50元、80元3种面额,限用于餐饮门店。
与首轮相比,第二轮消费券重点在两个方面进行了优化:
一是优化券种资金比例。适当增加超市券比例,更加精准满足居民消费需求。适当增加小面额券种比例,扩大消费者受益面。二是适当扩大核销适用范围。将药店作为消费券使用场景,纳入超市券核销范围。
在第二轮消费券发放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各发券平台联手,坚决打击利用软件抢券、倒买倒卖消费券、非法套取财政资金,以及消费券核销商户出售商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清朗、有序的消费券发放和使用环境,更好地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近期我省个别市州出现疫情反复,请广大商户和消费者在消费券活动中严格遵守各地相关防疫规定;对少数消费者抢券后因处于封控区无法外出使用而导致抢领到的消费券过期作废的情况,还请大家予以理解。
十堰消费券发放最新消息2022(十堰市消费券)
十堰消费券发放最新消息2022
发放消费券类型:家电家具消费券
01消费券实施范围
本次活动于2022年10月至12月举行,将发放五轮消费券。在十堰主城区范围内实施。
02发放时间
本次将发行五轮消费券。每一轮核销期为7天。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予以回收,并用以配发下一轮消费券。
03领取平台
本次消费券发放将在建行生活、云闪付、翼支付平台三款App上进行,各App中设置“十堰·智趣生活”专栏,设置六档消费券抢领入口。
04消费券金额
本次消费券分为家电消费券和家具消费券,分别有:40元、280元、300元、800元、1000元五种面值。
05抢券方式及流程
在建行生活、云闪付、翼支付三大平台中,有需求抢券的市民可下载相应的平台App,完成在线实名认证后,活动期间在对应App平台抢领消费券。
值得一提的是,每个平台仅能抢领家具券和家电券各一张,市民打开手机定位后,定位到十堰主城区域范围内方可抢券。
每个身份证号只能领取家电、家具消费券各一张,单件商品仅限使用一张。如消费者使用消费券购买家电家具后发生退货,资金需按原有渠道退回,由平台从退货款中扣除相应消费券金额。
06使用商家范围
武汉武商集团十堰人民商场有限公司、十堰工贸家电商贸有限公司、十堰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居然之家家居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分公司、十堰昌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十堰月星家居馆、十堰堰星家具有限公司
07可购买商品类型
_电子消费:包括手机、电脑、全屋智能家电、智能穿戴设备等品类。
_家用电器消费:包括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厨房家电、生活小家电等品类。
_家具消费:包括客厅家具、卧室家具、书房家具、儿童家具、厨卫家具和定制家具等品类。建材、地板、墙纸、卫浴、灯具、五金等装修材料不在参与商品范围以内,其他配件品类均不参与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