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市民如在以下时间到过下列场所,请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12月1日阳春市新增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涉疫场所和排查时段

涉疫场所名称

具体日期

阳春市公共卫生医院核酸采样点

11月29日08:58-09:02

阳春市春湾北高速路口核酸采样点

11月29日21:25-21:40

阳春市妇幼保健院核酸采样点

11月30日10:37-10:50

阳春南高速出口核酸检测点

11月30日17:44-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