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圃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15号)

根据疫情防控处置安排,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黄圃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解除新地村鳗埒北二街17号等高风险区管理(详见下表)。

黄圃镇其他风险区管理维持不变。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广大群众要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黄圃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