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70号)
根据省卫健委12月2日发布,12月1日0时至24时,我市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例。
无症状感染者1-2:系闭环接驳管理的省外返淮人员,在淮安区集中隔离点发现。隔离前在我市无社会面活动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3:系淮阴区集中隔离点发现。隔离前涉及的重点场所和点位:市一院急诊部。
无症状感染者4:系淮阴区应检尽检人群中发现。隔离前涉及的重点场所和点位:淮阴区金辉城市广场工地、乐一家生活超市(辉煌家园店)、田二生活超市(辉煌家园店)、沙县小吃(双和店)、淮安瑞济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5:系闭环接驳管理的省外返淮人员,在洪泽区集中隔离点发现。隔离前在我市无社会面活动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6:系省外来淮人员,在盱眙县集中隔离点发现。隔离前涉及的重点场所和点位:盱眙凌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上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相关场所和目前排查到的有关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提醒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防护“六还要”。非必要不去风险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外省、外市来(返)淮人员须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报备。抵淮后配合完成“落地检”和“3天3检”,未完成“3天3检”前,严格做到“四个不得”(不得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不得从事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同时,请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故意隐瞒行程或未及时报备(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淮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