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调整个别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嘉一酒店(金磐路459号)、朗庭酒店(金磐路508号)、美莲辰医疗美容门诊部(金磐路552号)、南市小区64 幢(义乌街1191号)”4个高风险区因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从2022年12月3日15时起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