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部分区域核酸筛查的通告
一、筛查时间
12月8日上午7:30—11:00。
二、筛查范围
1.贡江镇(除贡江大道以南、于都大道以西、思源大道以北区域)及其他22个乡镇开展核酸筛查;
2.工业园区企业员工。
三、相关要求
1.本次核酸筛查,中心城区采用“10合1”采样管,乡镇采用“20合1”采样管;
2.封控区、居家隔离人员上户提供筛查服务,采用“一户一管”方式筛查;
3.酒店宾馆的一线工作人员、社区网格工作人员纳入社区网格统一采样;
4.黄码人员应设立专用采样通道,与绿码人员错峰采样。
四、采样地点
中心城区范围内以社区网格为单位合理设置核酸采样点(含黄码点),具体采样地点以网格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公布的为准;乡镇根据需要合理设置采样点,具体采样地点以村居公布的为准。
五、注意事项
1.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不进行核酸采筛查。
2.在核酸筛查时,请居民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两米以上安全距离,不交叉、不交谈,不跨区域,避免人员聚集,并主动出示健康码、身份证。采样前1小时请勿进食、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免影响筛查结果。
为了您和全县人民健康安全,请积极配合。
于都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