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并报市指挥部同意,新增加相关风险区域如下(具体时间根据相关区域按照国家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起计算):

高风险区:

平江街道保健路6-5号;

平江街道嘉吴苑12幢2单元;

平江街道钮家巷10号;

双塔街道苏公弄12号102;

虎丘街道阳光城3幢1单元;

吴门桥街道驿东苑2幢;

吴门桥街道友联一村19幢3单元;

吴门桥街道南环新村3幢、13幢西单元;

苏锦街道海友良品酒店(火车站北广场东侧);

白洋湾街道领秀金品社区10幢3单元;

白洋湾街道和泰北区3幢1单元;

白洋湾街道和泰家园22幢1单元;

白洋湾街道机电五金城C、E区。

低风险区:

姑苏区全域(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离开所在城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风险区域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所有高风险区解除后,姑苏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姑苏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